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滩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文件名称: 滩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2-00028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2-05-29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2-05-29 有效期: 长期公开
目 录
滩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滩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说明

滩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附图
1、滩头镇土地利用现状图
2、滩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滩头镇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4、滩头镇土地整治规划图


滩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二○一○年十一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隆回县滩头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滩头镇镇政府组织编制《滩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范围为隆回县滩头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17455.68公顷,规划期为2006-2020年。
本规划提出了滩头镇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新目标,是滩头镇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滩头镇落实土地宏观调控目标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滩头镇城乡规划建设的重要基础。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通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提高政府运用国土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保障各行业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确保滩头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落实《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各项用地指标,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重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合理引导中心城镇发展规模与方向,逐步构建集约型农村居民点体系;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科学划定土地用途分区,统筹考虑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明确分区管制规则;明确土地整治重点区域,落实重点土地整治项目;落实村级土地利用控制,安排近期用地。
规划范围为滩头镇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17455.68平方公里,包括滩头镇3个居委会、87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以2005年为基期年,以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以2020年为远期目标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6)《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7)《关于加快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0]111)
8)《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9)《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2-2009)
10)《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
11)《滩头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2)《隆回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3)《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4)《隆回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5)《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05年,全镇土地总面积为17455.68公顷,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面积分别为15080.66公顷、1375.23公顷、999.79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86.39%、7.88%、5.73%。
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分别为6471.18公顷、287.70公顷、6869.75公顷和1452.03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37.07%、1.65%、39.36%、8.32%。
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与其他建设用地分别为1074.40公顷、300.83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6.16%、1.72%。
水域、自然保留地分别为74.66公顷、925.13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0.43%、5.30%。
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和耕地为主。土地利用结构中耕地和林地所占比重最大,2005年二者面积分别为6471.18公顷和6869.75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37.07%和39.36%。
土地利用程度低于全县平均水平。2005年,全镇土地利用率达94.27%,比全县平均水平94.75%较低。
建设用地扩张与农用地保护矛盾突出镇区用地扩张比较明显,但用地增长比较粗放,分布格局不尽合理,建设用地扩张与农用地保护矛盾日益突出。
乡镇企业和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农村居民点整理难度大。滩头镇现有工矿企业和农村居民点布局过于分散,农村居民点理论整理潜力较大,但由于受山区地形、农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居住习惯等因素制约,引导农居点集中建设的难度大。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总潜力1047.18公顷,其中宜耕未利用地825.13公顷,可补充耕地577.59公顷;待整理农用地14080.66公顷,可补充耕地422.42公顷;待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879.19公顷,可补充耕地35.17公顷;待复垦用地26.67公顷,可补充耕地12.00公顷。
以保护耕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城镇发展和基础设施用地;科学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和迁并力度,积极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向中心村和基层村集中;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实现全乡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不断提高耕地质量,逐步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耕地保护目标:到201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910.78公顷,2020年不低于4904.70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331.25公顷。
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395.3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083.5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152.15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305.66公顷;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428.7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1098.8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285.29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335.59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目标:2006-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39.07公顷,建设占用农用地41.64公顷,建设占用耕地36.98公顷;2011-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111.35公顷,建设占用农用地105.98公顷,建设占用耕地58.59公顷。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目标:2006-2010年土地整治共补充耕地21.82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9.12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2.70公顷;2011-2020年土地整治共补充耕地40.94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35.08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0.56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5.30公顷。
土地利用效率目标:到201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6平方米/人以内;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9平方米/人以内。规划期内新增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140平方米/人以内。
土地生态保护目标: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通过荒山绿化、巩固生态退耕成果等逐步增加林地面积。到2020年,确保具有改善生态环境作用的耕地、园地、林地、水域等地类面积占总面积比例的75%以上,其中,林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不低于35%。
2005年,农用地面积为15080.66公顷,规划2010年为15079.44公顷,较2005年减少1.22公顷;2020年为15050.80公顷,较2005年减少29.86公顷。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86.39%调整为2010年的86.39%、2020年的86.22%。
2005年,耕地面积为6471.18公顷,规划2010年为6445.63公顷,较2005年减少25.55公顷;2020年为6379.17公顷,较2005年减少92.01公顷。耕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37.07%调整为2010年的36.93%、2020年的36.54%。
2005年,园地面积为287.70公顷,规划2010年为280.46公顷,较2005年减少7.24公顷;2020年为273.15公顷,较2005年减少14.55公顷。园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1.65%调整为2010年的1.61%、2020年的1.56%。
2005年,林地面积为6869.75公顷,规划2010年为6894.60公顷,较2005年增加24.85公顷;2020年为6937.14公顷,较2005年增加67.39公顷。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39.36%调整为2010年的39.50%、2020年的39.74%。
200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452.03公顷,规划2010年为1458.75公顷,较2005年增加6.72公顷;2020年为1461.34公顷,较2005年增加9.31公顷。其他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8.32%调整为2010年的8.36%、2020年的8.37%。
2005年,建设用地面积为1375.23公顷,规划2010年为1385.30公顷,较2005年增加10.07公顷;2020年为1428.79公顷,较2005年增加53.56公顷。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7.88%调整为2010年的7.94%、2020年的8.19%。
2005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95.21公顷,规划2010年为152.15公顷,较2005年增加56.94公顷;2020年为285.29公顷,较2005年增加190.08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55%调整为2010年的0.87%、2020年的1.63%。
200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979.19公顷,规划2010年为927.49公顷,较2005年减少51.70公顷;2020年为807.91公顷,较2005年减少171.2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5.61%调整为2010年的5.31%、2020年的4.63%。
2005年,交通用地面积为99.47公顷,规划2010年为100.10公顷,较2005年增加0.63公顷;2020年为107.17公顷,较2005年增加7.70公顷。交通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57%调整为2010年的0.57%、2020年的0.61%。
2005年,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25.83公顷,规划2010年为125.93公顷,较2005年增加0.10公顷;2020年为131.43公顷,较2005年增加5.60公顷。水利设施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72%调整为2010年的0.72%、2020年的0.75%。
2005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75.53公顷,规划2010年为79.63公顷,较2005年增加4.10公顷;2020年为96.99公顷,较2005年增加21.46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0.43%调整为2010年的0.46%、2020年的0.56%。
2005年,其他土地面积为999.79公顷,规划2010年为990.94公顷,较2005年减少8.85公顷;2020年为976.09公顷,较2005年减少23.70公顷。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5.73%调整为2010年的5.68%、2020年的5.59%。
