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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和说明书
文件名称: 横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和说明书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2-0001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2-05-29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2-05-29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横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横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

横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图件
1、横板桥镇土地利用现状图
2、横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横板桥镇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4、横板桥镇土地整治规划图

横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横板桥镇位于隆回县西南部,东邻荷香桥镇、石门乡,南抵南岳庙乡,西接洞口县,北连西洋江镇、六都寨镇,距县城28公里,离320国道5公里,县道X39以及乡道横礼公路和复窑公路横贯东西,县道南麻公路和乡道罗莎公路沟通南北。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隆回县横板桥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横板桥镇镇政府组织编制《横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范围为隆回县横板桥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9769.7公顷,规划期为2006-2020年。
本规划提出了横板桥镇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新目标,是横板桥镇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横板桥镇落实土地宏观调控目标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横板桥镇城乡规划建设的重要基础。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通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提高政府运用国土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保障各行业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确保横板桥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
6、《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7《关于加快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0]111)
8、《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9、《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规程》(TD/T1025-2010)
10、《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制图规范》(TD/T 1022-2009)
11、《隆回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2、《横板桥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13、《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4、《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5、《隆回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0-2010年)》
16、《隆回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7、《横板桥镇总体规划(2008-2028年)》
18、相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第三条 规划任务
落实《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各项用地指标,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重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合理引导中心城镇发展规模与方向,逐步构建集约型农村居民点体系;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科学划定土地用途分区,统筹考虑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明确分区管制规则;明确土地整治重点区域,落实重点土地整治项目;落实村级土地利用控制,安排近期用地。
第四条 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横板桥镇镇域内全部土地,总面积为9769.7公顷。规划基期年2005年,近期到2010年,远期到2020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第五条 土地利用结构
2005年,全镇土地总面积9769.7公顷,其中农用地873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36%。耕地2766.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8.31 %;园地398.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08 %;林地4906.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50.23%;其他农用地658.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74%。建设用地78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8 %。城乡建设用地、交通设施用地、水利设施用地与其他建设用地分别为680.7公顷、24.9公顷、45.1公顷、36.1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6.97%0.26%0.46%0.37%。其他土地25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9%
第六条 土地利用现状特征
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和耕地为主。土地利用结构中林地和耕地所占比重最大,2005年二者面积分别为4906.9公顷2766.3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50.23%28.31%
土地利用程度较高。2005年,全镇土地利用率达97.40%,比全县平均水平94.75%较高。
农村居民点布局不合理。农村居民点零星分布,缺乏规划。
第七条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设用地扩张与农用地保护矛盾突出镇区用地扩张比较明显,但用地增长比较粗放,分布格局不尽合理,建设用地扩张与农用地保护矛盾日益突出。
乡镇企业和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农村居民点整理难度大。横板桥镇现有工矿企业和农村居民点布局过于分散,农村居民点理论整理潜力较大,但由于受山区地形、农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居住习惯等因素制约,引导农居点集中建设的难度大。
第八条 土地利用潜力
规划期间,全镇土地整理开发补充耕地潜力407.3公顷,其中,耕地整理新增耕地潜力69.3公顷,建设用地整理新增耕地潜力29.1公顷,土地开发新增耕地潜力308.9公顷。
第三章土地利用目标
第九条 社会经济目标
2005年全镇总人口为4.7万人,城镇化水平为9.18%;规划到2010年总人口4.8万人,城镇化水平为14.68%;规划到2020总人口5.3万人,城镇化水平24.68%。
2005年全镇GDP为12368.0万元,人均GDP为2648.9万元;规划到2010年GDP为24876.5万元,人均GDP为5145.3万元;规划到2020 GDP为77262.5万元,人均GDP为14466.9万元。
第十条 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合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科学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和迁并力度,积极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向中心村集中;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不断提高耕地质量,逐步改善土地生态环境,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新横板桥提供用地保障。。
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目标
耕地保护指标: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316.5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5.7公顷;到2020年,不少于2308.4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1.4公顷。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90.6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680.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过128.1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不超过552.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规模不超过28.2公顷,水利设施用地规模不超过45.4公顷;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8.5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678.4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超166.8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不超过511.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规模不超过36.2公顷,水利设施用地规模不超过46.6公顷。
