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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阁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说明
文件名称: 三阁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2-0002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2-05-29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2-05-29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三阁司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三阁司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三阁司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

三阁司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附图
1. 三阁司乡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
2. 三阁司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 三阁司乡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
4. 三阁司乡土地整治规划图

三阁司乡位于隆回县城西南,东靠本县桃洪镇山界回族乡南邻武冈双牌,西连洞口黄桥,北接本县南岳庙乡。乡政府所在地距县城9.8公里。全乡共55个行政村,492个村民小组。区位优越,交通便捷,S129省道穿乡而过,上瑞高速在我乡小江村有进出口并设有收费站。濒临郝水河,小江河在境内交汇。水资源丰富;光热资源土地资源较好,在县内有"鱼米之乡"美称。
近年来,隆回县城镇体系发展战略的实施,为三阁司乡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对其现有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自然人文景观资源,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引导建设用地合理布局,保障全乡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三阁司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轮《三阁司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本规划提出了三阁司乡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新目标,是三阁司乡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三阁司乡落实土地宏观调控目标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三阁司乡规划建设的重要基础。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通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提高政府运用国土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保障各行业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确保三阁司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落实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各项用地指标,切实完成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重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合理引导集镇区发展规模与方向,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逐步构建集约型农村居民点体系;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科学划定土地用途分区,统筹考虑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明确分区管制规则;明确土地整治重点区域,落实重点土地整治项目;落实村级土地利用控制,安排近期用地。
本规划范围为隆回县三阁司乡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11768.25公顷,包括55个行政村。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以2005年为基期年,以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以2020年为远期目标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
(6)《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7)《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05]4)
(8)《关于加快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0]111)
(9)《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规程》(TD/T1025-2010)
(10)《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制图规范》(国土资厅发〔2009)
(11)《隆回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2)《三阁司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3)《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4)《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5)《隆回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0-2010年)》
(16)《隆回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
2005年,全乡土地总面积11768.25公顷,其中农用地9995.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93%。耕地3734.2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7.37%;园地441.2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41%;林地4793.8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7.96%;其他农用地1025.3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0.26%
建设用地1063.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4%。农村居民点用地799.5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5.19%;交通建设用地93.03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75%;水利设施用地49.4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65%,采矿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68.9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49%,其他建设用地52.4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93%.
其他土地709.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3%
土地利用类型以耕地和林地为主,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31.74%40.744%
他土地面积较多,达到了709.61公顷,占全乡总面积的6.03%,土地开发潜力大,有利于乡域土地利用可持续发展。
农村居民点分布广泛、布局零乱。农村居民点分布在海拔高、坡度大的山区,建设条件较差,布局调控难度大。
建设用地与耕地、基本农田布局有待协调。建设用地分布格局不尽合理,村镇建设、交通水利等设施用地大多需要占用农用地,造成建设用地与农用地保护矛盾日益突出。
土地集约与节约利用水平不高,引导农居点集中建设难度大。农村居民点现状分布松散,内部整理潜力较高。但由于本地是典型的山地地形、农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土地管理制度等因素的制约,引导农居点集中建设的难度大。
全乡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总潜力101.9公顷。其中,耕地整理新增耕地潜力44.7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潜力36.7公顷,土地开发新增耕地潜力20.5公顷。
以保护耕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科学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和迁并力度,积极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向中心村和基层村集中;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实现全乡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不断提高耕地质量,逐步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第十条 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耕地保护指标: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710.11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4.28公顷;到2020年,不少于3673.29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63.21公顷。
