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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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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事项名称 |
18-2查封登记注销 |
窗口单位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申报材料 |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监察、公安、税务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件,送达人持有执行公务的,应当一并提交。委托其他有权机关送达的,应当提交委托函2.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或者解除预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3.人民检察院解除查封的,提交解除查封函4.国家安全、监察、公安、税务等国家有权机关解除查封的,提交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
办理网址 |
http://zwfw-new.hunan.gov.cn/ |
收费依据 |
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方式 |
/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即时办结 |
咨询电话 |
0739-8231190 |
监督电话 |
0739-8236111 |
( 一审: 欧阳川月 二审: 王信之 三审: 刘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