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荷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文件名称: 荷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2-0001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2-05-29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2-05-29 有效期: 长期公开
荷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荷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
1、荷田乡土地利用现状图
2、荷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荷田乡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4、荷田乡土地整治规划图


荷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二○一○年十一月



隆回县荷田乡地处隆回中北部,东临岩口镇,南接荷香桥镇,西毗六都寨镇,北靠七江乡。乡内辖30个村,252个村民小组,共7541户,26086人,总面积80.79平方公里,其中有林地51.88平方公里、耕地17.37平方公里。全乡三面环山,上半部分属明显山区,下半部分属丘陵区。
荷田乡大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立足实际,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积极发展柑橘、特大梨等名优特产水果种植业。乡内有享誉县内外的旅游景点云仙岩,大有开发前景。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荷田乡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产业用地的迅速发展给乡内土地供需带来一定的压力。《荷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即将到期,亟需进行修编。为了更好地发展荷田乡的各类产业,积极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与节约利用,荷田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荷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本规划提出了荷田乡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新目标,是荷田乡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荷田乡落实土地宏观调控目标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荷田城乡规划建设的重要基础。

第一条规划目的
贯彻落实"十分珍惜与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促进土地集约与节约利用程度,协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的关系,促进产业发展与乡村发展和谐共生,为建设高效合理、产业特色明显的经济发展模式,促进荷田乡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第二条规划任务
第三条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荷田乡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80.79平方公里,包括30个行政村、252个村民小组。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以2005年为基期年,以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以2020年为远期目标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6《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
7)《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8)《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05]4)
9)《关于加快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0]111)
10)《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规程》(TD/T1025-2010)
1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制图规范》(TD/T 1022-2009)
12)《荷田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3)《隆回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4)《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5)《隆回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0-2010年)》
16)《隆回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7)《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8)相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
第五条土地利用结构
2005年,全乡土地总面积为8078.8公顷,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面积分别为7483.1公顷、411.7公顷、184.8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92.62%、5.10%、2.29%。
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1737.1公顷、182.3公顷、5188.7公顷和375.1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1.50%、2.26%、64.22%、4.64%。
城乡建设用地、交通设施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分别为374.5公顷、27.6公顷、4.0公顷、5.6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4.63%、0.34%、0.05%、0.07%。
水域、自然保留地分别为33.1公顷、151.8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0.41%、1.88%。
第六条土地利用特点
水果种植用地特色鲜明。乡内有成片的柑橘园,能年产柑橘30万斤,通过近几年的丘岗山地开发,特大梨、板栗、雪桃等多种名优特产水果,正陆续受益。
土地利用类型多样,以农用地为主。农用地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92.6%。其中,林地面积最大,其次为耕地,有利于农业和林业经济综合开发。
土地利用结构地域差异明显。乡域地势由北向南倾斜,东南部以耕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为主;西部和北部高山区约占全乡总面积的1/3,以林地和其他土地为主。
第七条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
乡内农村居民点分布广泛、布局零乱。部分农村居民点分布在海拔高、坡度大的山区,建设条件较差,布局零乱,调控难度大。
建设用地扩张与农用地保护矛盾突出。乡内用地扩张比较明显,但用地增长比较粗放,分布格局不尽合理,建设用地扩张与农用地保护矛盾日益突出。
土地集约与节约利用水平不高,引导农居点集中建设难度较大。农村居民点现状分布松散,内部整理潜力较高。但由于本地丘岗地形、农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土地管理制度等因素的制约,引导农居点集中建设的难度较大。
产业发展对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挑战。特色产业开发、产业基础与服务性设施建设、企业活动等均对其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压力。自然生态景观、生物多样性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生态环境质量和土地生态安全受到挑战。
第八条土地利用潜力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总潜力16.9公顷,其中宜耕未利用地15.3公顷,可新增耕地11.5公顷;待整理农用地108.7公顷,可新增耕地5.4公顷。
第三章 土地利用目标
第九条社会经济目标
2005年全乡总人口为2.61万人,规划到2010年总人口2.67万人,规划到2020总人口2.80万人。
2005年全乡GDP为 3347万元,人均GDP 1287.3元;规划到2010年GDP为6166.6万元,人均GDP2313.4元;规划到2020 GDP为15994.7万元,人均GDP5708.3元。
第十条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以保护耕地和特色产业用地为重点,以集约与节约用地为核心,以优化结构、整合空间、分区引导为手段,构建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新模式,为建设水果种植产业特色鲜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新荷田乡提供用地保障。
第十一条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耕地保护目标:2010年全乡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73.8公顷2020年不低于1387.9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00.1公顷
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413.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372.5公顷,工矿用地16.8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41.3公顷;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428.1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367.6公顷,工矿用地20.1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60.5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目标: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9.8公顷,建设占用农用地7.7公顷,建设占用耕地5.0公顷2011-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14.6公顷,建设占用农用地11.5公顷,建设占用耕地7.5公顷
土地整治目标:2006-2010年共新增耕地5.0公顷,其中,土地整理新增耕地2.1公顷,土地复垦新增耕地0.2公顷,土地开发新增耕地2.7公顷;2011-2020年共新增耕地9.8公顷,其中,土地整理新增耕地2.5公顷,土地复垦新增耕地0.3公顷,土地开发新增耕地7.1公顷。
土地利用效率目标:2010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35平方米/人以内;到2020年,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25平方米/人以内。
土地生态保护目标: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增加柑橘、茶叶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到2020年,确保具有改善生态环境作用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等地类面积占总面积比例的88%以上,其中,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不低于64%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十二条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农用地面积为7483.1公顷,规划2010年为7487.0公顷,较2005年增加3.89公顷;2020年为7494.8公顷,较2005年增加11.7公顷。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92.62%调整为2010年的92.67%、2020年的92.76%。
2005年,耕地面积为1737.1公顷,规划2010年为1724.0公顷,较2005年减少13.1公顷;2020年为1697.8公顷,较2005年减少39.3公顷。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1.50%调整为2010年的21.34%、2020年的21.01%。
2005年,园地面积为182.3公顷,规划2010年为174.5公顷,较2005年减少7.8公顷;2020年为158.9公顷,较2005年减少23.4公顷。园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26%调整为2010年的2.16%、2020年的1.97%。
2005年,林地面积为5188.7公顷,规划2010年为5204.9公顷,较2005年增加16.2公顷;2020年为5237.3公顷,较2005年增加48.6公顷。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64.22%调整为2010年的64.42%、2020年的64.82%。
200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375.1公顷,规划2010年为384.6公顷,较2005年增加8.6公顷;2020年为400.8公顷,较2005年增加25.8公顷。其他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4.64%调整为2010年的4.75%、2020年的4.96%。
第十三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建设用地面积为411.7公顷,规划2010年为413.8公顷,较2005年增加2.2公顷;2020年为428.1公顷,较2005年增加16.4公顷。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5.10%调整为2010年的5.12%、2020年的5.30%。
2005年,工矿用地面积为14.6公顷,规划2010年为16.8公顷,较2005年增加2.2公顷;2020年为20.1公顷,较2005年增加5.5公顷。工矿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18%调整为2010年的0.21%、2020年的0.25%。
200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359.8公顷,规划2010年为355.7公顷,较2005年减少4.1公顷;2020年为347.5公顷,较2005年减少12.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4.45%调整为2010年的4.40%、2020年的4.30%。
2005年,交通用地面积为27.6公顷,规划2010年为29.8公顷,较2005年增加2.2公顷;2020年为43.3公顷,较2005年增加15.7公顷。交通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34%调整为2010年的0.37%、2020年的0.54%。
2005年,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4.0公顷,规划2010年为5.1公顷,较2005年增加1.1公顷;2020年为9.3公顷,较2005年增加5.3公顷。水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05%调整为2010年的0.06%、2020年的0.11%。
2005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5.6公顷,规划2010年为6.4公顷,较2005年增加0.8公顷;2020年为8.0公顷,较2005年增加2.4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07%调整为2010年的0.08%、2020年的0.10%。