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指标: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63.07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858.93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99.8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不超过759.08公顷;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64.24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844.8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169.1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不超过675.74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到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37.21公顷,建设占用农用地32.5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24.28公顷;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101.13公顷,建设占用农用地98.68公顷,建设占用耕地63.21公顷。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指标: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63.21公顷,其中土地开发补充耕地5.50公顷,土地整理补充耕地57.71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土地整理补充耕地24.60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20公顷;规划远期,土地开发补充耕地4.30公顷,土地整理补充耕地33.11公顷。
土地生态保护目标:到2020年,林地面积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不低于50%。
土地利用效率目标: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70平方米/人以内;规划期内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00—120平方米/人以内。

2005年,农用地面积9995.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93%。至2010年,各类农用地9994.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4.93%,比2005年减少1.03公顷;至2020年各类农用地10002.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5.00%,比2005年增加7.20公顷。
2005年,耕地面积3734.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74%。规划至2010年,耕地面积3710.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53%,较2005年减少24.68公顷;到2020年,耕地面积3673.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21%,较2005年减少61.50公顷。
2005年,园地面积441.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75%。至2010年,园地面积442.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76%,比2005年增加1.58公顷;至2020年,园地面积444.67顷,占土地总面积3.78%,比2005年增加3.42公顷。
2005年,林地面积4793.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0.74%,至2010年,林地面积4805.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0.84%,比2005年增加11.71公顷;至2020年,林地面积4823.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0.99%,比2005年增加29.50公顷。
200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1025.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71%。至201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1035.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80%,比2005年增加10.36公顷;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1061.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02%,比2005年增加35.78公顷。
2005年,建设用地面积1063.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4%。至2010年,各类建设用地1063.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03%,比2005年减少0.32公顷;至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1064.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04%,比2005年增加0.85公顷
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868.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91%;至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870.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40%,比2005年减少9.56公顷;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844.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18%,比2005年减少23.65公顷。
2005年,交通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42.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21%;至2010年,交通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38.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18%,比2005年减少4.39公顷;至2020年,交通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63.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39%,比2005年增加20.69公顷。
2005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52.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45%。至201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54.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46%,比2005年增加2.13公顷;至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56.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48%,比2005年增加3.81公顷。
2005年,其他土地面积709.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3%。至2010年,其他土地面积710.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04%,比2005年减少1.35公顷;至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701.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96%,比2005年减少8.05公顷。
2005年,水域面积430.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6%;至2010年,水域面428.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64%,比2005年减少2.12公顷;至2020年,水域面积426.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63%,比2005年减少4. 00公顷。
2005年,自然保留地面积278.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7%;到2010年,自然保留地280.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8%,较2005年增加1.47公顷;到2020年,自然保留地274.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3%,较2005年减少4.05公顷。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与调控