2005年,水域面积为74.66公顷,规划2010年为74.63公顷,较2005年减少0.03公顷;2020年为74.56公顷,较2005年减少0.10公顷。水域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维持在0.43%。
2005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925.13公顷,规划2010年916.31公顷,较2005年减少8.82公顷;2020年为901.53公顷,较2005年减少23.60公顷。自然保留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5.3%调整为2010年的5.25%、2020年的5.16%。
优化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考虑到未来镇区的空间增长以及农村居民点规划,逐步调减在镇区和农村居民点扩展边界内的耕地。全镇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响鼓村、托里村、株林村、三塘村、元溪村、白居村,并在尹家村、白居村和城背村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12.23公顷,区内耕地在规划实施期间可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
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切实做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积极尝试异地补充耕地,确保耕地占补质量相当;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耕地及基本农田的动态巡查和监测;防止用于农业结构调整的耕地耕作层破坏,重视保护和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按照镇区用地规模边界控制城镇建设用地的发展,重点保障镇区用地需求,采取"控制中心、拓展东、北"的发展战略,形成"一心、两轴"的空间结构,一心指老镇区、两轴分别为岩旺公路发展轴和东西向的县道057发展轴。
提高城镇工矿用地集约化程度。城镇建设以填充式开发为主,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促进工矿用地集约化发展。严格按照《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控制和引导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体系。结合隆回县村镇体系规划与村庄布点规划,根据集中布局原则,统筹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适时优化空间布局,以新农村建设为突破口,中心村为重点,基层村为纽带,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中心村和基层村集中。优先整治零星分散的农村居民点,重点发展白居村、田李村、坦塘村、大坡村、石托村、托里村。
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与管制创新。重点缩减搬迁村与控制村用地规模,盘活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存量,控制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内新增人均农村居民点控制在140平方米以内。创新农村宅基地市场化置换与配置机制,引导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合理流转,鼓励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
优化旅游设施用地空间格局。滩头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始建于隋朝,是全国七十二古镇之一,也是国家现代"民间文化绘画之乡",滩头年画、香纸粉和色纸俗称"滩头三绝",利用滩头镇悠久的文化资源,打造人文旅游品牌,因地制宜挖掘滩头纸文化旅游的价值,重点保证滩头纸文化旅游设施用地。
促进风景旅游设施用地整合。整合区域旅游资源,避免旅游项目功能雷同、重复建设与无序竞争,重点保障滩头纸文化旅游新建工程用地需求;加强旅游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实行土地利用指标控制,明确建设时序;旅游开发建设优先服从生态环境建设目标,促进农业景观和旅游设施景观的复合与协调统一,提升景区土地利用综合价值。
优化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布局。适应"控制中心、拓展东、北",形成"一心、两轴"空间结构的空间发展战略,坚持枢纽优先、适度超前的发展原则,优化交通用地结构与布局,完善交通网络,促进各类交通用地的集约高效利用。保障公路硬化、畅通公路项目用地需求,提升交通用地支撑城镇持续快速发展的能力。
严格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标准。公路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批准发布〈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通知》(建标[1999278号)有关规定核定用地指标。铁路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批准发布〈新建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建标[1996350号)有关规定核定用地指标。
城镇建设用地区总面积为230.80公顷,其中有条件建设区13.6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32%,主要分布在主要分布在滩头村、青龙村等村组范围内。
主要包括镇区以外的中心村、一般村等农村聚居点。该区总面积807.9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63%,主要分布于白居村、田李村、坦塘村、大坡村、石托村、托里村。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居民住宅、公服设施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应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强化拆迁管理,严禁一户多宅;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
独立工矿区土地面积58.31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33%,主要分布在塘边村、后托村。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鼓励工矿用地内部挖潜,合理布局,充分利用闲置地;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凡是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坚持先评价后建设原则,采取必要的环保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该区总面积5136.3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29.43%,主要分布在响鼓村、托里村、株林村、三塘村、元溪村、白居村等行政村范围内。
该区总面积8047.0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46.10%,主要分布于镇域东中东部地区以黄雅庄村面积最大。
该区总面积2661.34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5.25%。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总面积15.0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9%,主要包括滩头镇地质灾害危险区。
主要管制规则:区内限制城乡发展建设,严格审批在此区域内的大规模建设活动,禁止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非农建设行为;鼓励实施水土流失治理、矿山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生态治理工程。
包括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范围内用地,面积1083.4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6.21%。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包括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外、扩展边界以内的区域,面积13.6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08%。
管制规则: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在特定条件下,区内土地可作为本级行政辖区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建用地;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全镇规划禁止建设区面积15.07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0.09%,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不得进行开发建设以及其它有损生态环境保护的任何活动,对已破坏的生态环境作好生态修复工作,对已存在的工矿企业应予以搬迁,鼓励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建立自然保护区如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包括镇域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面积16343.5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93.63%。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建设,合理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整理面积94.97公顷,补充耕地34.19公顷。其中,近期2006-2010年建设用地整理面积16.97公顷,补充耕地6.11公顷;远期2011-2020年建设用地整理面积78.00公顷,补充耕地28.08公顷。规划期内农用地整理面积333.66公顷,补充耕地10.01公顷。其中,近期2006-2010年农用地整理面积100.33公顷,补充耕地3.01公顷;远期2011-2020年农用地整理面积233.33公顷,补充耕地7.00公顷。
确定白居村、新塘冲村、尹家村、三溏村为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域,组织实施白居村、新塘冲村、尹家村、三溏村建设用地整理重点项目。
规划期内土地开发面积25.71公顷,补充耕地18.00公顷。其中,近期2006-2010年土地开发面积18.14公顷,补充耕地12.70公顷;远期2011-2020年土地开发面积7.57公顷,补充耕地5.30公顷。
确定芭蕉村、城禾村2个土地开发重点区域,组织实施芭蕉村、城禾村2个土地开发重点项目。
构建"斑块廊道节点"镇域生态安全格局。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结合滩头镇的本地特色,构建""相结合的国土生态屏障,探索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加强滩头镇区内部公共绿地系统建设及周边旅游区,为生态网络的构建提供节点功能;在县道057等交通干道沿线设立绿色隔离带,形成生态廊道;积极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周边林业用地区为主的环城镇区生态绿化系统,构筑生态斑块。
统筹规划,合理开发保护滩头纸文化博艺园;加强县道057沿线绿色隔离带建设;重点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区,同时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实行生态建设与产业开发结合。
第三十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指标分解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全镇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响鼓村、托里村、株林村、三塘村、元溪村、白居村,面积分别为145.74公顷、142.00公顷、135.19公顷、133.37公顷、122.18公顷、122.65公顷。耕地保有量分别为214.64公顷、209.15公顷、199.11公顷、196.42公顷、179.95公顷、165.92公顷。
第三十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规划期内对农村居民点集中区建设实施规模控制,主要农村居民点集中区面积分别为:白居村18.5公顷、田李村17.4公顷、坦塘村17.3公顷、大坡村15.9公顷、石托村15.5公顷、托里村15.1公顷
第十一章 土地利用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
远期旅游开发项目2个,滩头纸文化博艺园、滩头泥浴山庄(详见附表6
远期环保项目1个,垃圾场(详见附表6
远期工业项目1个,大坡村鞭炮厂(详见附表6
远期水利项目1个,水库加固工程(详见附表6)。
远期其他项目1个,滩头镇双龙集中供水工程(详见附表6)。
根据新的土地规划管理理念和体制的要求,尽快整理和修编已有的或制定新的管理与开发的法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强调统一管理和分级分区管理相协调的指导思想。
培育完善的地产市场,实行土地有偿使用,逐步建立盘活存量,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增量的用地约束机制。
逐步建立和完善规划听证、公众参与及公示制度,明确规划程序中公众的职责与权益、参与渠道与途径,通过集思广益,比较准确地表达社会需求,调整土地利用的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减少决策失误。
加强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系统(RS)、全球定位系统(GPS)及土地管理信息系统(LIS)等现代科技手段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广泛运用。
规划成果由文本、说明、图件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效力,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中若干问题的具体解释和补充。
本规划自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行。
本规划由滩头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1 滩头镇主要土地利用指标调控表
单位:公顷
指标
2005年
规划目标
指标类型
2010年
2020年
总量
指标
耕地保有量
6471.18
4910.78
4904.70
约束性
基本农田
1455.74
4331.25
约束性
园地
287.70
280.46
273.15
预期性
林地
6869.75
6894.60
6937.14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量
1375.23
1395.35
1428.79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074.40
1083.54
1098.82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95.21
152.15
285.29
预期性
农村居民点用地
979.19
927.49
807.91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300.83
305.66
335.59
预期性
增量
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
——
39.07
150.42
预期性
建设占用耕地
——
36.98
95.57
约束性
建设占用农用地
——
41.64
147.62
预期性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
——
21.82
62.76
约束性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
——
36.98
95.57
约束性
效益
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平方米/人)
——
126
109
约束性