第十四条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其他土地面积为184.8公顷,规划2010年为178.8公顷,较2005年减少6.1公顷;2020年为157.1公顷,较2005年减少27.8公顷。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29%调整为2010年的2.21%、2020年的1.94%。
2005年,水域面积为33.1公顷,规划2010年为32.9公顷,较2005年减少0.1公顷;2020年为32.7公顷,较2005年减少0.4公顷。水域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41%调整为2010年的0.41%、2020年的0.40%。
2005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51.8公顷,规划2010年145.9公顷,较2005年减少5.9公顷;2020年为124.4公顷,较2005年减少27.4公顷。自然保留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29%调整为2010年的2.21%、2020年的1.94%。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与调控
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切实做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确保耕地占补质量相当;强化耕地质量建设,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对水田等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划定永久性的基本农田;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实施节水灌溉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沃土工程等,全面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整合资金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切实有效保护利用优质耕作层,积极探索落实耕地耕作层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有效途径,有效推进被占用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加强对耕地及基本农田的动态巡查和监测。
第十六条工矿用地布局与调控
提高工矿用地集约化程度。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促进工矿用地集约化发展。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控制和引导新增工矿建设用地。
第十七条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与调控
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与管制创新。引导农户向环境优越、交通便捷地区集中,重点缩减控制村用地规模,拆并存在地质灾害、环境污染等不安全因素以及生态敏感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控制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内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控制在120-140平方米。创新农村宅基地市场化置换与配置机制,引导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合理流转,鼓励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
第十八条风景旅游设施用地优化布局与调控
促进风景旅游设施用地整合。整合区域旅游资源,避免旅游项目功能雷同、重复建设与无序竞争,近期重点保障云仙岩景区改造与扩建工程等用地需求;加强旅游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实行土地利用指标控制,明确建设时序;旅游开发建设优先服从生态环境建设目标,促进农业景观和旅游设施景观的复合与协调统一,提升景区土地利用综合价值。
第十九条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布局与调控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规则
第二十条风景旅游用地区
主要包括云仙岩等景区范围,该区总面积10.7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13%,主要分布在秋田村范围内。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风景名胜区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土地使用应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允许使用区内土地进行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第二十一条村镇建设用地区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居民住宅、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应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强化拆迁管理,严禁一户多宅;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
第二十二条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土地面积18.1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22%,主要分布在广庄村、荷田村、青龙桥村、社函村等村庄。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鼓励工矿用地内部挖潜,合理布局,充分利用闲置地;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凡是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坚持先评价后建设原则,采取必要的环保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十三条基本农田保护区
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该区总面积1472.3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18.22%,主要分布在韭菜、秋田、恒江、青龙桥、石桥湾、长鄄等行政村范围内。
该区总面积5774.3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71.47%,主要分布于位于蒋家村、韭菜村、秋田村、石山村等行政村范围内。
该区总面积370.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4.58%,主要分布在长鄄村、长祥村、青龙桥村、秋田村等行政村范围内。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第二十六条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以生态环境安全建设为主导功能的区域(如:地质灾害危害区),总面积为3.8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05%,主要分布在青龙桥村、下背溪村等村庄。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第七章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与管制规则
第二十七条允许建设区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集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第二十八条有条件建设区
包括农村居民点、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外、扩展边界以内的区域,面积4.4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06%。
管制规则: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在特定条件下,区内土地可作为本级行政辖区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建用地;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九条禁止建设区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不得进行开发建设以及其它有损生态环境保护的任何活动,对已破坏的生态环境作好生态修复工作,对已存在的工矿企业应予以搬迁,鼓励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建立自然保护区如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三十条限制建设区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村镇建设,合理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八章 土地整治规划
第三十一条土地整理时序与项目安排
规划期内土地整理新增耕地4.6公顷。其中,近期2006-2010年新增耕地2.1公顷;远期2011-2020年新增耕地2.5公顷。
确定石山村、青龙桥村、汉江村、石观音村、大井村、荷田村等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组织实施汉江村、石观音村和石山村三村联合耕地整理;大井村、荷田村和青龙村三村联合耕地整理等2个农用地整理重点项目。
第三十二条土地开发时序与项目安排
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新增耕地9.8公顷。其中,近期2006-2010年土地开发新增耕地2.7公顷;远期2011-2020年土地开发新增耕地7.1公顷。
确定荷田村为土地开发重点区域,组织实施荷田村土地开发重点项目。
第九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第三十三条土地生态网络构建
构建山地生态功能区。精心保护西北部山原和北部中低山区。该区应以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土保持为主要功能。严禁乱砍、乱挖,做好水土保持、封山育林工作,提高森林覆盖率。重点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强水环境监测工作,防止水源污染;以小流域为单元搞好综合治理,有效遏止水土流失。
第三十四条 土地污染治理重点
积极推进禽畜粪水以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保障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设施项目用地,改善人居环境;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综合治理,降低农药、化肥等对土地生态环境的破坏作用;建立农村土地污染摸底排查、土壤生态补偿基金制度,落实完善土地污染的治理政策和机制,以强有力的机制保障土地污染治理落到实处。
第十章 村级土地利用控制
第三十五条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指标分解
严格落实耕地保有量保护目标,其中青龙桥村76.93公顷、汉江村42.55公顷、石观音村19.14公顷、 石山村50.40公顷、牛寨岭村19.22公顷、秋田村71.83公顷、枞树村25.47公顷、石桥湾村37.25公顷、欧菜村37.91公顷、黄皮村50.21公顷、永乐村42.02公顷、 广庄村47.63公顷、 上背溪村39.16公顷、下背溪村35.64公顷、 韭菜村78.31公顷、鹅立村49.02公顷、社凼村64.11公顷、恒江村69.14公顷、荷田村54.94公顷、 大井村24.55公顷、 长兴村55.69公顷、长南村51.13公顷、 长牌村31.38公顷、长祥村52.09公顷、 蒋家村62.77公顷、牛才岭村10.85公顷、 长家村33.30公顷、玉屏村40.56公顷、 长久村46.47公顷、长鄄村72.23公顷。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其中青龙桥村66.52公顷、汉江村36.79公顷、石观音村16.55公顷、 石山村43.58公顷、牛寨岭村16.62公顷、秋田村62.11公顷、枞树村22.03公顷、石桥湾村32.21公顷、欧菜村32.78公顷、黄皮村43.42公顷、永乐村36.34公顷、 广庄村41.18公顷、 上背溪村33.86公顷、下背溪村30.82公顷、 韭菜村67.71公顷、鹅立村42.39公顷、社凼村55.43公顷、恒江村59.78公顷、荷田村44.04公顷、 大井村21.22公顷、 长兴村48.15公顷、长南村44.21公顷、 长牌村27.14公顷、长祥村45.04公顷、 蒋家村54.27公顷、牛才岭村9.38公顷、 长家村28.79公顷、玉屏村35.07公顷、 长久村40.18公顷、长鄄村62.45公顷。
第三十六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期内对村镇重点居民点集中区建设实施规模控制,其中秋田村集中居民点12.9公顷,青龙村集中居民点10.8公顷,长牌村集中居民点9.7公顷,长鄄村集中居民点7.9公顷,长家村集中居民点9.5公顷,鹅立村10.6公顷,长久村12.1公顷,广庄村8.9公顷,社函村11.3公顷、石桥湾村9.4公顷。
第十一章 土地利用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第三十七条交通建设重点项目
规划交通重点建设项目2个(详见附表6)。荷梅公路的改扩建工程、山塘除险加固和新建工程。
第三十八条水利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规划水利设施重点建设项目1个(详见附表6)。保障山塘除险加固和新建工程等重点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用地需求。
第三十九条能源建设重点项目
第四十条环保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规划环保设施重点建设项目1个(详见附表6)。实施垃圾处理厂的建设项目。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四十一条行政管理措施
第四十二条政策规章措施
根据新的土地规划管理理念和体制的要求,尽快整理和修编已有的或制定新的荷田乡土地保护、管理与开发的法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强调统一管理和分级分区管理相协调的指导思想。
第四十三条经济调控措施
第四十四条社会监督措施
第四十五条科技管理措施
加强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系统(RS)、全球定位系统(GPS)及土地管理信息系统(LIS)等现代科技手段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广泛运用。
第四十六条规划文件
规划成果由文本、说明、图件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效力,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中若干问题的具体解释和补充。
第四十七条规划实施
本规划自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行。
第四十八条规划解释
本规划由荷田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1 荷田乡主要土地利用指标调控表
单位:公顷
主要调控指标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总 量 指 标
耕地保有量
1737.10
1373.75
1387.85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156.33
1200.08
约束性
园地面积
182.29
174.49
158.89
预期性
林地面积
5188.70
5204.90
5237.30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411.66
413.82
428.09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374.45
372.49
367.55
约束性
工矿用地规模
14.62
16.77
20.07
预期性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9.76
24.4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7.65
19.12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4.99
12.47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
义务量
——
4.99
12.47
约束性
任务量
——
5.00
14.84
约束性

