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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受托人肖*英申请,权利人刘*萍的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不动产证明号为:湘(2023)隆回县不动产权第0029579号,建筑面积:23.94㎡,坐落于: 隆回县桃洪镇沿江大道风华水岸整栋1层商铺1029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 8月 8日
(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