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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查封登记设立
文件名称: 18-1查封登记设立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不动产权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有效期:

事项名称

18-1查封登记设立

窗口单位

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报材料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监察、公安、税务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件,送达人持有执行公务的,应当一并提交。委托其他有权机关送达的,应当提交委托函2.人民法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或者预查封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3.人民检察院查封的,应提交查封函4.国家安全、监察、公安、税务等国家有权机关查封的,应提交协助查封的有关文件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办理网址

http://zwfw-new.hunan.gov.cn/

收费依据

湘发改价费〔2019597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方式

/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即时办结

咨询电话

0739-8231190

监督电话

0739-8236111

一审: 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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