2 荷田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基期年
近期目标年
规划期
近期面
积增减
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
间面积
增减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8079.64
100.00
8079.64
100.00
0.00
8079.64
100.00
0.00
农用地
耕地
1737.10
21.50
1724.00
21.34
-13.10
1697.80
21.01
-39.30
园地
182.29
2.26
174.49
2.16
-7.80
158.89
1.97
-23.40
林地
5188.70
64.22
5204.90
64.42
16.20
5237.30
64.82
48.60
其他农用地
375.05
4.64
383.64
4.75
8.59
400.81
4.96
25.76
农用地合计
7483.14
92.62
7487.03
92.67
3.89
7494.80
92.76
11.66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农村居民点
359.83
4.45
355.72
4.40
-4.11
347.48
4.30
-12.35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14.62
0.18
16.77
0.21
2.15
20.07
0.25
5.45
小计
374.45
4.63
372.49
4.61
-1.96
367.55
4.55
-6.90
交通水利与其他建设用地
交通用地
27.59
0.34
29.82
0.37
2.23
43.29
0.54
15.70
水利设施
4.00
0.05
5.09
0.06
1.09
9.25
0.11
5.25
其他建设用地
5.62
0.07
6.41
0.08
0.79
8.00
0.10
2.38
小计
37.21
0.46
41.33
0.51
4.12
60.54
0.75
23.33
建设用地合计
411.66
5.10
413.82
5.12
2.16
428.09
5.30
16.43
其他土地
水域
33.06
0.41
32.93
0.41
-0.13
32.66
0.40
-0.40
自然保留地
151.78
1.88
145.87
1.81
-5.91
124.39
1.54
-27.39
其他土地合计
184.84
2.29
178.79
2.21
-6.05
157.05
1.94
-27.79
3 荷田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单位:公顷
时间
基期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新增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
期末 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增加 合计
土地 整理
土地 复垦
土地 开发
减少 合计
建设
占用
灾毁
其他
净增减
2006-2010
1737.10
5.00
2.10
0.20
2.70
4.80
3.60
0.20
1.00
0.20
1373.75
1200.08
2011-2020
1737.30
9.84
2.46
0.30
7.08
49.34
8.87
0.30
40.17
-39.50
1387.85
1200.08
2006-2020
1737.10
14.84
4.56
0.50
9.78
54.14
12.47
0.50
41.17
-39.30
1387.85
1200.08
年均增减
——
0.99
0.30
0.03
0.65
3.61
0.83
0.03
2.74
-2.62
4 荷田乡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单位:公顷
规划近期
规划远期
规划期合计
合计
占用
农用地
占用
耕地
合计
占用
农用地
占用
耕地
合计
占用
农用地
占用
耕地
一、城乡建设用地
3.11
2.63
1.47
4.66
3.94
2.20
7.77
6.57
3.67
1、城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农村居民点
1.47
1.39
0.71
2.20
2.08
1.06
3.67
3.47
1.77
3、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1.64
1.24
0.76
2.46
1.86
1.14
4.10
3.10
1.90
二、交通用地
4.16
3.12
1.96
6.24
4.68
2.94
10.40
7.80
4.90
三、水利设施
1.38
1.02
0.84
2.07
1.53
1.26
3.45
2.55
2.10
四、其他建设用地
1.11
0.88
0.72
1.67
1.32
1.08
2.78
2.20
1.80
总计
9.76
7.65
4.99
14.64
11.47
7.48
24.40
19.12
12.47
年均占地
1.95
1.53
1.00
1.46
1.15
0.75
1.63
1.27
0.83