优化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考虑到未来隆回县中心城区与三阁司乡集镇区的空间扩展,逐步调减中心城区与集镇区扩展边界内的耕地。全乡基本农田面积为2965.08公顷,主要分布在郝水和小江河沿岸水源丰富的地区。
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切实做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积极尝试异地补充耕地,确保耕地占补质量相当;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耕地及基本农田的动态巡查和监测;防止用于农业结构调整的耕地耕作层破坏,重视保护和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优化城镇用地布局。依据《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在三阁司乡小江村范围内布局70.04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该用地属于隆回县中心城区的组成部分,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70平方米/人。
依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土地资源环境条件,合理制定产业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技术含量高、社会经济效益好的产业发展用地,重点保障与地区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的主导产业用地。科学配置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用地,提高工业用地综合效益,促进地区产业链的形成。调整优化工矿用地布局,改变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现状,促进工矿基地化和规模化发展。
提高工矿用地集约化程度。三阁司村长铺村西坪村石马村等村集中布局独立工矿区,改变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现状,促进工矿基地化和规模化发展。
促进工矿用地集约化发展。严格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307-90)》、《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控制新增工矿建设用地。依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土地资源环境条件,合理制定产业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技术含量高、社会经济效益好的产业发展用地,重点保障与地区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的主导产业用地。
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体系。结合隆回县村镇体系规划与村庄布点规划,根据集中布局原则,统筹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适时优化空间布局,以新农村建设为突破口,中心村为重点,基层村为纽带,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中心村和基层村集中。优先整治交通干道周边地区的农村居民点。规划2020年集镇区建设用地规模为25.84公顷,并设置有条件建设用地共7.57公顷。
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与管制创新。重点缩减搬迁村与控制村用地规模,盘活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存量,控制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内人均农村居民点控制在100-120平方米。创新农村宅基地市场化置换与配置机制,引导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合理流转,鼓励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
优化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布局。为保证中心城区与集镇区生产生活的高效便捷,以适度超前发展为原则,优化中心城区与集镇区内部交通用地结构与布局,重点建设南旺县道,沟通赧水南北两岸,完善交通网络体系,促进各类交通用地的集约高效利用。同时保障怀邵衡铁路重点交通项目用地需求,提升三阁司乡持续快速发展的能力。加强水电站建设,提高电力供应能力,保障三阁司乡防洪大堤建设、降低灾害损失。
严格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标准。公路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批准发布〈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通知》(建标[1999]278号)有关规定核定用地指标。铁路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批准发布〈新建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建标[1996]350号)有关规定核定用地指标。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344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30%,主要分布在郝水和小江河沿岸水源丰富的地区。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划定一般农地区土地面积1714.00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14.56%,分散布局在各行政村。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主要包括三阁司乡小江村被划入隆回县中心城区规模边界内的地域。该区总面积70.06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60%。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符合已批准的建制镇建设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废弃地和空闲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
村镇建设用地区土地面积845.71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7.18%,分散布局在各村的农村居民点。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居民住宅、公服设施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应符合村庄规划;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强化拆迁管理,严禁一户多宅;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
独立工矿区土地面积99.07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0.84%,主要分布在三阁司、村长铺村、西坪村、石马村。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鼓励工矿用地内部挖潜,合理布局,充分利用闲置地;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凡是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坚持先评价后建设原则,采取必要的环保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林业用地区总面积5591.71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47.52%,主要分布在郝水东南。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全乡规划允许建设区1014.84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8.62%,主要包括各村镇建设用地与独立工矿建设用地。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该区总面积7.57公顷,占规划区范围的0.06%,主要在包括乡政府所在地。
管制规则: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在特定条件下,区内土地可作为本级行政辖区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建用地;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全乡规划限制建设区面积10231.08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86.94%,包括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它区域。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建设,合理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规划2006-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57.71公顷,其中规划近期新增24.60公顷,确定重点整理区域为早禾田村、五里村、烟塘村、西坪村、龙庄村、大磨洲村、香花渡村、天子村、中洲村、红光村、泥斛村、龙拱村等。
规划2006-2020年通过土地开发新增耕地5.50公顷,其中规划近期新增1.20公顷。确定烟塘村、西坪村为土地开发重点区,组织实施烟塘村、西坪村2个土地开发重点项目。
