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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权利人:唐*、罗*梅的申请,其不动产登记证明不慎遗失,证号为:湘(2017)隆回县不动产证明第0006076号),面积:138.56平方米,坐落于:隆回县桃洪镇横江社区方大桂花城29栋2-402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证,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