5 荷田乡土地整治规划表
单位:公顷
调整至地类
类型
耕地
园地
林地
合计
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
4.56
10.43
47.07
62.06
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
0.50
0.00
0.30
0.80
3、土地开发(如荒地、滩涂苇地等其他未利用地开发)
9.78
1.00
11.93
22.71
14.84
11.43
59.30
85.57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用地
涉及
村(镇)
总规模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其中占用耕地
1、交通
农村公路通畅工程
改建
2006-2020
12.00
6.00
2.30
荷田乡
荷梅公路
改扩建
2006-2015
6.00
3.00
1.00
青龙村、梅塘村
2、水利
山塘除险加固和新建工程
新建
2006-2020
3.25
3.25
1.10
荷田乡
3、电力
双桥铺水电站
新建
2006-2012
3.00
3.00
0.30
荷田乡
4、环保
垃圾处理厂
新建
2010-2015
0.50
0.50
0.50
青龙村
合计
——
——
——
24.75
15.75
5.20
——

单位:公顷
土地用途区
行政辖区面积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般农地区
村镇
建设用地区
独立工矿区
风景旅游
用地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林业用地区
其他用地区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合计
8079.64
1472.27
18.22
369.95
4.58
358.20
4.43
18.10
0.22
10.67
0.13
3.80
0.05
5774.37
71.47
72.28
0.89