2 滩头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基期年
近期目标年
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间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增减
土地总面积
17455.68
100.00
17455.68
100.00
17455.68
100.00
0.00
农用地
耕地
6471.18
37.07
6445.63
36.93
6379.17
36.54
-92.01
园地
287.70
1.65
280.46
1.61
273.15
1.56
-14.55
林地
6869.75
39.36
6894.60
39.50
6937.14
39.74
67.39
其他农用地
1452.03
8.32
1458.75
8.36
1461.34
8.37
9.31
农用地合计
15080.66
86.39
15079.44
86.39
15050.80
86.22
-29.86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48.05
0.28
104.76
0.60
217.18
1.24
169.13
农村居民点
979.19
5.61
927.49
5.31
807.91
4.63
-171.28
采矿用地
42.38
0.24
42.38
0.24
46.74
0.27
4.36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4.78
0.03
5.01
0.03
21.37
0.12
16.59
小计
1074.40
6.16
1079.64
6.19
1093.20
6.26
18.80
交通水利与其他建设用地
交通用地
99.47
0.57
100.10
0.57
107.17
0.61
7.70
水利设施
125.83
0.72
125.93
0.72
131.43
0.75
5.60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00
0.00
4.10
0.02
21.46
0.12
21.46
特殊用地
75.53
0.43
75.53
0.43
75.53
0.43
0.00
小计
300.83
1.72
305.66
1.75
335.59
1.92
34.76
建设用地合计
1375.23
7.88
1385.30
7.94
1428.79
8.19
53.56
其他土地
水域
74.66
0.43
74.63
0.43
74.56
0.43
-0.10
自然保留地
925.13
5.30
916.31
5.25
901.53
5.16
-23.60
其他土地合计
999.79
5.73
990.94
5.68
976.09
5.59
-23.70
3 滩头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单位:公顷
基期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净增(+)减(-)
期末
耕地
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增加合计
土地
整理
土地
复垦
土地
开发
其他
减少
合计
建设
占用
其他
规划近期
6471.18
22.22
9.12
0.00
12.70
0.40
47.77
36.98
0.00
10.79
-25.55
6445.63
4331.25
规划远期
6445.63
41.94
35.08
0.56
5.30
1.00
108.40
58.59
0.00
49.81
-66.46
6379.17
4331.25
规划期
6471.18
64.16
44.20
0.56
18.00
1.40
156.17
95.57
0.00
60.60
-92.01
6379.17
4331.25
年均增减
4.28
2.95
0.04
1.20
0.09
10.41
6.37
0.00
4.04
-6.13
4 滩头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单位:公顷
规划近期
规划远期
规划期合计
合计
占用
农用地
占用
耕地
合计
占用
农用地
占用
耕地
合计
占用
农用地
占用
耕地
一、城乡建设用地
27.42
27.42
26.03
88.24
88.24
44.16
115.66
115.66
70.19
1、城镇
24.71
24.71
24.06
66.59
66.59
34.89
91.30
91.30
58.95
2、农村居民点
2.21
2.21
1.76
4.58
4.58
1.23
6.79
6.79
2.99
3、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0.50
0.50
0.21
17.07
17.07
8.04
17.57
17.57
8.25
二、交通用地
0.70
0.70
0.43
7.00
7.00
4.47
7.70
7.70
4.90
三、水利设施
0.05
0.05
0.02
5.55
5.55
3.38
5.60
5.60
3.40
四、其他建设用地
10.90
10.90
10.50
10.56
7.76
6.58
21.46
18.66
17.08
总计
39.07
39.07
36.98
111.35
108.55
58.59
150.42
147.62
95.57
年均占地
2.60
2.60
2.47
7.42
7.24
3.91
10.03
9.84
6.37

