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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说明书
文件名称: 金石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说明书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2-0001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2-05-29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2-05-29 有效期: 长期公开
金石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金石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金石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

金石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附图
1、金石桥镇土地利用现状图
2、金石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金石桥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4、金石桥镇土地整治规划图

金石桥镇位于隆回县北部边陲,是娄、邵、怀三市交界的"金三角",东连鸭田镇,西邻小沙江镇和溆浦县沿溪乡,南通司门前镇,北接新化县水车镇。域内,312省道横贯东西,219省道纵贯南北,距县城65公里,距湘黔铁路新化站48公里。2005年底,全镇土地面积17111.0公顷;辖2个居委会、56个行政村、54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165万,其中非农业人口2993人,人口密度360人/平方公里。金石桥镇是县内茶叶重点产区,有茶园5000余亩,金银花、杜仲、弥猴桃、反季节性良种蔬菜的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农产品加工业不断发展;此外,该镇已有30余家企业落户,开发区逐步发展成为该区经济发展的"集聚带"和"核心区"。
金石桥镇作为隆回县北部重要物资集散基地及重点镇,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金石桥镇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金石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即将到期,亟需进行修编。为了更好更快地发展金石桥镇经济,积极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与节约利用,金石桥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金石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本规划提出了金石桥镇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新目标,是金石桥镇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金石桥镇落实土地宏观调控目标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金石桥镇城乡规划建设的重要基础。

贯彻落实"十分珍惜与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促进土地集约与节约利用程度,协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的关系,促进城乡和谐共生,为金石桥镇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落实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各项用地指标,切实完成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重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合理引导建制镇镇区发展规模与方向,逐步构建集约型农村居民点体系;科学划定土地用途分区,统筹考虑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明确分区管制规则,促进城乡和谐共生;明确土地整治重点区域,落实重点土地整治项目;落实村级土地利用控制,安排近期用地。
规划范围为金石桥镇镇域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17111.0公顷,包括2个居委会、56个行政村。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以2005年为基期年,以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以2020年为远期目标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6)《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7)《关于加快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0]111)
8)《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9)《金石桥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0)《隆回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1)《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2)《隆回县金石桥镇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3)《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制图规范》(TD/T 1022-2009)
(15)《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
16)相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2005年,全镇土地总面积为17111.0公顷,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面积分别为16062.8公顷、802.0公顷、246.2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93.87%、4.69%、1.44%。
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4486.1公顷、434.5公顷、10099.4公顷和1042.7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6.22%、2.54%、59.02%、6.09%。
城乡建设用地、交通设施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分别为748.4公顷、39.7公顷、4.9公顷、9.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4.37%、0.23%、0.03%、0.05%。
水域、自然保留地分别为113.9公顷、132.3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0.67%、0.77%。
土地利用类型多样,以农用地为主。农用地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93.87%。其中,林地面积最大,其次为耕地,有利于农业和林业经济综合开发。
土地利用程度较高。2005年,全镇土地利用率达98.56%,比全县平均水平94.75%较高。
建设用地比重低。建设用地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69%,其中,建制镇用地面积仅3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0%。
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农村居民点整理难度大。金石桥镇现有农村居民点布局过于分散,农村居民点理论整理潜力较大,但由于受山区地形、农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居住习惯等因素制约,引导农居点集中建设的难度大。
非农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突出。随着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城镇工矿建设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造成建设用地扩张与农用地保护之间矛盾日益凸显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总潜力133.6公顷。其中,耕地整理新增耕地潜力9.5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潜力102.2公顷,土地复垦新增耕地潜力3.6公顷,土地开发新增耕地潜力18.3公顷。
2005年全镇总人口为6.2万人,城镇化水平为4.85%;规划到2010年总人口6.4万人,城镇化水平为23.61%;规划到2020总人口6.7万人,城镇化水平33.61%。
2005年全镇GDP为17900.0万元,人均GDP为2903.5万元;规划到2010年GDP为40950.9万元,人均GDP为6446.7万元;规划到2020 GDP为196843.8万元,人均GDP为29189.0万元。
以保障城乡建设发展用地,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重点,以集约节约用地为核心,以优化结构、整合空间、分区引导为手段,构建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的土地利用新模式,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新金石桥镇提供用地保障。
耕地保护目标:到201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988.2公顷,2020年,不低于3973.1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095.4公顷。
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816.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749.8公顷,城镇工矿用地90.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66.6公顷;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845.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752.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174.9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101.6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目标: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50.7公顷,建设占用农用地25.4公顷,建设占用耕地21.2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136.9公顷,建设占用农用地94.5公顷,建设占用耕地60.3公顷。
土地整理开发目标:2006-2010年共补充耕地30.8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26.9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3.9公顷;2011-2020年共补充耕地58.3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51.3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7.0公顷。
土地利用效率目标:到201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60平方米/人以内;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77平方米/人以内;规划期内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20-140平方米/人之间。
土地生态保护目标: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通过荒山绿化、巩固生态退耕成果等逐步增加林地面积。到2020年,确保具有改善生态环境作用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域等地类面积占总面积比例的70%以上,其中,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不低于40%。
2005年,农用地面积为16062.8公顷,规划2010年为16065.7公顷,较2005年增加2.9公顷;2020年为16073.1公顷,较2005年增加10.3公顷。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93.87%调整为2010年的93.89%、2020年的93.93%。
2005年,耕地面积为4486.1公顷,规划2010年为4486.7公顷,较2005年增加了0.6公顷;2020年为4469.2公顷,较2005年减少16.9公顷。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6.22%调整为2010年的26.18%、2020年的26.12%。
2005年,园地面积为434.5公顷,规划2010年为430.6公顷,较2005年减少3.9公顷;2020年为416.2公顷,较2005年减少18.3公顷。园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54%调整为2010年的2.52%、2020年的2.43%。
2005年,林地面积为10099.4公顷,规划2010年为10107.2公顷,较2005年增加7.8公顷;2020年为10118.9公顷,较2005年增加19.5公顷。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59.02%调整为2010年的59.07%、2020年的59.14%。
200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042.7公顷,规划2010年为1048.1公顷,较2005年增加5.4公顷;2020年为1068.7公顷,较2005年增加26.0公顷。其他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6.09%调整为2010年的6.13%、2020年的6.25%。
2005年,建设用地面积为802.0公顷,规划2010年为816.4公顷,较2005年增加14.4公顷;2020年为845.0公顷,较2005年增加43.0公顷。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4.69%调整为2010年的4.77%、2020年的4.94%。
2005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53.2公顷,规划2010年为90.7公顷,较2005年增加37.5公顷;2020年为174.9公顷,较2005年增加121.7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31%调整为2010年的0.53%、2020年的1.00%。
200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695.3公顷,规划2010年为659.0公顷,较2005年减少36.3公顷;2020年为568.6公顷,较2005年减少126.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4.06%调整为2010年的3.85%、2020年的3.32%。
2005年,交通用地面积为39.7公顷,规划2010年为47.7公顷,较2005年增加8.0公顷;2020年为63.4公顷,较2005年增加23.7公顷。交通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23%调整为2010年的0.28%、2020年的0.37%。
2005年,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4.9公顷,规划2010年为6.5公顷,较2005年增加1.6公顷;2020年为9.2公顷,较2005年增加4.3公顷。水利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03%调整为2010年的0.04%、2020年的0.05%。
2005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9.0公顷,规划2010年为12.4公顷,较2005年增加3.4公顷;2020年为29.0公顷,较2005年增加20.0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05%调整为2010年的0.07%、2020年的0.17%。
2005年,其他土地面积为246.2公顷,规划2010年为228.9公顷,较2005年减少17.3公顷;2020年为192.9公顷,较2005年减少53.3公顷。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44%调整为2010年的1.34%、2020年的1.13%。
2005年,水域面积为113.9公顷,规划期间面积不变。
2005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32.3公顷,规划2010年115.0公顷,较2005年减少17.3公顷;2020年为79.0公顷,较2005年减少53.3公顷。自然保留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77%调整为2010年的0.67%、2020年的0.46%。
优化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强化镇域中部耕地保护,稳定水稻、大棚蔬菜、茶叶、杨梅和中药材种植。将镇域东北部、南部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并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3183.3公顷。主要在中银村、上银村、泉溪村、青溪村、晓阳溪村、石苗村、树仁村、大田函村、导群村、花园村、过马桥村、干田坳村、龙口湾村、游家桥村、茗水桥村、高洲村、上华村、白马庙村、兰草村、兰草田村、聚群村、龙腾村、五锣村、丰云村、望云村等地。在中银村、益门村、兰草田村、五锣村等位置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19.9公顷,区内耕地在规划实施期间可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
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切实做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确保耕地占补质量相当;强化耕地质量建设,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对水田等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划定永久性的基本农田;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实施节水灌溉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沃土工程等,全面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整合资金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切实有效保护利用优质耕作层,积极探索落实耕地耕作层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有效途径,有效推进被占用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加强对耕地及基本农田的动态巡查和监测。
第十六条 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与调控
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重点保障镇区用地需求,改变以路代街、以路建街旧模式,实现"棋盘式"空间布局,紧凑布置城镇用地。规划2020年镇区建设用地规模为136.6公顷,并在镇区西北端设置有条件建设用地共7.1公顷
提高城镇工矿用地集约化程度。促进工矿用地集约化发展。严格按照《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控制和引导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体系。结合隆回县村镇体系规划与村庄布点规划,根据集中布局原则,统筹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适时优化空间布局,以新农村建设为突破口,以中心村为重点,基层村为纽带,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中心村和基层村集中,构建"中心村—基层村—控制村"村庄发展体系。优先整治沿交通干道、河流地区的农村居民点,做好丰云村、蔡花桥村、峡溪村、洞下村、熬头村、罗公湾村、导群村、税北村、中西村、热泉村、茗水桥村、高洲村的村庄建设用地布局。
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与管制创新。引导农户向环境优越、交通便捷地区集中,重点缩减控制村用地规模,拆并存在地质灾害、高压走廊、环境污染等不安全因素以及生态敏感区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盘活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存量,控制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内人均农村居民点控制在120-140平方米/人之间。创新农村宅基地市场化置换与配置机制,引导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合理流转,鼓励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
优化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布局。适应隆回县的道路体系发展战略,重点保障省道六金线(S219)、湘怀线(S312)及镇区内部道路改扩建等重点项目用地;强化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保障110KV金石桥变电站等电力设施用地。
严格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标准。公路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批准发布〈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通知》(建标[1999278号)有关规定核定用地指标。铁路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批准发布〈新建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建标[1996350号)有关规定核定用地指标。