单位:公顷
地类
规划基期面积
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
期内减少
期内增加
净增减
规划目标年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
用地
小计
建制镇
农村
居民点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
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小计
水域
自然
保留地
土地总面积
8079.6
7483.1
1737.1
182.3
5188.7
0.0
375.1
411.7
0.0
359.8
14.6
27.6
4.0
5.6
184.8
33.1
151.8
0.0
0.0
0.0
8079.6
农用地
小计
7483.1
86.9
3.1
9.1
46.3
0.0
28.4
19.1
0.0
3.5
3.1
7.8
2.6
2.2
0.8
0.5
0.3
106.8
118.5
11.7
7494.8
耕地
1737.1
41.2
0.0
5.6
23.4
0.0
12.1
12.5
0.0
1.8
1.9
4.9
2.1
1.8
0.5
0.2
0.3
54.1
14.8
-39.3
1697.8
园地
182.3
33.5
1.0
0.0
20.8
0.0
11.7
1.3
0.0
0.2
0.3
0.5
0.1
0.2
0.0
0.0
0.0
34.8
11.4
-23.4
158.9
林地
5188.7
8.2
0.8
2.9
0.0
0.0
4.5
2.4
0.0
0.3
0.6
1.3
0.1
0.1
0.1
0.1
0.0
10.7
59.3
48.6
5237.3
牧草地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其他农用地
375.1
4.0
1.3
0.6
2.1
0.0
0.0
3.0
0.0
1.2
0.3
1.1
0.3
0.1
0.2
0.2
04
7.2
32.9
25.8
400.8
建设用地
小计
411.7
7.9
2.0
1.3
1.1
0.0
3.5
13.1
0.0
0.5
2.9
5.9
2.1
1.7
0.1
0.0
0.4
21.0
37.5
16.4
428.1
建制镇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农村居民点
359.8
6.7
1.5
1.3
0.8
0.0
3.1
9.9
0.0
0.0
2.4
4.5
1.5
1.5
0.0
0.0
0.3
16.5
4.2
-12.4
347.5
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14.6
0.5
0.5
0.0
0.0
0.0
0.0
1.0
0.0
0.4
0.0
0.6
0.0
0.0
0.0
0.0
0.0
1.5
7.0
5.5
20.1
交通用地
27.6
0.3
0.0
0.0
0.1
0.0
0.2
0.3
0.0
0.1
0.0
0.0
0.0
0.2
0.0
0.0
0.0
0.6
16.3
15.7
43.3
水利设施用地
4.0
0.3
0.0
0.0
0.2
0.0
0.1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3
5.6
5.3
9.3
其他建设用地
5.6
0.1
0.0
0.0
0.0
0.0
0.1
1.9
0.0
0.0
0.5
0.8
0.6
0.0
0.1
0.0
0.1
2.1
4.5
2.4
8.0
其他土地
小计
184.8
23.7
9.8
1.0
11.9
0.0
1.0
5.3
0.0
0.2
1.0
2.6
0.9
0.6
0.0
0.0
0.0
29.0
0.9
-28.1
156.8
水域
33.1
0.1
0.0
0.0
0.0
0.0
0.1
0.8
0.0
0.0
0.0
0.3
0.4
0.1
0.0
0.0
0.0
0.9
0.5
-0.4
32.7
自然保留地
151.8
23.6
9.8
1.0
11.9
0.0
0.9
4.5
0.0
0.2
1.0
2.3
0.5
0.5
0.0
0.0
0.0
28.1
0.7
-27.4
124.4
期内增加
118.5
14.8
11.4
59.3
0.0
32.9
37.5
0.0
4.2
7.0
16.3
5.6
4.5
0.9
0.5
0.7
156.8
156.8
0.0
0.0


9 荷田乡各行政村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耕地保有量面积
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青龙桥村
64.09
66.52
96.28
76.93
汉江村
35.45
36.79
53.26
42.55
石观音村
15.95
16.55
23.96
19.14
石山村
41.99
43.58
63.08
50.40
牛寨岭村
16.01
16.62
24.06
19.22
秋田村
59.84
62.11
89.90
71.83
枞树村
21.22
22.03
31.88
25.47
石桥湾村
31.03
32.21
46.62
37.25
欧菜村
31.59
32.78
47.45
37.91
黄皮村
41.84
43.42
62.85
50.21
永乐村
35.01
36.34
52.60
42.02
广庄村
39.68
41.18
59.61
47.63
上背溪村
32.63
33.86
49.01
39.16
下背溪村
29.70
30.82
44.61
35.64
韭菜村
65.25
67.71
98.02
78.31
鹅立村
40.84
42.39
61.36
49.02
社凼村
53.41
55.43
80.24
64.11
恒江村
57.60
59.78
86.53
69.14
荷田村
42.44
44.04
63.75
50.94
大井村
20.45
21.22
30.72
24.55
长兴村
46.40
48.15
69.70
55.69
长南村
42.60
44.21
64.00
51.13
长牌村
26.15
27.14
39.28
31.38
长祥村
43.40
45.04
65.20
52.09
蒋家村
52.30
54.27
78.56
62.77
牛才岭村
9.04
9.38
13.58
10.85
长家村
27.74
28.79
41.67
33.30
玉屏村
33.79
35.07
50.76
40.56
长久村
38.72
40.18
58.16
46.47
长鄄村
60.18
62.45
90.40
72.23
合计
1156.33
1200.08
1737.10
1387.85
10 荷田乡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表
单位:公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所在地
项目规模
净增加耕地
建设年限
K001
荷田村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
荷田村
12.00
9.78
2011-2020
Z001
汉江村、石观音村和石山村三村联合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
汉江村、石观音村、石山村
28.60
1.00
2006-2011
Z002
大井村、荷田村和青龙村三村联合农用地整理
农用地整理
大井村、荷田村、青龙桥村
30.80
1.10
2011-2020
合计
——
——
——
71.40
11.88
——