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结合三阁司乡的本地特色,构建""相结合的国土生态屏障,探索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加强中心城区与集镇区内部公共绿地系统建设,为生态网络的构建提供节点功能;在赧水河沿岸建立河道防护带,在上瑞高速、怀邵衡铁路等交通干道沿线设立绿色隔离带,形成生态廊道;积极建设以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周边林业用地区为主的环城区、集镇区生态绿化系统,构筑生态斑块。
合理开发保护石笋水库和山绕冲水塘;加强赧水两岸、怀邵衡铁路、上瑞高速公路沿线绿色隔离带建设;巩固生态退耕成果,实行生态建设与产业开发结合。加强水环境监测工作,防止水源污染;以小流域为单元搞好综合治理,有效遏止水土流失。
积极推进禽畜粪水以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保障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设施项目用地,改善人居环境;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综合治理,降低农药、化肥等对土地生态环境的破坏作用;建立农村土地污染摸底排查、土壤生态补偿基金制度,落实完善土地污染的治理政策和机制,以强有力的机制保障土地污染治理落到实处。
基本农田指标分解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全乡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龙庄村、石岭村、温塘村、沙坪村、龙河村、葫芦冲村、五里村,其2020年基本农田面积分别为136.7公顷、111.1公顷、106.2公顷、105.8公顷、98.4公顷、92.2公顷、91.2公顷。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规划期内对重点农村居民点集中区建设实施规模控制,其中桥头村集中居民点12.21公顷,长水铺村集中居民点11.13公顷,烟塘村集中居民点9.82公顷。
第十一章 近期用地安排
第三十四条 近期规划目标
2010年,将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63.07公顷以内;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710.1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不超过32.5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不超过24.28公顷。
第三十五条 近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安排
规划近期,交通重点建设项目2个,怀邵衡铁路新建项目和南旺县道,电力建设重点项目2个,220KV隆回变电站新建项目和紫河变电站新建项目;水利建设重点项目3个,中洲发电站新建项目,石笋水库和山绕冲水塘新建项目。规划新建垃圾处理厂1个及水库加固工程项目。规划新建杨溪生态科技园和碳酸钙厂。
根据新的土地规划管理理念和体制的要求,尽快整理和修编已有的或制定新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强调统一管理和分级分区管理相协调的指导思想。
培育完善的地产市场,实行土地有偿使用,逐步建立盘活存量,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增量的用地约束机制。
逐步建立和完善规划听证、公众参与及公示制度,明确规划程序中公众的职责与权益、参与渠道与途径,通过集思广益,比较准确地表达社会需求,调整土地利用的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减少决策失误。
加强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系统(RS)、全球定位系统(GPS)以及土地管理信息系统(LIS)等现代科技手段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广泛运用。
本规划自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行。
本规划由三阁司乡人民政府解释并组织实施。
单位:公顷
主要调控指标
2005
2010
2020
指标属性
耕地保有量
3734.79
3710.11
3673.29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965.08
2965.08
约束性
园地面积
441.25
442.83
444.67
预期性
林地面积
4793.89
4805.60
4823.39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1063.39
1063.07
1064.24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868.49
858.93
844.84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68.97
99.85
169.10
预期性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_
37.21
101.13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_
32.50
98.68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_
24.28
63.21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
补充耕地
义务量
_
24.28
63.21
约束性
任务量
_
24.28
63.21
约束性

单位:公顷
基期年
近期目标年
规划期
近期面积增减
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间
面积增减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土地总面积
11768.25
100.00
11768.25
100.00
0.00
11768.25
100.00
0.00
农用地
耕地
3734.79
31.74
3710.11
31.53
-24.68
3673.29
31.21
-61.50
园地
441.25
3.75
442.83
3.76
1.58
444.67
3.78
3.42
林地
4793.89
40.74
4805.60
40.84
11.71
4823.39
40.99
29.50
其他农用地
1025.32
8.71
1035.68
8.80
10.36
1061.10
9.02
35.78
农用地合计
9995.25
84.93
9994.22
84.93
-1.03
10002.45
85.00
7.20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0.00
0.00
11.50
0.10
11.50
70.06
0.60
70.06
农村居民点
799.52
6.79
759.08
6.45
-40.44
675.74
5.74
-123.78
采矿与其他独立
建设用地
68.97
0.12
99.85
0.85
30.88
99.04
0.84
30.07
小计
868.49
6.91
870.43
7.40
1.94
844.84
7.18
-23.65
交通水利与其他建设用地
交通用地
93.03
0.79
105.60
0.90
12.57
110.14
0.94
17.11
水利设施
49.46
0.42
32.50
0.28
-16.96
53.04
0.45
3.58
其他建设用地
52.41
0.45
54.54
0.46
2.13
56.22
0.48
3.81
小计
194.90
1.66
192.64
1.64
-2.26
219.40
1.86
24.50
建设用地合计
1063.39
9.04
1063.07
9.03
-0.32
1064.24
9.04
0.85
其他土地
水域
430.88
3.66
428.76
3.64
-2.12
426.88
3.63
-4.00
自然保留地
278.73
2.37
282.20
2.40
3.47
274.68
2.33
-4.05
其他土地合计
709.61
6.03
710.96
6.04
1.35
701.56
5.96
-8.05


单位:公顷
时间
基期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规划间
净增减
规划期末
耕地面积
增加合计
土地
整理
土地
复垦
土地
开发
减少
合计
建设
占用
2006-2010
3734.79
25.80
24.60
0.00
1.20
50.48
24.28
3.40
22.80
-24.68
3710.11
2011-2020
3710.11
37.41
33.11
0.00
4.30
74.23
38.93
9.60
25.70
-36.82
3673.29
2006-2020
3734.79
63.21
57.71
0.00
5.50
124.71
63.21
13.00
48.50
-61.50
3673.29
单位:公顷
规划近期
规划远期
规划期合计
合计
占用
农用地
占用
耕地
合计
占用
农用地
占用
耕地
合计
占用
农用地
占用
耕地
一、城乡建设用地
23.77
23.77
11.40
46.78
46.78
26.07
70.55
70.55
41.93
1、城镇
8.87
8.87
4.46
28.63
28.63
10.42
37.50
37.50
14.88
2、农村居民点
1.10
1.10
0.80
3.05
3.05
1.75
4.15
4.15
2.55
3、采矿与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13.80
13.80
10.60
15.10
15.10
13.90
28.90
28.90
24.50
二、交通用地
9.50
9.20
5.40
8.30
8.00
9.20
17.80
17.20
14.60
三、水利设施
2.27
2.20
1.68
5.56
5.23
4.20
7.83
7.43
5.88
四、其他建设用地
1.67
1.20
0.30
3.28
2.30
0.50
4.95
3.50
0.80
总计
37.21
32.50
24.28
63.92
62.31
39.97
101.13
98.68
63.21
单位:公顷
调整至地类
类型
耕地
园地
林地
合计
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
57.71
32.86
51.14
141.71
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