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该区总面积3183.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8.60%,主要分布在中银村、上银村、泉溪村、青溪村、晓阳溪村、石苗村、树仁村、大田函村、导群村、花园村、过马桥村、干田坳村、龙口湾村、游家桥村、茗水桥村、高洲村、上华村、白马庙村、兰草村、兰草田村、聚群村、龙腾村、五锣村、丰云村、望云村等行政村范围内。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主要包括建制镇扩展边界范围以内的地域。该区总面积143.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84%,主要分布在金桥居委会、金南居委会和中西村范围内。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符合已批准的建制镇建设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废弃地和空闲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
主要包括镇区以外的中心村、一般村等农村聚居点。该区总面积564.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30%。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居民住宅、公服设施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应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强化拆迁管理,严禁一户多宅;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
独立工矿区土地面积35.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21%,主要分布在金南居委会、中西村、花园村和热泉村内。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鼓励工矿用地内部挖潜,合理布局,充分利用闲置地;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凡是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坚持先评价后建设原则,采取必要的环保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主要包括高洲温泉、云雾山庄、贺龙战斗指挥所等景区范围,该区总面积8.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5%,主要分布在热泉、花园、槐花、南龙等行政村范围内。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土地使用应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允许使用区内土地进行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该区总面积10153.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9.34%,主要分布于位于镇域西部山区益门、中银、树仁、泉溪、兰草、兰草田、槐花等行政村范围内。
该区总面积2814.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6.45%,主要分布在金桥居委会、金南居委会、五罗村、罗公湾村、税北村、板岭村、城溪村、高小村、大湾村、长垅村等范围内。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总面积6.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4%,主要包括益门村、寨山村、高洲村、晓阳溪村地质灾害高发区等。
主要管制规则:区内限制城乡发展建设,严格审批在此区域内的大规模建设活动,禁止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非农建设行为;鼓励实施水土流失治理、矿山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生态治理工程。
包括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范围内用地,面积665.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89%。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包括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外、扩展边界以内的区域,面积7.1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4%。
管制规则: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在特定条件下,区内土地可作为本级行政辖区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建用地;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全镇规划禁止建设区面积6.1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0.04%,主要包括益门村、寨山村、高洲村、晓阳溪村地质灾害高发区等。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区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建设项目用地,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组织项目选址和用地论证,从严把关。
包括镇域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面积16432.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96.03%。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建设,合理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规划期内农用地整理面积226.7公顷,补充耕地6.8公顷。其中,近期2006-2010年农用地整理面积66.7公顷,补充耕地2公顷;远期2011-2020年农用地整理面积160公顷,补充耕地4.8公顷。
确定上华村和花园村为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组织实施上华村耕地整理、花园村耕地整理2个农用地整理重点项目。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整理面积178.5公顷,补充耕地71.4公顷。其中,近期2006-2010年建设用地整理面积59.5公顷,补充耕地23.8公顷;远期2011-2020年建设用地整理面积119.0公顷,补充耕地47.6公顷。
确定晓阳溪村、青溪村、罗公湾村、阳垠山村4个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域,组织实施晓阳溪村庄整理、青溪村庄整理、罗公湾村庄整理、阳垠山村庄整理4个建设用地整理重点项目。
规划期内土地开发面积18.2公顷,补充耕地10.9公顷。其中,近期2006-2010年土地开发面积6.5公顷,补充耕地3.9公顷;远期2011-2020年土地开发面积11.7公顷,补充耕地7.0公顷。
确定珀塘村、前华村和金南居委会区3个土地开发重点区域,组织实施珀塘村土地开发、前华村土地开发和金南土地开发3个重点项目。