5 滩头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单位:公顷
类型
耕地
园地
林地
合计
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
44.20
25.66
31.06
100.92
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
0.56
0.00
0.00
0.56
3、土地开发(如荒地、滩涂苇地等其他土地开发)
18.00
0.80
1.70
20.50
62.76
26.46
32.76
121.98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项目用地
涉及村(镇)
备注
总规模
其中新增
建设用地
其中占用耕地
1.环保
垃圾场
新建
2010-2020
0.60
0.60
0.60
柏水村
2.旅游设施
滩头纸文化博艺园
新建
2011-2020
10.33
7.80
2.70
滩头村、三面村
位于城镇建设用地区
滩头泥浴山庄
新建
2006-2020
10.33
12.90
3.78
滩头村
位于城镇建设用地区
3.工业
鞭炮厂
新建
2010-2020
9.00
6.00
3.00
大坡村
4.水利
水库加固工程
新建
2010-2020
3.50
3.50
2.40
滩头镇
5.其他
滩头镇双龙集中供水工程
新建
2011-2012
0.24
0.24
0.24
滩头村
合计
——
——
——
34.00
31.04
12.72
——

单位:公顷
单位
辖区
面积
基本农田
保护区
一般
农地区
城镇建设
用地区
村镇建设
用地区
独立工矿
生态
环境安全
控制区
林业
用地区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合计
17455.68
5129.24
29.38
2661.34
15.25
230.80
1.32
807.91
4.63
58.31
0.33
15.07
0.09
8047.06
46.10

8 滩头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单位:公顷
地类
规划
基期
面积
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
期内
减少
期内
增加
净增减
规划
目标年
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其他
农用地
小计
建制镇
农村
居民点
采矿
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
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小计
水域
自然保留地
土地总面积
17455.68
218.46
64.16
37.36
95.76
21.18
232.19
169.13
6.79
4.92
16.59
7.70
5.60
21.46
0.00
0.00
0.00
450.65
450.65
0.00
17455.68
小计
15080.66
100.70
11.50
10.90
63.00
15.30
147.62
91.30
6.79
3.28
14.29
7.70
5.60
18.66
0.00
0.00
0.00
248.32
218.46
-29.86
15050.80
耕地
6471.18
60.60
0.00
10.60
36.70
13.30
95.57
58.95
2.99
1.21
7.04
4.90
3.40
17.08
0.00
0.00
0.00
156.17
64.16
-92.01
6379.17
园地
287.70
28.70
0.60
0.00
26.30
1.80
23.21
8.70
3.50
1.30
4.01
2.50
2.00
1.20
0.00
0.00
0.00
51.91
37.36
-14.55
273.15
林地
6869.75
1.10
0.80
0.10
0.00
0.20
27.27
22.62
0.20
0.77
3.10
0.30
0.20
0.08
0.00
0.00
0.00
28.37
95.76
67.39
6937.14
其他农用地
1452.03
10.30
10.10
0.20
0.00
0.00
1.57
1.03
0.10
0.00
0.14
0.00
0.00
0.30
0.00
0.00
0.00
11.87
21.18
9.31
1461.34
建设用地
小计
1375.23
96.86
34.66
25.66
31.06
5.48
81.77
77.83
0.00
1.64
2.3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78.63
232.19
53.56
1428.79
建制镇
48.0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69.13
169.13
217.18
农村居民点
979.19
96.30
34.10
25.66
31.06
5.48
81.77
77.83
0.00
1.64
2.3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78.07
6.79
-171.28
807.91
采矿用地
42.38
0.56
0.5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56
4.92
4.36
46.74
其他独立
建设用地
4.78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6.59
16.59
21.37
交通用地
99.4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7.70
7.70
107.17
水利设施
用地
125.8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60
5.60
131.43
其他建设
用地
75.53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46
21.46
96.99
小计
999.79
20.90
18.00
0.80
1.70
0.40
2.8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80
0.00
0.00
0.00
23.70
0.00
-23.70
976.09
水域
74.66
0.10
0.00
0.00
0.00
0.1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10
0.00
-0.10
74.56
自然保留地
925.13
20.80
18.00
0.80
1.70
0.30
2.8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80
0.00
0.00
0.00
23.60
0.00
-23.60
901.53
期内增加
——
218.46
64.16
37.36
95.76
21.18
232.19
169.13
6.79
4.92
16.59
7.70
5.60
21.46
0.00
0.00
0.00
450.65
450.65
0.00
17455.68