0.00
0.00
0.00
0.00
3、土地开发(如荒地、滩涂苇地等其他未利用地开发)
5.50
5.90
23.10
34.50
63.21
38.76
74.24
176.21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新增建设用地
涉及村
总规模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1、交通
南旺县道
新建
2015—2020
7.64
3.52
2.32
大磨洲村、万胜村长流村、光明村、黄瓜岭村、早禾田村、烟塘村、安乐村
省道S219
改建
2007—2010
6.57
2.32
1.03
小江村、石马村、安乐村、三阁司村、田坝村、石岭村、西坪村
怀邵衡铁路
新建
2010—2015
24.23
10.23
2.34
胜利村、石笋村、桥头村、荷花村、荷叶村、安居田村、三阁司村、田坝村、安乐村
2、水利
中洲电站
新建
2007—2010
2.87
2.72
1.05
中洲村、天子村、泥斛村
石笋水库
新建
2010—2015
1.65
1.32
0.45
石笋村
山绕冲水塘
新建
2010—2015
1.04
0.82
0.62
山绕冲村
3、电力
220KV隆回变
新建
2010—1012
2.89
2.42
1.23
三阁司村
紫河变电站
新建
2010—1012
2.78
1.41
0.67
紫河村
4、能源
长铺加油站
新建
2010—1012
1.89
1.56
0.72
高茅村
5、环保
垃圾处理厂
新建
2011—1020
0.46
0.38
0.34
三阁司乡
6、其他
杨溪生态科技园
新建
2011—1020
1.34
1.06
0.75
杨溪村
碳酸钙厂
新建
2011—1020
0.84
0.84
0.74
早禾田、三阁司村
项目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所在村
项目规模
(公顷)
预计增加耕地
(公顷)
建设年限
K001
土地开发
烟塘村
5.30
2.96
远期
K002
土地开发
西坪村
11.34
6.26
远期
Z001
综合整治
五里村
19.37
2.32
远期
Z002
综合整治
五里村
9.49
1.14
远期
Z003
综合整治
龙庄村
39.47
4.74
远期
Z004
综合整治
早禾田村
8.79
1.05
近期
Z005
综合整治
田坝村
43.07
5.17
近期

单位:公顷
地类
规划
基期
面积
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
净增减
规划
目标年
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
农用地
小计
建制镇
农村
居民点
采矿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小计
水域
自然保留地
土地总面积
11768.25
9995.25
3734.79
441.25
4793.89
1025.32
1063.39
0.00
799.52
68.97
93.03
49.46
52.41
709.61
430.88
278.73
407.90
407.90
0.00
11768.25
小计
9995.25
107.20
24.70
16.60
27.00
38.90
98.68
37.50
4.15
28.90
17.20
7.43
3.50
24.20
7.10
17.10
230.08
237.28
7.20
10002.45
耕地
3734.79
48.50
0.00
12.50
15.50
20.50
63.21
14.88
2.55
24.50
14.60
5.88
0.80
13.00
4.50
8.50
124.71
63.21
-61.50
3673.29
园地
441.25
18.80
7.50
0.00
5.70
5.60
12.44
8.24
0.80
1.40
0.50
0.30
1.20
4.10
0.60
3.50
35.34
38.76
3.42
444.67
林地
4793.89
26.10
11.60
1.70
0.00
12.80
13.24
7.04
0.50
1.80
1.50
0.90
1.50
5.40
1.50
3.90
44.74
74.24
29.50
4823.39
其他农用地
1025.32
13.80
5.60
2.40
5.80
0.00
9.79
7.34
0.30
1.20
0.60
0.35
0.00
1.70
0.50
1.20
25.29
61.07
35.78
1061.10
小计
1063.39
92.88
33.01
16.26
24.14
19.47
35.59
32.56
0.00
1.17
1.16
0.70
0.00
7.40
2.00
5.40
135.87
136.72
0.85
1064.24
建制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0.06
70.06
70.06
农村居民点
799.52
87.50
30.84
15.50
22.50
18.66
34.73
32.56
0.00
1.17
0.60
0.40
0.00
5.70
0.80
4.90
127.93
4.15
-123.78
675.74
采矿和其他
68.9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0.07
30.07
99.04
交通用地
93.03
1.55
0.40
0.20
0.50
0.45
0.30
0.00
0.00
0.00
0.00
0.30
0.00
0.00
0.00
0.00
1.85
18.96
17.11
110.14
水利设施用地
49.46
2.69
1.19
0.34
0.80
0.36
0.56
0.00
0.00
0.00
0.56
0.00
0.00
1.70
1.20
0.50
4.95
8.53
3.58
53.04
其他建设用地
52.41
1.14
0.58
0.22
0.3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4
4.95
3.81
56.22
小计
709.61
37.20
5.50
5.90
23.10
2.70
2.45
0.00
0.00
0.00
0.60
0.40
1.45
2.30
0.80
1.50
41.95
33.90
-8.05
701.56
水域
430.88
11.90
0.60
5.90
4.50
0.90
0.50
0.00
0.00
0.00
0.20
0.30
0.00
1.50
0.00
1.50
13.90
9.90
-4.00
426.88
自然保留地
278.73
25.30
4.90
0.00
18.60
1.80
1.95
0.00
0.00
0.00
0.40
0.10
1.45
0.80
0.80
0.00
28.05
24.00
-4.05
274.68
期内增加
0.00
237.28
63.21
38.76
74.24
61.07
136.72
70.06
4.15
30.07
18.96
8.53
4.95
33.90
9.90
24.00
407.90
407.90
0.00
0.00

三阁司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第一节地理区位概况
三阁司乡位于隆回县城西南,东靠本县隆回镇 、山界回族乡南邻武冈双牌,西连洞口黄桥,北接本县南岳庙乡。区位优越,交通便捷,S219省道穿乡而过,上瑞高速在乡内的小江村岔道并设有收费站。濒临郝水河,小江河在境内交汇。
第二节社会经济概况
乡政府所在地距县城9.8公里。全乡共55个行政村,492个村民小组。水资源丰富;光热资源、土地资源较好,在县内有"鱼米之乡"美称。农业产业化初具规模,已形成以渔业、优质稻、生猪、"三辣"、水果、蔬菜为的主要支柱产业。
第三节土地利用概况
2005年,全乡土地总面积11768.25公顷,其中农用地9995.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93%。耕地3734.2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37.37%;园地441.2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41%;林地4793.8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7.96%;其他农用地1025.3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0.26%。
建设用地1063.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4%。农村居民点用地799.5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5.19%;交通建设用地93.03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75%;水利设施用地49.4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65%,采矿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68.9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49%,其他建设用地52.41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93%.
其他土地709.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3%。
第一节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
《三阁司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快速增长、土地供给约束日益加大的形势下,坚持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的控制和引导,妥善处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用地总量、用地布局、用地方向和用地时序,即"定量、定位、定性、定序"4个方面对土地利用加以控制。通过制定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预审制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等措施来促进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使土地用途管制具体化、科学化。
二、耕地保护得到强化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为促进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的有效供应奠定了资源基础。为保证耕地不减少,三阁司乡一方面通过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项目努力增加耕地总量;另一方面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对新增建设用地均采用先补后占的方式,确保占补平衡的实现。