构建山水田相间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结合金石桥镇的本地特色,构建山水田相间的国土生态屏障,探索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重点保护高洲林场;维护上阳、城溪等水库,维系河道湖泊自然形态;积极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小流域为单元搞好综合治理,有效遏止水土流失。
第三十基本农田指标分解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其中中银村222.1公顷、上银村171.2公顷、泉溪村112.5公顷、青溪村182.1公顷、晓阳溪村235.7公顷、石苗村185公顷、树仁村82.2公顷、大田函村78.3公顷、导群村93.6公顷、花园村99.5公顷、过马桥村103公顷、干田坳村100.1公顷、龙口湾村102.5公顷、游家桥村89.7公顷、茗水桥村99.8公顷、高洲村100.1公顷、上华村112.9公顷、白马庙村108.5公顷、龙腾村99.9公顷、五锣村105.3公顷、望云村81.1公顷。
第三十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期内对村镇重点居民点集中区建设实施规模控制,其中丰云村13.5公顷、蔡花桥村15.1公顷、峡溪村10.7公顷、洞下村8.1公顷、熬头村9.7公顷、罗公湾村15.7公顷、导群村9.5公顷、税北村8.3公顷、中西村7.7公顷、热泉村10.1公顷、茗水桥村11.7公顷、高洲村16.3公顷。
第十一章 土地利用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规划交通重点建设项目3个(详见附表6),新建沪昆客专金石桥段,改建省道湘怀线(S312)和省道六金线(S219)。
规划能源重点建设项目1个(详见附表6)。扩建110KV金石桥变电站,提高金石桥经济社会发展的电力能源保障度。
规划旅游设施重点项目三个(详见附表6)。扩建云雾山庄和高州温泉,新建贺龙战斗指挥所,以促进金石桥镇旅游业的发展。
规划垃圾处理厂一个(详见附表6),位于金石村和金石桥至鸭田省道边。规划水库加固工程一个(详见附表6)。
规划工业重点项目一个(详见附表6),扩建宝丰木业,位于金南村。
培育完善的地产市场,实行土地有偿使用,逐步建立盘活存量,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增量的用地约束机制。
逐步建立和完善规划听证、公众参与及公示制度,明确规划程序中公众的职责与权益、参与渠道与途径,通过集思广益,比较准确地表达社会需求,调整土地利用的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减少决策失误。
加强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系统(RS)、全球定位系统(GPS)及土地管理信息系统(LIS)等现代科技手段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广泛运用。
规划成果由文本、说明、图件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效力,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中若干问题的具体解释和补充。
本规划自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行。
本规划由金石桥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附表1 金石桥镇主要土地利用指标调控表
单位:公顷、平方米/
指标
2005
规划目标
指标类型
2010
2020
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4486.1
3988.2
3973.1
约束性
基本农田
3183.7
3095.4
约束性
园地
434.5
430.6
416.2
预期性
林地
10099.4
10107.2
10118.9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量
802.0
816.4
845.0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748.4
749.8
752.7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53.2
90.7
174.9
预期性
农村居民点用地
695.3
659.0
568.6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53.6
66.6
101.6
预期性
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
——
50.7
136.9
预期性
建设占用耕地
——
21.2
60.3
约束性
建设占用农用地
——
25.4
94.5
预期性
整理复垦开
发补充耕地
任务量
——
30.8
89.1
约束性
义务量
——
21.2
60.3
约束性
效益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平方米/人)
178
60
77
约束性

