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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事项名称 |
15-2抵押权变更登记 |
窗口单位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申报材料 |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人单方申请的除外)2.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姓名、名称变更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3.担保范围、被担保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最高额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更的,提交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约定相关变更内容的协议4.最高额抵押权变为一般抵押权的,提交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已确定的材料5.因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等,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6.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的材料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
办理网址 |
http://zwfw-new.hunan.gov.cn/ |
收费依据 |
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方式 |
/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可免费邮寄) |
咨询电话 |
0739-8231190 |
监督电话 |
0739-8236111 |
(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