9 滩头镇各行政村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表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耕地保有量面积
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芭蕉村
14.99
44.59
66.61
65.67
白居村
37.86
112.65
168.31
165.92
白箬村
17.39
51.73
77.29
76.19
柏水村
31.76
94.49
141.18
139.17
半雅田村
8.71
25.92
38.73
38.18
车槽村
12.21
36.32
54.27
53.49
城背村
11.41
33.95
50.73
50.01
城禾村
26.24
78.08
116.65
115.00
城江村
18.39
54.70
81.73
80.57
城上村
16.07
47.83
71.45
70.44
大底村
28.93
86.09
128.62
126.79
大坡村
29.39
87.46
130.67
128.81
大塘边村
0.15
0.44
0.66
0.65
洞头村
25.43
75.65
113.02
111.42
扶上村
23.21
69.04
103.16
101.69
高岭村
5.55
16.51
24.66
24.31
禾基村
22.66
67.42
100.73
99.30
荷亭村
23.84
70.94
106.00
104.49
后托村
2.43
7.24
10.81
10.66
槲木村
29.21
86.91
129.85
128.00
黄雅庄村
9.24
27.50
41.09
40.50
金湖村
25.45
75.73
113.15
111.54
井胜村
11.43
34.02
50.83
50.11
井湾村
14.12
42.02
62.79
61.89
井院村
20.73
61.67
92.14
90.83
里山村
13.36
39.76
59.40
58.56
栗山铺村
20.27
60.30
90.10
88.82
六姓村
7.93
23.60
35.26
34.76
龙石村
11.23
33.41
49.91
49.20
龙竹村
10.05
29.90
44.67
44.03
芦胜村
8.12
24.15
36.07
35.56
罗面村
14.28
42.48
63.46
62.56
庙门前村
7.20
21.42
32.01
31.55
莫家塘村
18.73
55.73
83.27
82.09
木瓜塘村
17.67
52.56
78.53
77.41
木水村
10.58
31.48
47.04
46.37
排上村
13.81
41.10
61.40
60.53
坪上村
36.28
107.93
161.26
158.97
七里村
6.60
19.62
29.32
28.90
青龙村
2.77
8.24
12.30
12.13
泉塘村
26.55
78.98
118.00
116.32
三角塘村
16.73
49.78
74.37
73.31
三面村
11.27
33.53
50.09
49.38
三塘村
44.82
133.37
199.26
196.42
三溪村
13.59
40.44
60.42
59.56
三溪柑桔场
0.00
0.00
0.00
0.00
沙坪里村
1.79
5.33
7.96
7.85
山下村
3.01
8.95
13.38
13.19
上兴村
6.81
20.25
30.25
29.82
蛇门村
20.19
60.07
89.75
88.47
申何村
12.90
38.38
57.34
56.52
申家村
9.51
28.30
42.28
41.67
狮子石村
25.55
76.01
113.56
111.94
石陂村
19.05
56.67
84.66
83.46
石洞村
35.12
104.48
156.10
153.88
树石村
8.14
24.22
36.19
35.68
双江村
8.95
26.63
39.79
39.22
苏塘村
20.66
61.46
91.83
90.52
塔石村
23.57
70.13
104.78
103.29
滩头村
0.00
0.00
0.00
0.00
坦塘村
19.47
57.94
86.56
85.33
塘边村
0.19
0.58
0.86
0.85
塘冲村
3.43
10.21
15.25
15.03
塘市村
21.04
62.60
93.53
92.20
桃林村
23.52
69.97
104.53
103.05
田李村
12.45
37.04
55.34
54.56
托里村
47.73
142.00
212.16
209.15
文仙庙村
10.91
32.46
48.50
47.81
五马村
3.29
9.79
14.63
14.42
西竹村
26.25
78.10
116.68
115.03
峡山口村
6.76
20.12
30.06
29.63
下桥村
18.27
54.35
81.21
80.05
香山村
19.06
56.70
84.71
83.50
响鼓村
48.98
145.74
217.74
214.64
肖家村
6.09
18.11
27.06
26.67
新塘冲村
17.02
50.65
75.68
74.60
徐家村
8.38
24.93
37.25
36.72
言宅水库
1.77
5.25
7.85
7.74
雁鹅村
5.53
16.45
24.58
24.23
杨家冲村
13.83
41.15
61.47
60.60
尹家村
9.41
28.00
41.83
41.23
元山村
10.30
30.64
45.78
45.13
元溪村
41.06
122.18
182.54
179.95
摘梨村
11.79
35.09
52.42
51.68
中潮村
10.54
31.36
46.85
46.18
株林村
45.44
135.19
201.99
199.11
竹山村
9.92
29.51
44.09
43.46
祝家村
12.08
35.94
53.69
52.93
砖屋村
7.33
21.80
32.57
32.11
祖下村
10.04
29.86
44.61
43.98
合计
1455.74
4331.25
6471.18
6379.17
10 滩头镇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表
单位:公顷
项目编号
项目区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所在地
项目规模
净增加耕地
实施年限
K01
芭蕉村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
芭蕉村
3.20
2.40
2006-2011
K02
城禾村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
城禾村
10.30
9.00
2007-2011
H01
白居村土地综合整治
土地综合整治
白居村
63.0
23.30
2011-2020
F01
城背村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
城背村
1.10
0.50
2011-2020
Z01
白居村村庄整理
村庄整理
白居村
3.10
1.10
2006-2010
Z02
白居村村庄整理
村庄整理
白居村
5.40
1.90
2006-2010
Z03
尹家村村庄整理
村庄整理
尹家村
7.60
2.70
2006-2010
Z04
新塘冲村村庄整理
村庄整理
新塘冲村
5.30
1.90
2010-2020
Z05
三塘村村庄整理
村庄整理
三塘村
4.90
1.80
2010-2020
合计
——
——
——
103.90
44.60
——