附表2 金石桥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基期年
近期目标年
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间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增减
土地总面积
17111.0
100.00%
17111.0
100.00%
17111.0
100.00%
0.00
农用地
耕地
4486.1
26.22%
4479.9
26.18%
4469.2
26.12%
-16.90
园地
434.5
2.54%
430.6
2.52%
416.2
2.43%
-18.30
林地
10099.4
59.02%
10107.2
59.07%
10118.9
59.14%
19.50
其他农用地
1042.7
6.09%
1048.1
6.13%
1068.7
6.25%
26.00
农用地合计
16062.8
93.87%
16065.7
93.89%
16073.1
93.93%
10.30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34.4
0.20%
66.2
0.39%
136.6
0.80%
102.19
农村居民点
695.3
4.06%
659.0
3.85%
568.6
3.32%
-126.70
采矿用地
18.8
0.11%
24.6
0.14%
35.3
0.21%
16.50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0.0
0.00%
0.0
0.00%
3.0
0.02%
3.00
小计
748.4
4.37%
749.8
4.38%
743.4
4.34%
-5.01
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用地
39.7
0.23%
47.7
0.28%
63.4
0.37%
23.70
水利设施用地
4.9
0.03%
6.5
0.04%
9.2
0.05%
4.30
其他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0
0.00%
3.4
0.02%
20.0
0.12%
20.00
建设用地
特殊用地
9.0
0.05%
9.0
0.05%
9.0
0.05%
0.00
小计
9.0
0.05%
12.4
0.07%
29.0
0.17%
20.00
建设用地合计
802.0
4.69%
816.4
4.77%
845.0
4.94%
42.99
其他土地
水域
113.9
0.67%
113.9
0.67%
113.9
0.67%
0.00
自然保留地
132.3
0.77%
115.0
0.67%
78.9
0.46%
-53.40
其他土地合计
246.2
1.44%
228.9
1.34%
192.8
1.13%
-53.40
附表3 金石桥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单位:公顷
 
基期耕
地面积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净增(+)减(-
期末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增加
合计
土地
整理
土地
复垦
土地
开发
其他
减少
合计
建设
占用
灾毁
其他
规划近期
4486.1
33.6
26.9
0.0
3.9
2.8
39.8
21.2
0.0
18.6
-6.2
3988.2
3095.4
规划远期
4479.9
62.3
51.3
0.0
7.0
4.0
73.0
39.1
0.0
33.9
-10.7
3973.1
3095.4
规划期
4486.1
95.9
78.2
0.0
10.9
6.8
112.8
60.3
0.0
52.5
-16.9
3973.1
3095.4
年均增减
6.4
5.2
0.0
0.7
0.5
7.5
4.0
0.0
3.5
-1.1
附表4 金石桥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单位:公顷
规划近期
规划远期
规划期合计
合计
占用农用地
占用耕地
合计
占用农用地
占用耕地
合计
占用农用地
占用耕地
一、城乡建设用地
37.7
18.5
17.2
71.1
56.4
29.3
108.8
74.9
46.5
1、城镇
28.8
16.3
15.8
52.6
37.6
20.0
81.4
53.9
35.8
2、农村居民点
3.1
2.2
1.4
11.6
10.3
2.8
14.7
12.5
4.2
3、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5.8
0.0
0.0
6.9
8.5
6.5
12.7
8.5
6.5
二、交通用地
8.0
6.9
4.0
9.1
7.2
4.5
17.1
14.1
8.5
三、水利设施
1.6
0.0
0.0
1.7
1.3
1.3
3.3
1.3
1.3
四、其他建设用地
3.4
0.0
0.0
4.3
4.2
2.0
7.7
4.2
4.0
总计
50.7
25.4
21.2
86.2
69.1
39.1
136.9
94.5
60.3
年均占地
——
5.1
4.2
——
6.9
3.9
——
6.3
4.0
附表5 金石桥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单位:公顷
调整至地类
耕地
园地
林地
合计
类型
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
78.2
7.8
37.0
123.0
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
4.0
0.0
0.0
4.0
3.土地开发(如荒草地、滩涂苇地等其他土地开发)
6.9
0.0
0.0
6.9
89.1
7.8
37.0
133.9
附表6 金石桥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用地
涉及
村(镇)
总规模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其中占用耕地
交通
沪昆铁路(金石桥段)
新建
2010-2015
50
15.5
1.7
兰草田村、兰草村、泉溪村、五罗村、大田函村、罗公湾村、石苗村、花园村、中西村、月山村、高小村
省道湘怀线(S312
改建
2006-2007
15.6
4.2
1.0
槐花村、兰草田村、兰草村、五罗村、大田函村、罗公湾村、导群村、金南居委会、金桥居委会、月山村
省道六金线(S219
改建
2011-2015
13.9
3.2
2.5
金南居委会、熬头村、洞下村、珀塘村
电力
110kv金石桥变
扩建
2013
1
0.5
0
金石桥镇
旅游设施
云雾山庄
扩建
2006-2020
10
5.2
1.2
槐花村
贺龙战斗指挥所
新建
2012-2020
2
2
0.8
五罗村
高洲温泉
扩建
2010-2020
32
6.5
1.5
花园村、热泉村
环保
垃圾处理厂
新建
2011-2020
0.5
0.5
0
金桥村、金石桥至鸭田省道边
水利
水库加固工程
新建
2011-2020
1.5
1.5
0.2
金石桥镇
工业
宝丰木业
扩建
2011-2020
3.4
1.8
0
金南村
附表7 金石桥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土地
用途
行政辖区面积
基本农田
保护区
一般
农地区
城镇建设
用地区
村镇建设
用地区
独立
工矿区
风景旅游
用地区
林业
用地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金石
桥镇
17111.0
3183.3
18.60%
2814.1
16.45%
143.7
0.84%
564.8
3.30%
35.3
0.21%
8.5
0.05%
10153.5
59.34%
6.1
0.04%
单位: 公顷