新增非农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到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22.9公顷,建设占用农用地9.5公顷,建设占用耕地5.7公顷;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62.9公顷,建设占用农用地32.3公顷,建设占用耕地21.4公顷。
土地整理开发补充耕地指标: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113.67公顷,其中土地开发补充耕地93.8公顷,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9.9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土地开发补充耕地28.6公顷,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2公顷;规划远期,土地开发补充耕地65.2公顷,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8.7公顷。
土地生态保护目标:到2020年,林地面积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不低于40.00%。
土地利用效率目标:到2010年,土地利用率达到97.77%,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50平方米/人以内;到2020年,土地利用率达到98.48%,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6平方米/人以内。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十二条 农用地
2005年,农用地面积873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36%。至2010年,各类农用地877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9.77%,比2005年增加40.6公顷;至2020年各类农用地881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0.20%,比2005年增加82.5公顷。
2005年,耕地面积276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31%。规划至2010年,耕地面积277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39%,较2005年增加7.1公顷;到2020年,耕地面积279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64%,较2005年增加32.1公顷。
2005年,园地面积39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08%2010年,园地面积39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05%,比2005年减少2.6公顷;至2020年,园地面积37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86%,比2005年减少21.3公顷。
2005年,林地面积490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0.23%2010年,林地面积493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0.53%,比2005年增加29.8公顷;至2020年,林地面积496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0.84%,比2005年增加60.1公顷。
200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65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74%。至201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66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81%,比2005年增加6.1公顷;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67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86%,比2005年增加11.6公顷。
第十三条 建设用地
2005年,建设用地面积78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5%。至2010年,各类建设用地78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00%,比2005年减少5.7公顷;至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80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28%,比2005年增加21.7公顷
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68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97%;至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68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96%,比2005年减少0.5公顷;至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67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94%,比2005年减少2.3公顷。
2005年,交通水利设施用地面积7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72%2010年,交通水利设施用地面积7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75%,比2005年增加3.6公顷;至2020年,交通水利设施用地面积8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85%,比2005年增加12.8公顷。
2005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37%201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37%,比2005年增加0公顷;至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4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48%,比2005年增加11.2公顷。
第十四条 其他土地
2005年,其他土地面积25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9%。至2010年,其他土地面积21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23%,比2005年减少34.9公顷;至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14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52%,比2005年减少104.2公顷。
2005年,水域面积8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0%;至2010年,水域面积8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90%,比2005年减少0.1公顷;至2020年,水域面积8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90%,比2005年减少0.1公顷。
2005年,自然保留地面积16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9%2010年,全县自然保留地13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3%,较2005年减少34.8公顷;到2020年,自然保留地6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2%,较2005年减少104.1公顷。
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与调控
第十五条 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
优化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考虑到未来镇区的空间增长以及农村居民点规划,逐步调减在镇区和农村居民点扩展边界内的耕地。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为1917.0公顷,并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2256.3公顷,主要分布在蚂蝗村、车田江村、田心村、麻塘居委会、高山村、南石村、茅铺垅村、羊楼村、南冲村和立志村等地。在复兴村、东南村、同福村、树足村、雁鹅桥村、罗子团村、稠树村等位置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19.3公顷,区内耕地在规划实施期间可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
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切实做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确保耕地占补质量相当;强化耕地质量建设,依据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护,对水田等优质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划定永久性的基本农田;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实施节水灌溉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沃土工程等,全面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加大公共财政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整合资金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切实有效保护利用优质耕作层,积极探索落实耕地耕作层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有效途径,有效推进被占用的耕作层剥离利用工作;加强对耕地及基本农田的动态巡查和监测。
第十六条 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与调控
按照镇区用地规模边界控制城镇建设用地的发展,城镇建设用地布局为十字形空间结构,并向纵深发展,形成块状布置。十字中部为老镇区,十字北部为镇北商住区,十字南部为镇南工贸区。镇区发展方向主要是依托老镇区,适当发展北部,控制中部,重点发展南部。