三、较好地满足了建设用地需求
在上轮规划控制与引导下,三阁司乡的城乡建设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提升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这一过程中,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保障各项建设用地的供应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节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轮规划注重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而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生产条件改善重视不够。随着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性发展、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新理念的倡导,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必然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二、规划弹性和权威性不高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方案编制时以刚性为主,弹性不足,对土地利用变化缺乏适应性,规划的用地位置与项目实际选址要求不符,造成规划修改比较频繁。同时因为社会对规划重要性缺乏认识,虽然规划在法律上的地位较高,但在实施管理中却随意性较大。
第三节对新一轮规划修编的启示
一、增强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
本轮三阁司乡土地利用规划在深入分析本乡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的基础上,与隆回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衔接并以土地用途分区控制为主,科学划定建设用地允许建设与有条件建设区,增强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
二、搞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涉及到多部门、多行业,其政策性和前瞻性很强,必须协调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统筹协调各行各业用地及需求。
三、搞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
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完善规划的编制、听证、审批和公示制度。尽快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增强公众对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支持力度和社会对规划的可接受性。
以土地经济学理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理论为指导,深入分析三阁司乡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土地供给与需求、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生态安全之间的相互关系,坚持实地考察与室内分析相互配合、政府宏观调控与民众参与彼此协调,拟订技术路线如图3-1所示。

通过
收集资料
通过
公众参与,部门协调
公众参与,部门协调
土地变更调查
技术准备
确定土地利用目标、任务
重大问题论证研究
资料整理、汇总
内业调查
外业调查
土地详查资料及图件
自然、社会经济资料
土地供需状况分析
土地供给潜力分析
土地需求量分析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和空间配置研究,土地利用分区,用地综合平衡,方案草图编制
方案定稿,文本说明编写
不通过
不通过
规划方案论证
审批
实施
村镇人口分布形态预测
村镇体系规划
城镇规模和居民点用地规模及布局规划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工程用地规划
土地生态建设规划
乡镇企业及独立工矿用地布局
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规划

3-1 三阁司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811月—20091月)
制定工作、技术方案,落实工作经费,成立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规划修编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二、基础资料调查研究阶段(20093月—20094月)
收集规划修编基础资料和部门资料,重点组织乡域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农村居民点用地、土地整治潜力实地调查,并开展"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校核规划修编基础数据。
三、目标确定阶段(20095月—20096月)
科学预测规划期内三阁司乡建设用地、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等重要指标,并充分与《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衔接,在落实上级规划调控指标的基础上,依托前期调查研究,确定本轮三阁司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
四、方案编制阶段(20097月—201010月)
在确定规划目标的基础上,编制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方案。进一步明确乡域基本农田调整与布局、建设用地安排、生态用地保护、土地用途分区、土地整治安排、村土地利用控制、近期用地安排、规划保障措施制定等。
五、公众参与和报批阶段(201010月—201011月)
规划成果编制基本完成后,在社会公共媒体上公布,充分征求并吸纳社会各界特别是相关权利人的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报邵阳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予以公示。

第一节社会经济数据来源
编制规划所需的农业、林业、气象、生态、土壤、地貌、城乡建设、工矿、交通、水利等专项资料和历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包括人口),以及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规划、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等综合资料均来自政府和各部门,提供资料、数据全面可靠。
第二节规划基数的采用
按湘国土资办发[2010]111号文件要求,以国土资源部检查意见修改后的三阁司乡20091231号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数据为基础,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确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分类和转换方法,对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数据进行转换,转换后的数据减去三阁司乡20062009年已批准和变更的各类用地面积,形成三阁司乡200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经三阁司乡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数据回推形成的200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核准的三阁司乡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确认数据之间的差别见表4-1
第三节主要规划成果
(一)三阁司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
(二)三阁司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年)
(一)三阁司乡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
(二)三阁司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
(三)三阁司乡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2006-2020年)
(四)三阁司乡土地整治规划图(2006-2020年)
4-1 三阁司乡拟采用规划基数与2005年确认数据、2009年二调数据对比表
单位:公顷
2005年拟采用规划基数
2005年确认数据
2009年二调数据
土地总面积
11768.25
11789.2
11768.25
农用地
耕地
3734.79
3434.2
4000.29
园地
441.25
536.6
252.25
林地
4793.89
3576.5
4769.99
其他农用地
1025.32
2022.7
960.72
农用地合计
9995.25
9570
9983.25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建制镇用地
0.00
0
0.00
农村居民点
799.52
591
815.52
采矿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68.97
4
68.97
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用地
93.03
128.5
93.03
水利设施
49.46
43.9
49.46
其他建设用地
43.45
52.41
52.41
建设用地合计
1063.39
819
1079.39
其他土地
水域
430.88
254