附表8 金石桥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单位:公顷
地类
规划基期面积
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
期内减少
期内增加
净增减
规划目标年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其他用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农用地
小计
建制镇
农村居民点
采矿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小计
水域
自然保留地
土地总面积
17111.0
16062.8
4486.1
434.5
10099.4
1042.7
802.0
34.4
695.3
18.8
0.0
39.7
4.9
9.0
246.2
113.9
132.3
284.0
284.0
0.0
17111.0
农用地
小计
16062.8
72.7
13.6
0.0
34.5
24.6
94.5
53.9
12.5
8.5
0.0
14.1
1.3
4.2
0.0
0.0
0.0
167.2
177.5
10.3
16073.1
耕地
4486.1
52.5
0.0
0.0
34.5
18.0
60.3
35.8
4.2
6.5
0.0
8.5
1.3
4.0
0.0
0.0
0.0
112.8
95.9
-16.9
4469.2
园地
434.5
9.2
5.5
0.0
0.0
3.7
16.9
9.3
4.0
0.0
0.0
3.6
0.0
0.0
0.0
0.0
0.0
26.1
7.8
-18.3
416.2
林地
10099.4
4.2
1.3
0.0
0.0
2.9
13.3
6.8
3.0
2.0
0.0
1.5
0.0
0.0
0.0
0.0
0.0
17.5
37.0
19.5
10118.9
其他农用地
1042.7
6.8
6.8
0.0
0.0
0.0
4.0
2.0
1.3
0.0
0.0
0.5
0.0
0.2
0.0
0.0
0.0
10.8
36.8
26.0
1068.7
建设用地
小计
802.0
93.9
71.4
7.8
2.5
12.2
47.5
20.8
0.0
3.8
3.0
6.6
1.0
12.3
0.0
0.0
0.0
141.4
184.4
43.0
845.0
建制镇
34.4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102.2
102.2
136.6
农村居民点
695.3
93.9
71.4
7.8
2.5
12.2
47.5
20.8
0.0
3.8
3.0
6.6
1.0
12.3
0.0
0.0
0.0
141.4
14.7
-126.7
568.6
采矿用地
18.8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16.5
16.5
35.3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3.0
3.0
3.0
交通用地
39.7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23.7
23.7
63.4
水利设施用地
4.9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4.3
4.3
9.2
其他建设用地
9.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20.0
20.0
29.0
其他用地
小计
246.2
10.9
10.9
0.0
0.0
0.0
42.4
27.5
2.2
4.2
0.0
3.0
2.0
3.5
0.0
0.0
0.0
53.3
0.0
-53.3
192.9
水域
113.9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113.9
自然保留地
132.3
10.9
10.9
0.0
0.0
0.0
42.4
27.5
2.2
4.2
0.0
3.0
2.0
3.5
0.0
0.0
0.0
53.3
0.0
-53.3
79.0
期内增加
284.0
177.5
95.9
7.8
37.0
36.8
184.4
102.2
14.7
16.5
3.0
23.7
4.3
20.0
0.0
0.0
0.0
361.9
361.9
0.0
17111.0

附表9 金石桥镇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表
单位:公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所在地
项目规模
净增加耕地
建设年限
Z01
上华村耕地整理
耕地整理
上华村
29.4
1.2
2011-2020
Z02
花园村耕地整理
耕地整理
花园村
25.4
1.0
2006-2010
K01
珀塘村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
珀塘村
6.0
3.6
2006-2010
K02
金南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
金南居委会
5.0
3.0
2011-2020
K03
前华村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
前华村
6.3
3.8
2011-2020
Z01
晓阳溪村庄整理
村庄整理
晓阳溪村
10.2
5.1
2006-2010
Z02
青溪村庄整理
村庄整理
青溪村
4.5
2.3
2011-2020
Z03
罗公湾村庄整理
村庄整理
罗公湾村
4.2
2.1
2011-2020
Z04
阳垠山村庄整理
村庄整理
阳垠山村
5.1
2.6
2011-2020



金石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二○一○年十一月



第一章 乡镇基本情况
第一节 区位概况
金石桥镇位于隆回县北部边陲,是娄、邵、怀三市交界的"金三角",东连鸭田镇,西邻小沙江镇和溆浦县沿溪乡,南通司门前镇,北街新化县水车镇。域内,312省道横贯东西,219省道纵贯南北,距县城65公里,距湘黔铁路新化站48公里。
第二节 社会经济概况
金石桥镇是隆回县的重点镇,2个居委会、56个行政村、543个村民小组。金石桥镇是县内茶叶重点产区,有茶园5000余亩,金银花、杜仲、弥猴桃、反季节性良种蔬菜的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农产品加工业不断发展;此外,该镇已有30余家企业落户,开发区逐步发展成为该区经济发展的"集聚带""核心区"2005年底,全镇总人口6.165万,其中非农业人口2993人,城镇化水平4.85%,人口密度360/平方公里。2005年底,全镇GDP17900万元,农业总产值5641万元,工业总产值9743.5万元,三次产业结构比22%:38:%:40%
第三节 土地利用概况
2005年,全镇土地面积17111.0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1606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87%,耕地448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22%;园地43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54%;林地1009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02%;其他农用地104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9%。建设用地80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9%,其中,建制镇用地3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0%;农村居民点用地69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6%;交通用地3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3%;水利设施用地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其他土地24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4%
第二章 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
第一节 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
《金石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快速增长、土地供给约束日益加大的形势下,坚持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的控制和引导,妥善处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供了科学依据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用地总量、用地布局、用地方向和用地时序,即"定量、定位、定性、定序"4个方面对土地利用加以控制。通过制定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预审制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等措施来促进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使土地用途管制具体化、科学化。
二、耕地保护得到强化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为促进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的有效供应奠定了资源基础。为保证耕地不减少,金石桥镇一方面通过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项目努力增加耕地总量;另一方面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对新增建设用地均采用先补后占的方式,确保占补平衡的实现。
三、较好地满足了建设用地需求
在上轮规划控制与引导下,金石桥镇的城乡建设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提升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这一过程中,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保障各项建设用地的供应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节 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土地生态安全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不够
上轮规划注重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而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生产条件改善重视不够。随着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性发展、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新理念的倡导,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必然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二、规划弹性和权威性不高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方案编制时以刚性为主,弹性不足,对土地利用变化缺乏适应性,规划的用地位置与项目实际选址要求不符,造成规划修改比较频繁。同时因为社会对规划重要性缺乏认识,虽然规划在法律上的地位较高,但在实施管理中却随意性较大。
第三节 对新一轮规划修编的启示
一、增强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
本轮金石桥镇土地利用规划在深入分析本镇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的基础上,与资阳区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衔接并以土地用途分区控制为主,科学划定建设用地允许建设与有条件建设区,增强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
二、搞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涉及到多部门、多行业,其政策性和前瞻性很强,必须协调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统筹协调各行各业用地及需求。
三、加强规划的公众参与力度
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完善规划的编制、听证、审批和公示制度。尽快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增强公众对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支持力度和社会对规划的可接受性。
第三章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及工作过程
第一节技术路线
以土地经济学理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理论为指导,深入分析金石桥镇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土地供给与需求、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生态安全之间的相互关系,坚持实地考察与室内分析相互配合、政府宏观调控与民众参与彼此协调,拟订技术路线如图3-1所示。