荷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二○一○年十一月



第一章乡镇基本情况
第一节地理区位概况
隆回县荷田乡地处隆回中北部,东临岩口镇,南接荷香桥镇,西毗六都寨镇,北靠七江乡。乡内交通方便,全乡村级公路一百多公里,形成了村村通公路、组组通机耕道的交通网络。
第二节自然环境概况
全乡三面环山,北部属明显山区, 九龙山蜿蜒迂回,海拔均在550米左右,盛产楠竹、木材、茶叶、 水果。南部属丘陵区,海拔350米左右, 汉江水由北向南穿过,形成冲积田垅,土质肥沃,水利条件好,是双季稻产区,盛产柑桔、茶叶、水果。
第三节社会经济概况
2005年底,土地面积80.79平方公里;辖30个村,252个村民小组,共7541户,26086人。现有竹林面积3.5万余亩,竹林蓄积量480万根;杉树林面积4.8万亩,杉木蓄积量2.5万立方米。有层峦叠障的石灰岩, 可创办碎石场、石灰场。乡内有成片的柑桔园,能年产柑桔30万斤,通过近几年的丘岗山地开发,特大梨、板栗、雪桃、密斯梨等多种名、优、特产水果,正陆续受益。
第二章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第一节规划实施成效
《荷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快速增长、土地供给约束日益加大的形势下,坚持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的控制和引导,妥善处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耕地保护得到强化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为促进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的有效供应奠定了资源基础。为保证耕地不减少,荷田乡一方面通过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项目努力增加耕地总量;另一方面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对新增建设用地均采用先补后占的方式,确保占补平衡的实现。
二、较好地满足了建设用地需求
在上轮规划控制与引导下,荷田乡的城乡建设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提升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这一过程中,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保障各项建设用地的供应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供了科学依据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用地总量、用地布局、用地方向和用地时序,即"定量、定位、定性、定序"这4个方面对土地利用加以控制。通过制定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预审制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等措施来促进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使土地用途管制具体化、科学化。
第二节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土地生态安全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不够
上轮规划注重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而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生产条件改善重视不够。随着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性发展、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新理念的倡导,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必然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二、规划弹性和权威性不高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方案编制时以刚性为主,弹性不足,对土地利用变化缺乏适应性,规划的用地位置与项目实际选址要求不符,造成规划修改比较频繁。同时因为社会对规划重要性缺乏认识,虽然规划在法律上的地位较高,但在实施管理中却随意性较大。
第三节对新一轮规划修编的启示
一、增强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
本轮荷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深入分析本乡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的基础上,与隆回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衔接并以土地用途分区控制为主,科学划定建设用地允许建设与有条件建设区,增强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
二、搞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涉及到多部门、多行业,其政策性和前瞻性很强,必须协调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统筹协调各行各业用地及需求。
三、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完善规划的编制、听证、审批和公示制度
规划不能只限于专家和政府之间的交流,要尽快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增强公众对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支持力度和社会对规划的可接受性。因此,荷田乡本轮规划从编制到实施整个过程,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增加规划的公开性、透明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第三章规划编制技术路线与过程
第一节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深入分析荷田乡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土地供给与需求、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生态安全的相互关系,坚持实地考察与室内分析相互配合、政府宏观调控与民众参与彼此协调,拟订技术路线如图3-1所示。

通过
收集资料
通过
公众参与,部门协调
公众参与,部门协调
土地变更调查
技术准备
确定土地利用目标、任务
重大问题论证研究
资料整理、汇总
内业调查
外业调查
土地详查资料及图件
自然、社会经济资料
土地供需状况分析
土地供给潜力分析
土地需求量分析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和空间配置研究,土地利用分区,用地综合平衡,方案草图编制
方案定稿,文本说明编写
不通过
不通过
规划方案论证
审批
实施
村镇人口分布形态预测
村镇体系规划
城镇规模和居民点用地规模及布局规划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工程用地规划
土地生态建设规划
乡镇企业及独立工矿用地布局
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规划

3-1 荷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第二节规划编制工作过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811—20091月)
制定工作、技术方案,落实工作经费,成立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规划修编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二、基础资料调查研究阶段(20093—20094月)
收集规划修编基础资料和部门资料,重点组织乡域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农村居民点用地、土地整治潜力实地调查,校核规划修编基础数据。
三、目标确定阶段(20095—20096月)
科学预测规划期内荷田乡建设用地、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等重要指标,并充分与《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衔接,在落实上级规划调控指标的基础上,依托前期调查研究,确定本轮荷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
四、方案编制阶段(20097—201010月)
在确定规划目标的基础上,编制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方案。进一步明确乡域基本农田调整与布局、建设用地安排、生态用地保护、土地用途分区、土地整治安排、村土地利用控制、近期用地安排、规划保障措施制定等。
五、公众参与和报批阶段(201010—201011月)
规划成果编制基本完成后,在社会公共媒体上公布,充分征求并吸纳社会各界特别是相关权利人的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报邵阳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予以公示。

3-2 荷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流程

第四章规划基础数据采用与规划成果
第一节社会经济数据来源
编制规划所需的农业、林业、气象、生态、土壤、地貌、城乡建设、工矿、交通、水利等专项资料和历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包括人口),以及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规划、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等综合资料均来自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资料、数据全面可靠。
第二节规划基数的采用
按湘国土资办发[2010]111号文件要求,以国土资源部检查意见修改后的荷田乡20091231号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数据为基础,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确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分类和转换方法,对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数据进行转换,转换后的数据减去荷田乡2006—2009年已批准和变更的各类用地面积,形成荷田乡200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经荷田乡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数据回推形成的200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核准的荷田乡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确认数据之间的差别见表4-1
第三节主要规划成果
文字成果:
(1)荷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
(2)荷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年)
1)荷田乡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
2)荷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荷田乡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4)荷田乡土地整治规划图。
表4-1 荷田乡拟采用规划基数与2005年确认数据、2009年二调数据对比表
单位:公顷
2005年拟采用规划基数
2005
确认数据
2009
二调数据
土地总面积
8079.6
8078.8
8079.6
耕地
1737.10
1547.5
1543.10
园地
182.29
57.6
58.69
林地
5188.70
5148.6
5556.10
其他农用地
375.05
710.8
376.25
农用地合计
7483.14
7464.5
7534.14
城乡建设用地
建制镇用地
0.00
0.00
0.00
农村居民点
359.83
268.4
370.13
采矿用地
14.62
0.00
14.62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0.00
0.00
0.00
小计
374.5
268.4
384.8
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
用地
铁路用地
0.00
0.00
0.00
公路用地
27.6
27.4
27.6
小计
27.6
27.4
27.6
水利设施
水库水面
3.4
3.2
3.4
水工建筑物用地
0.6
1.1
0.6
小计
4.0
4.3
4.0
其他
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0
0.00
0.00
特殊用地
5.6
2.23
5.6
小计
5.6
4.8
5.6
建设用地合计
411.7
304.9
422.0
水域
33.06
96.2
33.06
自然保留地
151.78
213.2
90.48
其他土地合计
184.84
309.4
123.54
第五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确定
第一节主要社会经济指标预测
一、地区生产总值
2005年荷田乡GDP为3347万元,根据近几年发展势头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前景分析,结合隆回县"十二五"规划及荷田乡实际情况,预计全乡2006-2010年GDP增长率为13%,2011-2020年GDP增长率为10%。利用平均增长率对GDP进行预测的公式为:
式中:P0—预测基年的GDP
Pn—预测目标年的GDP
r—预测期间GDP的增长率
n—预测目标年与基期年的时间间隔
根据此公式及平均增长率取值,预测得到全乡的GDP值2010年为6166.6万元;2020年为15994.7万元。
二、人口总规模
根据荷田乡1997-2005年的人口资料,求出每年的平均增长率,以2005年的人口为基数,预测2010年和2020年荷田乡的人口数量。其测算公式为:
式中:第n年人口数;
基期年人口数;
人口平均增长率;
资料最早年的人口数(即1997年)
通过上述预测方法的计算,并参考隆回县村庄布点规划对荷田乡人口的预测结果,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荷田乡总人口数2010年为2.67万人,2020年总人口为2.8万人。
第二节土地利用主要目标的确定
本规划中提出的2006-2020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规模等规划目标,是在对荷田乡地区生产总值、总人口等重要社会经济指标进行预测的基础上,结合荷田乡实际情况分解落实的。土地利用规划目标既满足了社会经济发展对各项用地的实际需求,又充分与上级下达指标进行了衔接(见表5-1)。在此基础上,按湘国土资办发[2010]111号文件要求,规划指标在县下达的规划指标基础上按二调数据进行适当调整,其中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按增量确定。