滩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第一章 乡镇基本情况
第一节地理区位概况
第二节社会经济概况
滩头镇辖3个居委会、87村,总人口74876人。城镇化水平9.12%2005年全镇地区生产总值为32123万元,工业产值1333.7万元。滩头历史悠久,是全国七十二古镇之一,是国家现代"民间文化绘画之乡",且蕴藏丰富的世界独一无二的天应石矿产资源。全镇有全省现代烟草农业生产示范基地狮子白居千亩片、楠竹低改项目示范区、8个规模生猪养殖场等,另外工业方面,造纸业为全镇主导产业。
第一节规划实施成效
《滩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快速增长、土地供给约束日益加大的形势下,坚持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的控制和引导,妥善处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耕地保护得到强化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为促进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的有效供应奠定了资源基础。为保证耕地不减少,滩头镇一方面通过土地整治项目努力增加耕地总量;另一方面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对新增建设用地均采用先补后占的方式,确保占补平衡的实现。
二、较好地满足了建设用地需求
在上轮规划控制与引导下,滩头镇的城乡建设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提升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这一过程中,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保障各项建设用地的供应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节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与经济发展在空间上衔接不够
上一轮规划,在基本农田的布局与耕地保有量指标的分配过程中,未能全面考虑镇域社会发展的差异,耕地与基本农田的布局与镇区的合理扩张方向未能有机衔接,从而带来了耕地保护与城镇建设之间的冲突,影响了经济发展。
从核查情况来看,城镇建设用地扩张速度比较接近原规划控制目标,但农村居民点新增速度都远超出了原有规划控制目标,城镇建设用地的拓展并未与农村居民点整理相衔接。
上轮规划的编制时间正处于滩头镇经济迅速增长的时期,注重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需求的同时却没有高度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随着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性发展、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新理念的倡导,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必然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第三节对新一轮规划修编的启示
一、增强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
本轮滩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深入分析本镇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的基础上,与隆回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衔接并以土地用途分区控制为主,科学划定建设用地允许建设与有条件建设区,增强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
二、搞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涉及到多部门、多行业,其政策性和前瞻性很强,必须协调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各业规划的关系。为保证能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用,必须协调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各业规划的关系,统筹协调各行各业用地及需求。
三、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完善规划的编制、听证、审批和公示制度
土地资源及土地利用环境的复杂多样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内容的综合性,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社会性,土地使用者目标价值取向的多元性及利益的冲突性,决定了滩头镇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必须从单一的专家规划走向多方有机协作式规划。规划不能只限于专家和政府之间的交流,要尽快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增强公众对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支持力度和社会对规划的可接受性。因此,滩头镇本轮规划从编制到实施整个过程,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增加规划的公开性、透明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第三章 规划编制技术路线与过程
第一节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深入分析滩头镇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土地供给与需求、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生态安全的相互关系,坚持实地考察与室内分析相互配合、政府宏观调控与民众参与彼此协调,拟订技术路线如图3-1所示。

通过
收集资料
通过
公众参与,部门协调
公众参与,部门协调
土地变更调查
技术准备
确定土地利用目标、任务
重大问题论证研究
资料整理、汇总
内业调查
外业调查
土地详查资料及图件
自然、社会经济资料
土地供需状况分析
土地供给潜力分析
土地需求量分析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和空间配置研究,土地利用分区,用地综合平衡,方案草图编制
方案定稿,文本说明编写
不通过
不通过
规划方案论证
审批
实施
村镇人口分布形态预测
村镇体系规划
城镇规模和居民点用地规模及布局规划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工程用地规划
土地生态建设规划
乡镇企业及独立工矿用地布局
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规划

3-1 成果编制技术路线
3-1 滩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第二节规划编制工作过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811—20091月)
制定工作、技术方案,落实工作经费,成立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规划修编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二、基础资料调查研究阶段20093—20095月)
收集规划修编基础资料和部门资料,重点组织镇域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农村居民点用地、土地整治潜力实地调查,校核规划修编基础数据。
三、目标确定阶段20096—20099月)
科学预测规划期内滩头镇建设用地、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等重要指标,并充分与《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衔接,在落实上级规划调控指标的基础上,依托前期调查研究,确定本轮滩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
四、方案编制阶段200910—201010月)
在确定规划目标的基础上,编制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方案。进一步明确镇域基本农田调整与布局、建设用地安排、生态用地保护、土地用途分区、土地整治安排、村土地利用控制、近期用地安排、规划保障措施制定等。
五、公众参与和报批阶段201010—201011月)
规划成果编制基本完成后,在社会公共媒体上公布,充分征求并吸纳社会各界特别是相关权利人的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报邵阳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予以公示。

3-2 滩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流程

第一节社会经济数据来源
编制规划所需的农业、林业、气象、生态、土壤、地貌、城乡建设、工矿、交通、水利等专项资料和历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包括人口),以及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规划、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等综合资料均来自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资料、数据全面可靠。
第二节规划基数的采用
按湘国土资办发[2010]111号文件要求,以国土资源部检查意见修改后的滩头镇2009年12月31号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数据为基础,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确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分类和转换方法,对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数据进行转换,转换后的数据减去滩头镇2006—2009年已批准和变更的各类用地面积,形成滩头镇200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经滩头镇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数据回推形成的200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核准的滩头镇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确认数据之间的差别见表4-1。
第三节主要规划成果
文字成果:
(1)滩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
(2)滩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年)
1)滩头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
2)滩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滩头镇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4)滩头镇土地整治规划图。
表4-1 滩头镇拟采用规划基数与2005年确认数据、2009年二调数据对比表
单位:公顷
2005年拟采用规划基数
2005年
确认数据
2009年
二调数据
土地总面积
17455.68
17609.00
17455.68
耕地
6471.18
4967.0
5609.47
园地
287.70
399.7
205.42
林地
6869.75
7012.3
7995.65
其他农用地
1452.03
2845.8
1368.72
农用地合计
15080.66
15224.8
15179.26
城乡建设用地
建制镇用地
48.05
48.05
63.05
农村居民点
979.19
979.19
1006.59
采矿用地
42.38
42.38
42.38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4.78
4.78
4.78
小计
1074.40
1074.40
1116.80
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
用地
铁路用地
0.00
0.00
0.00
公路用地
99.47
112.10
99.47
小计
99.47
112.10
99.47
水利设施
水库水面
117.96
144.80
117.96
水工建筑物用地
7.87
0.00
7.87
小计
125.83
144.80
125.83
其他
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00
0.00
0.00
特殊用地
75.53
85.70
75.53
小计
75.53
85.70
75.53
建设用地合计
1375.23
1149.90
1375.23
其他土地
水域
74.66
178.3
74.66
自然保留地
925.13
1056.0
925.13
其他土地合计
999.79
1234.3
999.79
第五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确定
第一节主要社会经济指标预测
一、地区生产总值
2005年滩头镇区内生产总值为3.21亿元,根据近几年发展势头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前景分析,结隆回县"十一五"规划及滩头镇实际情况,预计全镇2006-2010年GDP增长率为18%,2011-2020年GDP增长率为10%。利用平均增长率对区内生产总值进行预测的公式为:
式中:P0—预测基年的区内生产总值
Pn—预测目标年的区内生产总值
r—预测期间区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
n—预测目标年与基期年的时间间隔
根据此公式及平均增长率取值,预测得到全镇的GDP值2010年为7.35亿元;2020年为19.06亿元。
二、人口总规模
根据滩头镇1997-2005年的人口资料,求出每年的平均增长率,以2005年的人口为基数,预测2010年和2020年滩头镇的人口数量。其测算公式为:
式中:第n年人口数;
基期年人口数;
人口平均增长率;
资料最早年的人口数(即1997年)
通过上述预测方法的计算,并参考隆回县村庄布点规划对滩头镇人口的预测结果,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滩头镇总人口数2010年为7.96万人,2020年总人口为8.66万人。
三、城镇化水平预测
采用趋势外推法、逻辑曲线预测法对镇域城镇化水平进行预测,并考虑到滩头镇城镇化水平将处于快速发展期,参考滩头镇"十一五"规划,进行综合平衡,最终确定滩头镇城镇化水平2010年为15.12%2020年为30.12%
第二节土地利用主要目标的确定
本规划中提出的2006-2020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等规划目标,是在对滩头镇地区生产总值、总人口、城镇化水平等重要社会经济指标进行预测的基础上,按照《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调控指标,结合滩头镇实际情况分解落实的。土地利用规划目标既满足了社会经济发展对各项用地的实际需求,又充分与上级下达指标进行了衔接(见表5-1)。在此基础上,按湘国土资办发[2010]111号文件要求,规划指标在县下达的规划指标基础上按二调数据进行适当调整,其中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按增量确定。