通过
收集资料
通过
公众参与,部门协调
公众参与,部门协调
土地变更调查
技术准备
确定土地利用目标、任务
重大问题论证研究
资料整理、汇总
内业调查
外业调查
土地详查资料及图件
自然、社会经济资料
土地供需状况分析
土地供给潜力分析
土地需求量分析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和空间配置研究,土地利用分区,用地综合平衡,方案草图编制
方案定稿,文本说明编写
不通过
不通过
规划方案论证
审批
实施
村镇人口分布形态预测
村镇体系规划
城镇规模和居民点用地规模及布局规划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工程用地规划
土地生态建设规划
乡镇企业及独立工矿用地布局
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规划

3-1 金石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第二节编制过程
本轮规划工作于2008年11月下旬开始,2010年11月结束,分阶段完成。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811—20091月)
制定工作、技术方案,落实工作经费,成立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规划修编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二、基础资料调查研究阶段(20093—20094月)
收集规划修编基础资料和部门资料,重点组织镇域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农村居民点用地、土地整治潜力实地调查,校核规划修编基础数据。
三、目标确定阶段(20095—20096月)
科学预测规划期内金石桥镇建设用地、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等重要指标,并充分与《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衔接,在落实上级规划调控指标的基础上,依托前期调查研究,确定本轮金石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
四、方案编制阶段(20097—201010月)
在确定规划目标的基础上,编制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方案。进一步明确镇域基本农田调整与布局、建设用地安排、生态用地保护、土地用途分区、土地整治安排、村土地利用控制、近期用地安排、规划保障措施制定等。
五、公众参与和报批阶段(201010—201011月)
规划成果编制基本完成后,在社会公共媒体上公布,充分征求并吸纳社会各界特别是相关权利人的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报邵阳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予以公示。

第四章规划基础数据的采用与规划成果
第一节 规划基础数据的采用
一、社会经济数据
编制规划所需的农业、林业、气象、生态、土壤、地貌、城乡建设、工矿、交通、水利等专项资料和历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包括人口),以及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规划、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等综合资料均来自政府和各部门,提供资料、数据全面可靠。
二、土地利用基础数据
按湘国土资办发[2010]111号文件要求,以国土资源部检查意见修改后的金石桥镇20091231号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数据为基础,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确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分类和转换方法,对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数据进行转换,转换后的数据减去金石桥镇20062009年已批准和变更的各类用地面积,形成金石桥镇200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经金石桥镇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数据回推形成的200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核准的金石桥镇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确认数据之间的差别见表4-1
第二节 主要规划成果
一、文字成果
(一)金石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
(二)金石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年)
二、图件成果
(一)金石桥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
(二)金石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
(三)金石桥镇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2006-2020年)
(四)金石桥镇土地整治规划图(2006-2020年)
4-1 金石桥镇拟采用规划基数与2005年确认数据、2009年二调数据对比表
单位:公顷
2005年拟采用规划基数
2005
确认数据
2009
二调数据
土地总面积
17111
20110.2
17111
耕地
143.7
0.84%
4496.9
园地
434.5
637.9
272.7
林地
10099.4
12229.7
9069.8
其他农用地
1402. 7
1699.8
1007.93
农用地合计
16062.8
19084.4
16043.53
城乡建设用地
建制镇用地
34.4
22.9
38.71
农村居民点
695.3
593
720.16
采矿用地
18.8
2
18.77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0
0
0
小计
748.4
617.9
777.64
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
用地
铁路用地
0
0
0
公路用地
39.7
51.5
39.67
小计
39.7
51.5
39.67
水利
设施
水库水面
4.8
4.7
4.78
水工建筑物用地
0.1
0.1
0.1
小计
4.9
4.8
4.88
其他
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
0
0
特殊用地
9
13.7
9.03
小计
9
13.7
9.03
建设用地合计
802
687.9
831.2
其他土地
水域
132.3
128.1
113.9
自然保留地
246.2
209.8
122.3
其他土地合计
469.6
337.9
236.2

第五章 社会经济指标预测与规划目标确定
第一节 社会经济指标预测
一、地区生产总值预测
2005年金石桥镇GDP为17900万元,根据近年来经济发展趋势和旅游产业的发展前景分析,结合隆回县"十一五"规划及金石桥镇实际情况,预计全镇2006-2010年GDP增长率为18%,2011-2020年GDP增长率为17%。利用平均增长率对GDP进行预测的公式为:
式中:P0—预测基年的GDP
Pn—预测目标年的GDP
r—预测期间GDP的增长率
n—预测目标年与基期年的时间间隔
根据此公式及平均增长率取值,预测得到全镇的GDP值2010年为40951万元;2020年为196844万元。
二、人口总规模预测
根据1997-2005年的人口资料,求出每年的平均增长率,以2005年的人口为基数,预测2010年和2020年金石桥镇的人口数量。其测算公式为:
式中:第n年人口数;
基期年人口数;
人口平均增长率;
资料最早年的人口数
通过上述预测方法的计算,并参考金石桥镇"十一五"规划、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隆回县城镇体系规划等相关资料对镇区人口的预测结果,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金石桥镇总人口数2010年为63520 人,2020年总人口为67440人。
三、城镇化水平预测
金石桥镇2005年城镇化水平4.85%,采用趋势外推法、逻辑曲线预测法对镇域城镇化水平进行预测,并考虑到金石桥镇城镇化水平将处于快速发展期,参考金石桥镇"十一五"规划、《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关于镇区城镇人口的预测结果,进行综合平衡,最终确定金石桥镇城镇化水平2010年为23.61%,2020年为33.61%
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确定
本规划中提出的金石桥镇2006-2020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等规划目标,是在对金石桥镇地区生产总值、总人口、城镇化水平等重要社会经济指标进行预测的基础上,按照《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调控指标,结合金石桥镇实际情况分解落实的。土地利用规划目标既满足了社会经济发展对各项用地的实际需求,又充分与上级下达指标进行了衔接,具体衔接情况见表5-1。


