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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扎实落实中央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市局的关心支持下,我紧紧围绕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以促进全县自然资源工作依法履职为主线,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抓手,重点抓好组织领导与宣传学习、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执法监察与涉访涉诉等方面的工作,做到学法懂法、依法履职、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根据要求,现将2022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大力推进法治建设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制。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平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二级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然资源局全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负责我局自然资源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严格要求各局属单位、股室和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职尽责,保证依法行政和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为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制定了《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2022年度法治责任清单》《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明确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年度目标任务,并对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跟踪检查,就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从完善制度、制约权力、强化监督等方面进一步细化,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一是落实清单动态管理制度。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将我局行政许可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对外公示,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的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清单内容。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为有效化解推进房地产遗留办证问题,研究出台《隆回县处理房地产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实施细则》,积极推进解决购房户办证难的问题。报请县政府出台《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隆政办发〔2022〕21号),全县新建商品房项目已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对涉及面广或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以及专业性较强的事项咨询专家意见或组织专家论证;重大决策事项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再报局务会讨论决定。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四)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规范自然资源行政行为。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工作,2022年,我局代县人民政府出台一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即《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该文件已严格按照程序修改,并已印发实施。
(五)实行权力清单管理。依法进行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管,列出权力清单和法律依据。全局的规划调整、规划审批、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土地出让、工程规划审批、工程验收确权、不动产登记发证、矿业权设置、个人建房类的用地规划审批和非法占地、非法破坏耕地、非法采矿等许可、执法事项的权力全部列出清单,严格依据法定条款、法定程序和法定标准依法行政,禁止私自增加法外条件。完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梳理完善我局承担的行政处罚事项清单(2022版),经核实涉及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事项共110项。
(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对已经结案且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自评自查工作,我局行政处罚案卷,均主体合法,程序到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文书规范。
(七)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和法制审核机构人员,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程序、流程做出了规定,要求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必须经局政策法规股和法律顾问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促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日趋规范化。
(八)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制度。我局与县检察院紧密对接,共同负责落实“两法衔接”工作,着力解决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同时,经常邀请县检察院来我局进行“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对自然资源领域涉及的公益诉讼工作做了重点讲解,使我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对公益诉讼的认识,规范了履职尽责的要求。
(九)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了湖南志涛律师事务所杨子固为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
(十)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复议诉讼,预防和化解行政诉讼风险。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完善了我县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程序。今年我局办理30宗行政诉讼,行政复议4宗,行政调解1宗,劳动仲裁1宗,邵检行督1宗。
二、加大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一)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增强精准普法渗透力。积极推动执法与普法工作相融合,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行答疑解惑,以办事指南、执法文书等形式将相关的办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理解相关政策法规,把普法工作贯彻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实现实时普法、精准普法。
(二)畅通咨询投诉建议途径。在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的同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群众反映的问题为载体,将处理问题的过程转化为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的过程。
(三)抓住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特别是“6·25”全国土地日,组织相关股室干部职工在县人民广场开展以“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活动共设立宣传咨询台10个,悬挂宣传条幅5幅,摆放展板20块,发放宣传单页及折页500余份,资料手册1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500余人次。同时我局印发《隆回县2022年“6.25” 第32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工作方案》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宣传,宣传车到村、到户、到地头,宣传资料到园、到厂、到企业,切实增进了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国情国策的了解,营造了珍惜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高度关注,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
(四)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为全面提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水平,防止违法或不正当行政执法行为发生,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为加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了以下学习培训活动:
1.2022年4月,我局印发300多本《一法一条例一办法》法律法规读本,发放到各乡镇街道,加强广大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掌握最新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
2、制定“一法一条例一办法”学习方案,征订《土地管理法学习读本》《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释义》等相关图书200份,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并于4月份组织全局“一法一条例一办法”闭卷考试”。
3、积极筹备并组队参加市局组织的自然资源系统的知识竞赛,5月27日参加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一办法”知识竞赛预赛、6月9日到市局参加邵阳市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一办法”知识竞赛。
4、2022年7月,制作了300本《自然资源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发放到各乡镇街道。
5、2022年7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专题片。通过观看专题报告,让我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有关不动产物权的规定进行了多方面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只有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才能做到工作在手、法律在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百姓提供更加优质、便捷、贴心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6、2021年6月至9月,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普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切实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治县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落实“三项制度”较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进度较慢,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不够,行政行为审查把关不够严,重大决策制度的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缺少创新。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入,普法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由于惯性思维,对普法活动开展还是“老套路”,普法活动开展没有新举措、新亮点。
(三)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学用结合不够。少数干部职工的自然资源法制观念、依法行政观念不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意识淡薄。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四)执法人员学法主动性不强。今年11月行政执法证换发证人员143人,人员的整体文化层次及法律知识与高水平执法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年轻人学习法律法规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能够办好大案、难案、复杂案件的执法人员特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紧扣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总体部署和工作任务,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为保障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紧紧围绕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坚持依法治国基本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自然资源法律秩序。
(二)全面推进自然资源依法行政。一是持续做好“放管服”工作,及时落实国家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坚持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升行政执法的公信力。三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执法检查,规范我县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和复议答复工作,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和诉讼的胜诉率,提高全局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改善普法宣传方式,改善法治政府建设软环境。确定宣传重点,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宣传内容与要求。根据自然资源工作特点与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为载体,进一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灵活多样、寓教于乐,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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