5-1 滩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对照表
单位:公顷
指标
上级下达(基数采用05确认数据)
本级规划指标
(基数采用二调回推数据)
2005
2010
2020
2005
2010
2020
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4967.0
4910.8
4904.7
6471.18
4910.78
4904.70
基本农田
1455.7
4406.2
1455.74
4331.25
园地
399.7
419.6
433.4
287.70
280.46
273.15
林地
7012.3
7059.1
7083.9
6869.75
6894.60
6937.14
建设用地总量
1149.9
1170.0
1203.4
1375.23
1395.35
1428.79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807.3
816.4
831.7
1074.40
1083.54
1098.82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56.8
122.4
251.6
95.21
152.15
285.29
农村居民点用地
750.5
694.0
580.1
979.19
927.49
807.91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342.6
353.6
371.7
300.83
305.66
335.59
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
——
78.3
215.1
——
39.07
150.42
建设占用耕地
——
37.0
95.6
——
36.98
95.57
建设占用农用地
——
41.6
147.6
——
41.64
147.62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
——
23.7
151.2
——
21.82
62.76
效益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平方米/人)
83
81
79
——
126
109

第六章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说明
第一节基本农田调整布局
一、基本农田调整思路
协调好经济建设占地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根据镇域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耕地与基本农田指标,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内不布置基本农田,但充分发挥耕地生态功能,将耕地纳入城乡生态系统,在城镇合适位置及边缘地段适当安排耕地作为生态农业用地。
二、基本农田调整方案
将镇域中部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主要在响鼓村、托里村、株林村、三塘村、元溪村、白居村等地设置基本农田保护区,区内保护耕作层不受破坏,加强农田基本建设,重视基本农田质量的提高。
第二节城镇工矿用地空间布局
一、城镇工矿用地空间布局优化思路
避让地质灾害高发区、泄洪滞洪区、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区等不适宜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尽量少占耕地与水域;依托城镇已建设用地现状及已有的基础设施分布,按照集约用地、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的要求划定规模边界; 尽可能利用明显的河流、山体、道路、地类地块界线,兼顾行政界线;根据上级规划下达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划定镇区发展规模边界;与滩头镇总体规划确定的镇区发展范围相衔接;
二、城镇工矿用地优化布局方案
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原则,根据《隆回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隆回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按照镇区用地规模边界控制城镇建设用地的发展,重点保障镇区用地需求,采取"控制中心、拓展东、北"的发展战略,形成"一心、两轴"的空间结构,一心指老镇区、两轴分别为岩旺公路发展轴和东西向的县道057发展轴。
第三节农村居民点用地空间布局
一、布局优化思路
基于农村居民点分散布局现状以及山区聚居特点,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协调农村居民点与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布局的空间关系,统筹安排集镇村庄建设用地;综合考虑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等生态威胁,评价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划分农村居民点重点整理区域,有序推进农村居民点拆并整治工作,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集中布局。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优化调整方案
结合隆回县村镇体系规划与村庄布点规划,根据集中布局原则,统筹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适时优化空间布局,以新农村建设为突破口,中心村为重点,基层村为纽带,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中心村和基层村集中。优先整治零星分散的农村居民点,做好白居村、田李村、坦塘村、大坡村、石托村、托里村等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工作。
第四节生态用地空间布局
一、生态用地布局优化的思路
滩头镇土地不同于传统土地概念侧重社会经济属性,它更接近"景观"的概念,强调美学价值和生态价值及其带给人类的长期效益,因此对其生态用地空间布局优化引入景观生态学中的"基质-廊道-斑块"相关理论。
二、滩头镇生态用地优化布局方案
构建"斑块廊道节点"镇域生态安全格局。加强滩头建设用地区内部公共绿地系统建设及周边旅游区,为生态网络的构建提供节点功能;在岩旺公路、县道057等交通干道沿线设立绿色隔离带,形成生态廊道;积极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周边林业用地区为主的环城镇区生态绿化系统,构筑生态斑块。
第七章 土地用途分区说明
第一节用途分区划定思路
从区域自然地理条件和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滩头镇各地域的土地利用优势与限制因素,综合考虑不同地区土地利用方式、主导方向及治理重点,对全镇土地用途分区。优先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宜性;同一土地用途区内,主导用途和管理措施保持一致;保障土地用途区的划分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相关规划相协调;促进土地利用效益最佳,即兼顾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土地利用方向与土地资源特征高度一致;保持相对集中连片与行政界线相对完整。
第二节用途分区划定方法
依据《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的土地用途区以及滩头镇规划目标,划定城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以规划基本农田图斑为底图,在兼顾行政界限的基础上,利用公路、河道、沟渠、山脊等人工、自然地物界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结合村庄布点规划、新农村建设示范片规划及土地整治规划的要求划定村镇建设用地区,形成土地用途分区草案。在用途分区草案确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各项土地用途分区的划定原则及最小上图面积要求形成用途分区最终方案。
第三节用途分区方案
将全镇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林业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7个用途区。