5-1 金石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对照表
单位:公顷
主要调控指标
上级下达指标
本级规划指标
(基数采用05确认数据)
本级规划指标
(基数采用二调回推数据)
指标
属性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3984.4
3988.2
3973.1
4517.0
3988.2
3991.1
4486.1
3988.2
3973.1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099.6
3095.4
3097.4
3095.4
3183.7
3095.4
预期性
园地
637.9
432.0
416.2
637.9
631.2
616.6
434.5
430.6
416.2
预期性
林地
12229.7
10107.2
580.8
12229.7
12234.9
12244.7
10099.4
10107.2
10118.9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687.9
816.4
845.0
687.9
702.3
730.8
802.0
816.4
845.0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617.9
749.8
752.7
617.9
619.3
622.1
748.4
749.8
752.7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22.9
90.8
171.9
24.9
62.5
143.6
53.2
90.7
174.9
预期性
农村居民点用地
593
659.0
580.8
593.0
556.8
478.6
695.3
659.0
568.6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70.1
66.6
92.2
70.0
83.0
108.7
53.6
66.6
101.6
预期性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50.7
136.9
——
35.5
140.4
——
50.7
136.9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21.2
60.3
——
25.4
94.5
——
25.4
94.5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25.4
94.5
——
21.2
60.3
——
21.2
60.3
约束性
补充耕地任务量
——
30.8
89.1
——
41.2
113.3
30.8
89.1
约束性
效益
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178
123
83
85
95
178
60
77
约束性
第六章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说明
第一节 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一、布局优化思路
协调好经济建设占地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耕地与基本农田指标,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内不布置基本农田,但充分发挥耕地生态功能,将耕地纳入城乡生态系统,在城镇合适位置及边缘地段适当安排耕地作为生态农业用地。
二、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方案
考虑到未来镇区的空间增长,逐步调减在镇区扩展边界内的耕地。全镇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在中银村、上银村、泉溪村、青溪村、晓阳溪村、石苗村、树仁村、大田函村、导群村、花园村、过马桥村、干田坳村、龙口湾村、游家桥村、茗水桥村、高洲村、上华村、白马庙村、兰草村、兰草田村、聚群村、龙腾村、五锣村、丰云村、望云村等行政村范围内,总面积3183.3公顷。
第二节 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优化
一、布局优化思路
在考虑耕地质量空间分异以及生态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基于用地适宜性分析,依托城镇已建设用地现状及已有的基础设施分布,按照集约用地、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的要求,围绕社会经济空间发展新格局,并参考《金石桥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镇区的空间拓展构想,确定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重点拓展区域及村镇。
二、城镇工矿用地布局方案
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原则,根据《金石桥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金石桥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保障镇区用地需求,彻底改变以路代街、以路建街旧模式,实现"棋盘式"空间布局,紧凑布置城镇用地。规划2020年镇区建设用地规模为136.6公顷,并在镇区西北端设置有条件建设用地共7.1公顷。
第三节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优化
一、布局优化思路
基于农村居民点分散布局现状以及山区聚居特点,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协调农村居民点与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布局的空间关系,统筹安排集镇村庄建设用地;综合考虑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等生态威胁,评价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划分农村居民点重点整理区域,有序推进农村居民点拆并整治工作,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集中布局。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调整方案
结合隆回县村镇体系规划与村庄布点规划,根据集中布局原则,统筹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适时优化空间布局,以新农村建设为突破口,中心村为重点,基层村为纽带,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中心村和基层村集中。优先整治沿交通干道、河流地区的农村居民点,做好丰云村、蔡花桥村、峡溪村、洞下村、熬头村、罗公湾村、导群村、税北村、中西村、热泉村、茗水桥村、高洲村的村庄建设用地布局。
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说明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原则
从区域自然地理条件和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金石桥镇各地域的土地利用优势与限制因素,综合考虑不同地区土地利用方式、主导方向及治理重点,对全镇土地利用进行用途分区。优先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宜性;同一土地用途区内,主导用途和管理措施保持一致;保障土地用途区的划分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相关规划相协调;促进土地利用效益最佳,即兼顾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土地利用方向与土地资源特征高度一致;保持相对集中连片与行政界线相对完整。
第二节 土地用途分区思路
综合考虑建设适宜性、生态敏感性、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采用"生态优先、充分协调城乡建设用地与基本农田布局"的基本思路划定土地用途分区。按照保护区域资源与生态环境的规划目标,优先划定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为保障金石桥镇城乡建设用地发展需求并充分协调其与基本农田的保护关系,综合考虑隆回县城镇体系空间发展战略,划定村镇建设用地区,并在此基础上,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确保需要用作城乡建设的用地区域内不布置或少布置基本农田;最后划定林业用地区与一般农地区。
第三节土地用途分区结果
基于土地适宜性评价及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将全镇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和生态环境按群控制区8个用途区(详见表7-1)。