5-1 荷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对照表
单位:公顷
指标
上级下达(基数采用05确认数据)
本级规划指标(基数采用二调回推数据)
2005
2020
增量
2005
2020
增量
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1547.46
1385.10
-162.36
1737.10
1387.85
-349.25
基本农田
1156.33
1200.10
43.77
1156.33
1200.08
43.75
园地
57.60
57.20
-0.40
182.29
158.89
-23.40
林地
5148.60
5157.10
8.50
5188.70
5237.30
48.60
建设用地总量
304.90
321.34
16.44
411.66
428.09
16.43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68.40
261.53
-6.87
374.45
367.55
-6.90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0.00
5.45
5.45
14.62
20.07
5.45
农村居民点用地
268.40
256.08
-12.32
359.83
347.48
-12.35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36.50
59.81
23.31
37.21
60.54
23.33
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
——
28.80
——
——
24.40
——
建设占用耕地
——
11.40
——
——
13.47
——
建设占用农用地
——
19.10
——
——
19.10
——
土地整治新增耕地任务量
——
16.40
——
——
14.80
——

第六章土地利用布局调整说明
第一节基本农田调整布局
一、基本农田调整思路
协调好经济建设占地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根据乡域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耕地与基本农田指标,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内不布置基本农田,但充分发挥耕地生态功能,将耕地纳入城乡生态系统,在乡域合适位置及边缘地段适当安排耕地作为生态农业用地。
二、基本农田调整方案
将乡域东北、东南部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主要在韭菜、秋田、恒江、青龙桥、石桥湾、长鄄等行政村范围内设置基本农田保护区,区内保护耕作层不受破坏,加强农田基本建设,重视基本农田质量的提高。
第二节工矿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一、工矿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优化思路
避让地质灾害高发区、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区等不适宜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尽量少占耕地与水域;依托乡镇已建设用地现状及已有的基础设施分布,按照集约用地、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的要求划定规模边界; 尽可能利用明显的河流、山体、道路、地类地块界线,兼顾行政界线。
二、工矿用地优化布局方案
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原则,根据《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隆回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参照集镇区用地规模边界,控制乡镇工矿建设用地的发展。规划2020年乡内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20.1公顷
第三节农村居民点用地空间布局
一、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优化的思路
分析各行政村农村居民点空间分布密度,将位于一定低密度区域的农村居民点作为撤并主要考察对象,并结合现有的自然地理条件、周边环境、交通、集镇扩张、乡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因素确定村镇体系空间布局。依据荷田乡农村居民点的地理资源环境、经济发展状况、人口规模与区位、发展潜力及政策要求, 协调农村居民点与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布局的空间关系,统筹安排村庄建设用地;综合考虑地质灾害等生态威胁,评价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有序推进农村居民点拆并整治工作,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集中布局。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优化调整方案
结合隆回县村镇体系规划与村庄布点规划,根据集中布局原则,统筹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适时优化空间布局。优先整治交通干道周边地区的农村居民点,计划要完成秋田村、青龙村、蒋家湾村、恒江村、石山村等村的农村集中居民点建设。
第七章土地用途分区说明
第一节用途分区划定原则
采用"生态优先、充分协调城乡建设用地与基本农田布局"的基本思路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基于重点保护农用地与生态用地的总体规划目标,优先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等保护性区域;在此基础上,为保障荷田乡建设用地发展需求,在充分协调其与基本农田的保护关系的前提下,划定村镇建设用地区等发展性区域。
第二节用途分区划定思路
综合考虑建设适宜性、生态敏感性、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采用"生态优先、充分协调城乡建设用地与基本农田布局"的基本思路划定土地用途分区。为保障荷田乡城乡建设用地发展需求并充分协调其与基本农田的保护关系,综合考虑隆回县城镇体系空间发展战略,划定村镇建设用地区,并在此基础上,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确保需要用作城乡建设的用地区域内不布置或少布置基本农田;最后划定林业用地区与一般农地区。
第三节用途分区方案
基于土地适宜性评价及本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将全乡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风景旅游用地区和林业用地区7个用途区(详见表7-1)。
7-1 土地用途分区表
类型
总面积(公顷)
面积比重(%)
主要范围
土地主导用途及重点管制规则
基本农田保护区
1472.30
18.22
蒋家湾村、长兴村、长鄄村、长家村、大井村、青龙桥村、荷田村等村
以基本农田保护为主,禁止各项非农建设,区内耕地不得闲置、荒芜。
一般农地区
370.00
4.58
乡域周边的村庄
以发展种植农业、牧业为主,限制工矿发展与农地转用,鼓励农基地建设。
村镇建设用地区
358.20
4.43
分布在秋田村、青龙村、蒋家湾村、恒江村、石山村等村
以农村居民点建设为主,应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合理控制各项建设用地规模,充分挖掘村庄整理潜力。
风景旅游用地区
10.67
0.13
秋田村
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产业开发;土地使用应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独立工矿区
18.10
0.22
主要分布在荷田村、青龙桥村、社函村等村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区内土地利用应符合集约利用要求并实施环境约束。
林业用地区
5774.37
71.47
主要分布在乡域北部和西部山区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3.80
0.05
主要分布在青龙桥村、下背溪村等村庄
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第八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说明
第一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划定思路
为保护乡域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自然与人文遗产等特殊需要,优先划定规划期内需要禁止各项建设与土地开发的空间范围边界,形成禁止建设区;按照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及其空间发展战略,划定集镇区、中心村、基层村等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扩展边界,形成有条件建设区;最终划定限制建设区。
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方案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全乡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土地利用格局,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角度将荷田乡划分为允许建设、有条件建设、限制建设和禁止建设四个区。