430.88
自然保留地
278.73
1146.2
274.73
其他土地合计
709.61
1400.2
705.61

一、地区生产总值
2005年三阁司乡国内生产总值为32600.0万元,根据近年来经济发展趋势和旅游产业的发展前景分析,结合三阁司"十二五"规划及三阁司乡实际情况,预计全乡2006-2010年GDP增长率为13.0%,2011-2020年GDP增长率为11.0%。利用平均增长率对国内生产总值进行预测的公式为:
式中:P0—预测基年的国内生产总值
Pn—预测目标年的国内生产总值
r—预测期间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
n—预测目标年与基期年的时间间隔
根据此公式及平均增长率取值,预测得到全乡的GDP值2010年为60063.4万元;2020年为155789.0万元。
二、人口总规模
根据1997-2005年的人口资料,求出每年的平均增长率,以2005年的6.5万人口为基数,预测2010年和2020年三阁司乡的人口数量。其测算公式:
式中:第n年人口数;
基期年人口数;
人口平均增长率;
资料最早年的人口数
通过上述预测方法的计算,并参考《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相关规划对三阁司乡人口的预测结果,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三阁司乡总人口数2010年为6.66万人,2020年总人口为7.00万人。
本规划中提出的三阁司乡2006-2020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等规划目标,是在对三阁司乡地区生产总值、总人口等重要社会经济指标进行预测的基础上,按照《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调控指标,结合三阁司乡实际情况分解落实的。土地利用规划目标既满足了社会经济发展对各项用地的实际需求,又充分与上级下达指标进行了衔接,在此基础上,按湘国土资办发[2010]111号文件要求,规划指标在县下达的规划指标基础上按二调数据进行适当调整,其中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按增量确定(见表5-1)。


5-1 三阁司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对照表
单位:公顷
指标
上级下达(基数采用05确认数据)
本级规划指标(基数采用二调回推数据)
2005
2020
增量
2005
2020
增量
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3434.2
3372.7
-61.5
3734.79
3673.29
-61.5
基本农田
2965.08
2965.08
0
2965.08
2965.08
0
园地
536.6
542.2
5.6
441.25
444.67
3.42
林地
3576.5
3598.0
21.5
4793.89
4823.39
29.5
建设用地总量
819.0
819.9
0.9
1063.39
1064.24
0.85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595.0
571.4
-23.6
868.49
844.84
-23.65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4.0
34.1
30.1
68.97
169.10
100.13
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
_
73.6
——
_
101.13
——
建设占用农用地
_
69.9
——
_
98.68
——
建设占用耕地
_
56.9
——
_
63.21
——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
_
56.9
——
_
63.21
——

第六章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说明
第一节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一、基本农田调整思路
协调好经济建设占地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耕地与基本农田指标,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内不布置基本农田,但充分发挥耕地生态功能,将耕地纳入城乡生态系统,在合适位置及边缘地段适当安排耕地作为生态农业用地。
二、基本农田调整方案
考虑到未来隆回县中心城区与三阁司乡集镇区的空间扩展,逐步调减中心城区与集镇区扩展边界内的耕地。全乡基本农田面积为2965.08公顷,主要分布在郝水和小江河沿岸水源丰富的地区。
第二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一、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优化思路
避让地质灾害高发区、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区等不适宜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尽量少占耕地与水域;依托城乡建设用地现状及已有的基础设施分布,按照集约用地、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的要求划定规模边界;尽可能利用明显的河流、山体、道路、地类地块界线,兼顾行政界线;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划定乡镇发展规模边界;与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乡镇发展范围相衔接。
二、城镇工矿用地优化布局方案
依据《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在三阁司乡小江村范围内布局70.04公顷城镇建设用地,该用地属于隆回县中心城区的组成部分。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原则,在与《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充分衔接的基础上,在三阁司、村长铺村、西坪村、石马村集中布局独立工矿区,规划2020年工矿建设用地规模为99.04公顷。
第三节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优化
一、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优化的思路
基于农村居民点分散布局现状以及山区聚居特点,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协调农村居民点与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布局的空间关系,统筹安排建制镇、村庄建设用地;综合考虑地质灾害等生态威胁,评价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划分农村居民点重点整理区域,有序推进农村居民点拆并整治工作,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集中布局。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调整方案
结合村庄布点规划,根据集中布局原则,统筹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适时优化空间布局,以新农村建设为突破口,中心村为重点,基层村为纽带,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中心村和基层村集中。优先整治交通干道周边地区的农村居民点。
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说明
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原则
从区域自然地理条件和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三阁司乡地域的土地利用优势与限制因素,综合考虑不同地区土地利用方式、主导方向及治理重点,对全乡土地利用进行用途分区。优先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宜性;同一土地用途区内,主导用途和管理措施保持一致;保障土地用途区的划分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相关规划相协调;促进土地利用效益最佳,即兼顾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土地利用方向与土地资源特征高度一致;保持相对集中连片与行政界线相对完整。
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方法
综合考虑建设适宜性、生态敏感性、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采用"生态优先、充分协调城乡建设用地与基本农田布局"的基本思路划定土地用途分区。为保障三阁司乡城乡建设用地发展需求并充分协调其与基本农田的保护关系,综合考虑隆回县城镇体系空间发展战略,划定城镇建设用地区与村镇建设用地区,并在此基础上,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确保需要用作城乡建设的用地区域内不布置或少布置基本农田;最后划定林业用地区与一般农地区。
第三节土地用途分区方案
基于土地适宜性评价及本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将全乡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和林业用地区6个用途区(详见表7-1)。
7-1 土地用途分区表
类型
总面积(公顷)
面积比重(%)
主要范围
土地主导用途及重点管制规则
基本农田保护区
3447.7
29.3
龙庄村、石岭村、温塘村、沙坪村、龙河村、葫芦冲村、五里村
加大基本农田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区内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
一般农地区
1714
14.56
分布于各行政村范围内
用于种养殖业等农业生产,特别是粮油、蔬菜、水果生产。改善本区农业生产条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城镇建设用地区
70.06
0.6
三阁司乡小江村
用于城镇建设;应符合城市、建制镇规划;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发展用地