7-1 土地用途分区表
类型
总面积(公顷)
面积比重(%)
主要范围
土地主导用途及重点管制规则
基本农田保护区
3183.3
18.60%
中银村、上银村、泉溪村、青溪村、晓阳溪村、导群村、花园村、过马桥村、茗水桥村、高洲村、白马庙村、兰草村、五锣村、望云村等
以基本农田保护为主,禁止各项非农建设,区内耕地不得闲置、荒芜。
一般农地区
2814.1
16.45%
金桥居委会、金南居委会、五罗村、罗公湾村、税北村、板岭村、城溪村、高小村、大湾村、长垅村等
以发展种植农业、牧业为主,限制城镇工矿发展与农地转用,鼓励农基地建设。
城镇建设用地区
143.7
0.84%
主要包括金石桥镇区
以城镇发展和重点工矿建设为主,区内土地使用须控制在规划下达指标以内,并符合集约节约利用要求。
村镇建设用地区
564.8
3.30%
丰云村、蔡花桥村、峡溪村、洞下村、熬头村、罗公湾村、导群村、税北村、中西村、热泉村、茗水桥村、高洲村等
以农村居民点建设为主,应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合理控制各项建设用地规模,充分挖掘村庄整理潜力。
独立工矿区
35.3
0.21%
金南居委会、中西村、花园村和热泉村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区内土地利用应符合集约利用要求并实施环境约束。
林业用地区
10153.5
59.34%
益门、中银、树仁、泉溪、兰草、兰草田、槐花等行政村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风景旅游用地区
8.5
0.05%
热泉、花园、槐花、南龙等行政村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生态环境安全
控制区
6.1
0.04%
益门村、寨山村、高洲村、晓阳溪村
区内限制城乡发展建设,严格审批在此区域内的大规模建设活动,禁止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非农建设行为。

第八章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说明
第一节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思路
为保护镇域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自然与人文遗产等特殊需要,优先划定规划期内需要禁止各项建设与土地开发的空间范围边界,形成禁止建设区;按照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及其空间发展战略,划定镇区、中心村、基层村等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范围边界,形成有条件建设区;最终划定限制建设区。
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结果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全镇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土地利用和城镇化格局,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角度出发,将金石桥镇划分为允许建设、有条件建设、限制建设和禁止建设4个分区,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见表8-1)。

8-1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类型
总面积(公顷)
面积比重
主要范围
土地主导用途及重点管制规则
允许建设区
665.8
3.89%
镇区规模边界以内除生态保留地以外区域
保障全镇工业发展与城镇村建设的用地需求,区内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应简化用地许可程序。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有条件建设区
7.1
0.04%
城镇扩展边界与规模边界之间除生态保留用地以外区域
协调规划指标控制和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矛盾,增强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弹性。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限制建设区
16432.0
96.03%
规划区范围内的其它生态保留用地、林业用地、一般农业用地
以农业生产空间为主导,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控制城镇村及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禁止建设区
6.1
0.04%
主要分布在热泉、花园、槐花、南龙等行政村
重视保护生态与环境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九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第一节农村土地污染问题
随着工业化、居住集中化、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金石桥镇因各种外源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自净能力而导致的土地污染问题已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和农产品安全。
一、畜禽粪水及居民生活废水外排对环境的污染
家庭或规模养殖的畜禽粪水以及居住区生活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向溪沟排放,粪水中的有机质和病菌对水体和空气造成污染。污水不仅对流经的溪沟产生污染,而且渗透到地下,对地下水产生污染,造成受污染地域的人畜用水困难。
二、工业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一些被淘汰的工业企业废水、废渣、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农村土地环境的污染影响大。农村对生活垃圾大部分采取自然堆放的处理方法,侵占了越来越多的土地,不仅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妨碍环境卫生,且固体废物以及渗出液会破坏土壤的生态平衡,降低土壤活力。
三、农药化肥过量使用和农副产品的不当处理对环境形成面源污染
化肥与农药超量使用、农膜残存土地,造成耕地通透性变差,其分解产生的有毒物质也污染土地;秸秆被焚烧或随意弃置,焚烧产生大量CO2污染空气,且容易引发森林火灾。随意弃置影响环境卫生,腐烂后对水体也产生污染。
第二节农村土地污染治理重点
一、保护饮用水源,治理水土流失
合理布局工业用地,加强水环境监测工作,防止水源污染;合理划定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加大保护力度;加大河道清障力度,畅通水系,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和调蓄能力;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实行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并行,生态建设与产业开发结合,突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搞好综合治理,有效遏止水土流失。
二、积极推进环保设施建设,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保障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设施项目用地,改善人居环境。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综合治理,积极地转化与利用农作物秸秆、藤蔓资源,推广应用生物活性有机肥,对农用塑料薄膜进行回收利用,降低农药、化肥等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作用。
三、加强农村土地污染治理制度建设
建立农村土地污染摸底排查制度,为土壤标准的制定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建立土壤生态补偿基金制度,专项用于指导农民如何恢复和提高土壤功能、如何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并对造成污染的农村土地进行补救治理。落实完善土地污染的治理政策和机制,充分运用价格、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促进企业减少对土地的污染。同时,强化领导责任,确保经费投入,加强部门配合和舆论宣传,强化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保障土地污染治理落到实处。
第十章 规划协调论证与公众参与
第一节 规划方案的可行性
本方案强调保护与发展并重、定量与定位结合、增量与存量统筹、生态与经济兼顾,建设用地指标、耕地保护目标以及生态保护目标均比较适中,规划方案可行性比较强。
一、基础资料详实可靠
本规划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采用基数由金石桥镇2009年确认数据进行回推得到,其它资料采用国民经济统计年鉴或各主管部门的最新调查并进行反复核实的资料,数据真实可靠。规划图件编制以数据库提取的图件为工作底图,具有较强的准确性和直观性。
二、规划重点突出,用地配置较为合理
规划方案设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采用系统分析、综合平衡、突出重点的方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妥善解决各部门的用地矛盾,优先保证重点交通、水利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重点规划项目用地均与主管部门多次协调,具有科学性、动态性、指导性和可行性,用地配置较为合理。
三、高度的统一性与协调性
本规划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的要求,并充分利用金石桥镇已有的各级各类规划,做到了与上级要求的高度统一性,以及与相关规划之间的高度协调性。
第二节 规划公众参与情况
金石桥镇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中"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注重公众广泛参与。
通过在设立公众参与信箱;在网站设立专门的规划修编栏目,实时与公众进行沟通;公布修编办电话和电子邮箱,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对公众的建议进行公开讨论,广开言路。同时,明确修编办一名工作人员专门收集汇总公众的建议,及时将合理化建议运用到规划修编实际操作中。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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