7-1 滩头镇2020年土地用途分区
单位:公顷、%
类型
总面积(公顷)
面积比重(%)
主要范围
土地主导用途及重点管制规则
基本农田保护区
5129.24
29.38
主要分布在响鼓村、托里村、株林村、三塘村、元溪村、白居村。
以基本农田保护为主,禁止各项非农建设,区内耕地不得闲置、荒芜。
一般农地区
2661.34
15.25
广泛分布于各行政村。
以发展种植农业、牧业为主,限制城镇工矿发展与农地转用,鼓励农基地建设。
城镇建设用地区
230.80
1.32
主要分布在滩头村、青龙村等村组
以城镇发展和重点工矿建设为主,区内土地使用须控制在规划下达指标以内,并符合集约节约利用要求。
村镇建设用地区
807.91
4.63
分布于白居村、田李村、坦塘村、大坡村、石托村、托里村。
以农村居民点建设为主,应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合理控制各项建设用地规模,充分挖掘村庄整理潜力。
独立工矿区
58.31
0.33
主要分布在三面村。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区内土地利用应符合集约利用要求并实施环境约束。
林业用地区
8047.06
46.10
主要分布在镇域东中部地区以黄雅庄村面积最大。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生态环境安全
控制区
15.07
0.09
主要分布在滩头高压走廊沿线和屺石水库水源保护区周边地区。
区内限制城乡发展建设,严格审批在此区域内的大规模建设活动,禁止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非农建设行为。

第八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说明
第一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划定思路
为保护镇域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特殊需要,优先划定需要禁止各项建设与土地开发的空间范围边界,形成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必须在允许建设区边界之外;按照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及其空间发展战略,划定镇区、中心村、自然村等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范围边界,形成有条件建设区;最终划定限制建设区。
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方案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全镇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土地利用和城镇化格局,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角度将滩头镇划分为允许建设、有条件建设、限制建设和禁止建设四个区。


8-1 滩头镇2020年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单位:公顷、%
类型
总面积(公顷)
面积比重
主要范围
土地主导用途及重点管制规则
允许建设区
1083.40
6.21
主要包括人口和经济开发密度已较大的镇区以及重点村规模边界范围内用地。
保障全县工业发展与城镇村建设的用地需求,区内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应简化用地许可程序。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有条件建设区
13.62
0.08
主要包括建制镇与村镇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外、扩展边界以内的区域。
协调规划指标控制和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矛盾,增强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弹性。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禁止建设区
15.07
0.09
主要包括滩头镇地质灾害危险区。
重视保护生态与环境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限制建设区
16343.59
93.63
规划区范围内的其它生态保留用地、林业用地、一般农业用地
以农业生产空间为主导,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控制城镇村及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九章 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说明
第一节土地生态安全网络构建
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结合滩头镇的本地特色,构建""相结合的国土生态屏障,探索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加强滩头镇区内部公共绿地系统建设,为生态网络的构建提供节点功能;在岩旺公路、县道057等交通干道沿线设立绿色隔离带,形成生态廊道;积极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周边林业用地区为主的生态绿化系统,构筑生态斑块。
第二节土地生态环境建设重点
针对滩头镇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本着"生态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加强水库安全加固工程,努力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加强土地资源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合理开发保护滩头纸文化博艺园及周边地区;加强滩头建设用地区内部公共绿地系统建设;重点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区,同时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实行生态建设与产业开发结合。
二、保护饮用水源,治理水土流失
合理布局工业用地,加强水环境监测工作,防止对水库水源的污染;合理划定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加大保护力度;加大水库清障力度,畅通水系,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和调蓄能力;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实行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并行,生态建设与产业开发结合,突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搞好综合治理,有效遏止水土流失。
三、确保镇区环境工程建设,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积极推进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加快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增加镇区生态用地面积,改善人居环境。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综合治理,积极地转化与利用农作物秸秆、藤蔓资源,推广应用生物活性有机肥,对农用塑料薄膜进行回收利用,降低农药、化肥等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作用。

第十章 规划协调论证与公众参与
第一节规划方案可行性分析
一、基础资料详实可靠
本规划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采用基数为滩头镇2009年土地利用二调数据进行回推得到,其它资料采用国民经济统计年鉴或各主管部门的最新调查并进行反复核实的资料,数据真实可靠。规划图件编制以数据库提取的图件为工作底图,具有较强的准确性和直观性。
二、高度的统一性与协调性
本规划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的要求,并充分利用滩头镇已有的各级各类规划,做到了与上级要求的高度统一性,以及与相关规划之间的高度协调性。
三、规划重点突出,用地配置较为合理
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采用系统分析、综合平衡、突出重点的方法,妥善解决各部门的用地矛盾,具有科学性、动态性、指导性和可行性,用地配置较为合理。
第二节落实上级规划下达指标情况
与《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充分衔接,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等指标不突破县级下达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等指标做到与县级下达指标吻合,隆回县下达滩头镇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控制指标如表5-1所示。
第三节规划公众参与情况
滩头镇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严格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注重公众广泛参与。
通过设立公众参与信箱;在网站设立专门的规划修编栏目,实时与公众进行沟通;公布修编办电话和电子邮箱,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对公众的建议进行公开讨论,广开言路。同时,明确修编办一名工作人员专门收集汇总公众的建议,及时将合理化建议运用到规划修编实际操作中。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数据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