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2020年度隆回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文件名称: 2020年度隆回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1-0078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1-08-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8-15 有效期: 永久

  录

第一部分隆回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等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包括山林纠纷)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登记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共享、汇交管理。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召开规划设计成果技术评审专家委员会会议。

(七)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与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和城市设计等、统筹衔接各类专项规划。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等。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利用及储备供应、矿产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基础测绘等年度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八)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的实施管理。指导并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负责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管理;负责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   

(九)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县级重大备选项目。

(十)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土地开发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县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

(十五)负责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和安置补偿管理。贯彻执行征地有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定有关征地安置的制度和规定及配套办法。

(十六)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七)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县以下各级及相关部门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城乡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组织处理涉及自然资源、城乡规划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指导全县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八)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九)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自然资源督察办、执法监察管理股、财务审计股、政工股、行政审批股、党建办等18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隆回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自然资源局本级以及隆回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隆回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隆回县土地储备中心、隆回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隆回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隆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6个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8230.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35053.69万元,增加266.02%,主要是因为增加增减挂钩项目及生态修复工程款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823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230.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99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1.81万元,占7.91%;项目支出39593.01万元,占92.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8230.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35053.69万元,增加266.02%,主要是因为增加增减挂钩项目及生态修复工程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5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17%,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99.28万元,增加59.73%,主要是增加增减挂钩项目及生态修复工程款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5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5万元,占0.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06.37万元,占5.85%;卫生健康(类)支出10.82万元,占0.16%;城乡社区(类)支出311.74万元,占4.48%;农林水(类)支出5.6万元,占0.0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555.61万元,占79.9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41万元,占9.2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16.08万元,调整预算为11252.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95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1.7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10.05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0.5%,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信访费用暂未支付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6.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0.64%,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空间规划款项暂未支付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24.67万元,支出决算为10.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3.86%,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医疗费用暂未支付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178.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7.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1.32%,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规划局院内硬化、美化工程未完工结算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19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8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2%,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部分费用在2021年支付

7、农林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8.09万元,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9.22%,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县派督导员相关工作经费未报账。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266.08万元,调整预算为2033.13万元,支出决算为1840.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0.5%,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项目暂未缴款。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调整预算为1908.7万元,支出决算为1266.5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6.36%,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占补平衡项目未完工结算等。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2438.8万元,支出决算为632.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5.95%,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一体工作未完工,暂未支付款项。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266万元,支出决算为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3.83%,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采矿勘查项目未完工,暂未支付款项。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80万元,调整预算为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26.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46%,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农田项目未完工结算。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973万元,支出决算为6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5.88%,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未完工,暂未支付款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38.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45.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2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 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693.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7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完成预算的46.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预算的38.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以及上级单位的检查及出差都是自付生活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1.71万元,减少47.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以及上级单位的检查及出差都是自付生活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预算的54.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单位有一辆车调剂在公务用车平台上使用,与上年相比减少6.39万元,减少70.0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单位有一辆车调剂在公务用车平台上使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1万元,占41.2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3万元,占58.9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6个、来宾224人次,主要是别墅清理专项工作、地灾专项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3万元,主要是储备中心和整理中心两个二级机构车辆加油及保险费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978.0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604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7万元,项目支出35980.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34.4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3.1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27.96万元,增长89.82%。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监理、编制方案费用及土地基准地价评估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6.73万元,用于召开全系统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推进、全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动员部署等会议,人数1030人,内容为全系统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如何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等;开支培训费5.38万元,用于开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综合业务培训等,人数20人,内容为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解读及相关报批要求等;2020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6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23%。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二级事业单位车辆已调剂公车平台使用,暂未办理调拨手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科学、公正的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2018年-2020年占补平衡项目、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向县财政局报送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18年-2020年占补平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隆回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格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