8-1 荷田乡2020年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单位:公顷、%
类型
总面积及占全乡
比重
主要范围
管制规则
允许
建设区
371.9
主要包括人口和经济开发密度已较大的集镇区以及重点村规模边界范围内用地
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4.60%
有条件
建设区
4.40
主要包括村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外、扩展边界以内的区域
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在特定条件下,区内土地可作为本级行政辖区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建用地。
0.06%
禁止
建设区
3.80
主要包括区内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
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不得进行开发建设以及其它有损生态环境保护的任何活动;有针对性地建立自然保护区如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等。
0.05%
限制
建设区
7699.54
规划区范围内的其它生态保留用地、林业用地、一般农业用地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95.30%
第九章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说明
第一节土地生态网络构建的思路
依据生态敏感性分区结果,以构建国土生态网络屏障和优化城乡绿色空间体系为出发点,在合理界定和判断各类型土地生态功能效应的基础上,在乡域范围内构建""生态网络体系。
第二节土地污染问题
随着工业化、居住集中化、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荷田乡因各种外源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自净能力而导致的土地污染问题已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和农产品安全。
一、畜禽粪水及居民生活废水外排对环境的污染
家庭或规模养殖的畜禽粪水以及居住区生活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向溪沟排放,粪水中的有机质和病菌对水体和空气造成污染。污水不仅对流经的溪沟产生污染,而且渗透到地下,对地下水产生污染,造成受污染地域的人畜用水困难。
二、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农村对生活垃圾大部分采取自然堆放的处理方法,侵占了越来越多的土地,不仅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妨碍环境卫生,且固体废物以及渗出液会破坏土壤的生态平衡,降低土壤活力。
三、农药化肥过量使用和农副产品的不当处理对环境形成面源污染
化肥与农药超量使用、农膜残存土地,造成耕地通透性变差,其分解产生的有毒物质也污染土地;秸秆被焚烧或随意弃置,焚烧产生大量co2污染空气,且容易引发森林火灾。随意弃置影响环境卫生,腐烂后对水体也产生污染。
第三节农村土地污染治理重点
一、保护饮用水源,治理水土流失
合理布局工业用地,加强水环境监测工作,防止水源污染;合理划定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加大保护力度;加大河道清障力度,畅通水系,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和调蓄能力;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实行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并行,生态建设与产业开发结合,突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搞好综合治理,有效遏止水土流失。
二、积极推进环保设施建设,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保障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设施项目用地,改善人居环境。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综合治理,积极地转化与利用农作物秸秆、藤蔓资源,推广应用生物活性有机肥,对农用塑料薄膜进行回收利用,降低农药、化肥等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作用。
三、加强农村土地污染治理制度建设
建立农村土地污染摸底排查制度,为土壤标准的制定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建立土壤生态补偿基金制度,专项用于指导农民如何恢复和提高土壤功能、如何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并对造成污染的农村土地进行补救治理。落实完善土地污染的治理政策和机制,充分运用价格、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促进企业减少对土地的污染。同时,强化领导责任,确保经费投入,加强部门配合和舆论宣传,强化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保障土地污染治理落到实处。
第十章规划协调论证与公众参与
第一节落实上级规划下达指标情况
与《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充分衔接,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任务量等指标不突破县级下达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等指标做到与县级下达指标吻合,隆回县下达荷田乡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控制指标如表5-1所示。
第二节规划方案的可行性
本方案强调保护与发展并重、定量与定位结合、增量与存量统筹、生态与经济兼顾,建设用地指标、耕地保护目标以及生态保护目标均比较适中,规划方案可行性比较强。
一、基础资料详实可靠
本规划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在荷田乡2009年二调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基础上回推取得,其它资料采用国民经济统计年鉴或各主管部门的最新调查并进行反复核实的资料,数据真实可靠。规划图件编制以数据库提取的图件为工作底图,具有较强的准确性和直观性。
二、规划重点突出,用地配置较为合理
采用系统分析、综合平衡、突出重点的方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妥善解决各部门的用地矛盾,优先保证重点交通、水利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重点规划项目用地均与主管部门多次协调,具有科学性、动态性、指导性和可行性,用地配置较为合理。
三、高度的统一性与协调性
本规划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的要求,并充分利用荷田乡已有的各级各类规划,既符合上一级规划要求,又与相关规划协调。
第三节规划公众参与情况
荷田乡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中"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注重公众广泛参与。
通过在设立公众参与信箱;在网站设立专门的规划修编栏目,实时与公众进行沟通;公布修编办电话和电子邮箱,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对公众的建议进行公开讨论,广开言路。同时,明确修编办一名工作人员专门收集汇总公众的建议,及时将合理化建议运用到规划修编实际操作中。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数据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