村镇建设用地区
845.71
7.18
分布于各行政村范围内
主要用于农村居民点建设;应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强化拆迁管理,严禁一户多宅。
独立工矿区
99.07
0.84
主要分布在三阁司村、长铺村,西坪村,石马村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区内土地利用应符合集约利用要求并实施环境约束
林业用地区
5591.71
47.52
主要分布在郝水东南
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生态环境和风景名胜保护及其服务的营林设施。深山区以水土涵养林为主,浅山区及交通方便处以经济林、用材林为主。
第八章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说明
第一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思路
按照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及其空间发展战略,划定集镇区、中心村、基层村等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范围边界,形成有条件建设区;最终划定限制建设区。
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方案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全乡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土地利用格局,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角度出发,将三阁司乡划分为允许建设、有条件建设、限制建设3个分区,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
8-1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类型
总面积(公顷)
面积比重(%
主要范围
土地主导用途及重点管制规则
允许建设区
1014.84
8.62
主要包括人口和经济开发密度已较大的乡镇以及重点村规模边界范围内用地
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有条件建设区
7.57
0.06
主要包括集镇区建设与村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外、扩展边界以内的区域
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在特定条件下,区内土地可作为本级行政辖区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建用地。
限制建设区
10745.84
91.31
主要包括邻近自然保护区的山体、水体,及具有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的大片林地、园地、耕地等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九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第一节土地生态安全网络构建
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结合三阁司乡的本地特色,构建""相结合的国土生态屏障,探索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加强城区与集镇区内部公共绿地系统建设,为生态网络的构建提供节点功能;在赧水河沿岸建立河道防护带,在上瑞高速、怀邵衡铁路等交通干道沿线设立绿色隔离带,形成生态廊道;积极建设以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周边林业用地区为主的生态绿化系统,构筑生态斑块。
第二节农村土地污染问题
随着工业化、居住集中化、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三阁司乡因各种外源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自净能力而导致的土地污染问题已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和农产品安全。
一、畜禽粪水及居民生活废水外排对环境的污染
家庭或规模养殖的畜禽粪水以及居住区生活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向溪沟排放,粪水中的有机质和病菌对水体和空气造成污染。污水不仅对流经的溪沟产生污染,而且渗透到地下,对地下水产生污染,造成受污染地域的人畜用水困难。
二、工业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一些工业企业废水、废渣、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农村土地环境的污染影响大。农村对生活垃圾大部分采取自然堆放的处理方法,侵占了越来越多的土地,不仅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妨碍环境卫生,且固体废物以及渗出液会破坏土壤的生态平衡,降低土壤活力。
三、农药化肥过量使用和农副产品的不当处理对环境形成面源污染
化肥与农药超量使用、农膜残存土地,造成耕地通透性变差,其分解产生的有毒物质也污染土地;秸秆被焚烧或随意弃置,焚烧产生大量CO2污染空气,且容易引发森林火灾。随意弃置影响环境卫生,腐烂后对水体也产生污染。
第三节农村土地污染治理重点
一、保护饮用水源,治理水土流失
合理布局工业用地,加强水环境监测工作,防止水源污染;合理划定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加大保护力度;加大河道清障力度,畅通水系,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和调蓄能力;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实行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并行,生态建设与产业开发结合,突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搞好综合治理,有效遏止水土流失。
二、积极推进环保设施建设,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保障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设施项目用地,改善人居环境。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综合治理,积极地转化与利用农作物秸秆、藤蔓资源,推广应用生物活性有机肥,对农用塑料薄膜进行回收利用,降低农药、化肥等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作用。
三、加强农村土地污染治理制度建设
建立农村土地污染摸底排查制度,为土壤标准的制定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建立土壤生态补偿基金制度,专项用于指导农民如何恢复和提高土壤功能、如何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并对造成污染的农村土地进行补救治理。落实完善土地污染的治理政策和机制,充分运用价格、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促进企业减少对土地的污染。同时,强化领导责任,确保经费投入,加强部门配合和舆论宣传,强化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保障土地污染治理落到实处。
第十章 规划协调论证与公众参与
第一节落实上级规划下达指标情况
与《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充分衔接,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等指标不突破县级下达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等指标做到与县级下达指标吻合,隆回县下达三阁司乡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控制指标如表5-1所示。
第二节规划方案的可行性
本方案强调保护与发展并重、定量与定位结合、增量与存量统筹、生态与经济兼顾,建设用地指标、耕地保护目标以及生态保护目标均比较适中,规划方案可行性比较强。
一、基础资料详实可靠
本规划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采用基数为三阁司乡2009年土地利用二调数据进行回推得到,其它资料采用国民经济统计年鉴或各主管部门的最新调查并进行反复核实的资料,数据真实可靠。规划图件编制以数据库提取的图件为工作底图,具有较强的准确性和直观性。
二、规划重点突出,用地配置较为合理
采用系统分析、综合平衡、突出重点的方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妥善解决各部门的用地矛盾,优先保证重点交通、水利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重点规划项目用地均与主管部门多次协调,具有科学性、动态性、指导性和可行性,用地配置较为合理。
三、高度的统一性与协调性
本规划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的要求,并充分利用三阁司乡已有的各级各类规划,做到了与上级要求的高度统一性,以及与相关规划之间的高度协调性。
第三节规划公众参与情况
三阁司乡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中"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注重公众广泛参与。
通过在设立公众参与信箱;在网站设立专门的规划修编栏目,实时与公众进行沟通;公布修编办电话和电子邮箱,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对公众的建议进行公开讨论,广开言路。同时,明确修编办一名工作人员专门收集汇总公众的建议,及时将合理化建议运用到规划修编实际操作中。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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