城镇建设以填充式开发为主,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促进工矿用地集约化发展。严格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控制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第十七条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与调控
结合隆回县村镇体系规划与村庄布点规划,根据集中布局原则,统筹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适时优化空间布局,以新农村建设为突破口,中心村为重点,基层村为纽带,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中心村和基层村集中,构建"中心村—基层村—控制村"村庄发展体系。优先整治零星分散的农村居民点,做好车田江村、立志村、羊楼村、石燕村、田心村、罗子团村和太阳村的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工作。
重点缩减搬迁村与控制村用地规模,盘活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存量,控制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期内人均农村居民点控制在120-140平方米/人之间。创新农村宅基地市场化置换与配置机制,引导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合理流转,鼓励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
第十八条 旅游设施用地布局与调控
充分利用横板桥镇803厂人文资源条件,打造休闲旅游品牌,因地制宜挖掘803小区及其周边的休闲旅游价值,建设沿江风光带,并重点建设803小区及周边地区。
严格实行土地利用指标控制,明确建设时序,旅游开发建设优先服从生态环境建设目标,促进人文景观和旅游设施景观的复合与协调统一,提升景区土地利用综合价值。
第十九条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布局与调控
为保证全镇生产生活的高效便捷,以适度超前发展为原则,优化镇内交通用地结构与布局,重点修建乡村道路。加强水电站建设,提高电力供应能力,重点建设车田江水电站和柳山水电站。
公路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批准发布〈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通知》(建标[1999]278号)有关规定核定用地指标。
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规则
根据土地利用的主导用途、限制条件,结合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因地制宜,将全镇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共8个用途区。
第二十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225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10%,主要分布在蚂蝗村、车田江村、田心村、麻塘居委会、高山村、南石村、茅铺垅村、羊楼村、南冲村和立志村。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二十一条 一般农地区
划定一般农地区土地面积1531.8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5.68%,主要分布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与弄个村居民点之间。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第二十二条 城镇建设用地区
城镇建设用地区总面积为144.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47%,主要包括横板桥镇镇区建设用地。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符合已批准的建制镇建设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废弃地和空闲地;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
第二十三条 村镇建设用地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土地面积511.6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5.24%,分散布局在各村的农村居民点。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居民住宅、公服设施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应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强化拆迁管理,严禁一户多宅;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废。
第二十四条 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土地面积30.9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32%,主要分布在麻塘居委会。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鼓励工矿用地内部挖潜,合理布局,充分利用闲置地;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凡是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坚持先评价后建设原则,采取必要的环保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十五条 风景旅游用地区
全区土地面积1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1%,主要分布在803小区及周边地区。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风景名胜区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土地使用应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允许使用区内土地进行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第二十六条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总面积5533.2公顷,占全乡土地总面积的56.64%,主要分布在横板桥镇与隆回县其他镇区交界地带,以杨石村、高龙桥村、炭山园村最多。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禁止占用区内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第二十七条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总面积18.2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19%,主要包括横板桥西洋江水域、横板桥高压走廊沿线用地。
主要管制规则:区内限制城乡发展建设,严格审批在此区域内的大规模建设活动,禁止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非农建设行为;鼓励实施水土流失治理、矿山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生态治理工程。
第七章建设管制分区与管制规则
第二十八条 允许建设用地
全镇规划允许建设区678.4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6.94%,主要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各村镇建设用地和风景旅游用地区。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第二十九条 有条件建设用地区
该区总面积8.1公顷,占规划区范围的0.08%,包括横板桥居委会南部城镇建设用地有条件建设区和麻场居委会独立建设用地有条件建设区。
管制规则: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在特定条件下,区内土地可作为本级行政辖区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建用地;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条 禁止建设用地区
全镇规划禁止建设区面积18.2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0.19%,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不得进行开发建设以及其它有损生态环境保护的任何活动,对已破坏的生态环境作好生态修复工作,对已存在的工矿企业应予以搬迁,鼓励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建立自然保护区如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第三十一条 限制建设用地区
全镇规划限制建设区面积1551.7公顷,占规划区总面积的15.88%,包括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其它区域。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禁止城镇建设,合理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八章土地整理开发
第三十二条 土地整理时序与项目安排
规划2006-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19.9公顷,其中规划近期新增1.2公顷,规划期间,建设用地整理和耕地整理补充耕地分别为10.0公顷、9.9公顷,确定确定重点整理区域为陡车村、同福村、炭山园村、高龙桥村、田心村、蚂蝗村、杨石村。组织实施陡车村、同福村、横板桥居委会、车田江村、炭山园村、高龙桥村、田心村、蚂蝗村、杨石村土地整理项目。
第三十三条 土地开发时序与项目安排
规划2006-2020年通过土地开发新增耕地93.8公顷,其中规划近期新增28.6公顷,规划远期新增65.2公顷。
确定复兴村、柳山村、阵斗村、罗子团园艺场为土地开发重点区。组织实施复兴村、柳山村、阵斗村、罗子团园艺场、树山村、蚂蝗村、麻场居委会土地开发项目。
第九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第三十四条 土地生态网络构建
遵循"生态优先"的原则,结合横板桥镇的本地特色,构建""相结合的国土生态屏障,探索环境友好性土地利用模式。加强横板桥居委会内部公共绿地系统建设及周边旅游区,为生态网络的构建提供节点功能;在河流沿岸建立河道防护带,在县道X39和南麻公路等交通干道沿线设立绿色隔离带,形成生态廊道;积极建设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周边林业用地区为主的环城镇区生态绿化系统,构筑生态斑块。
第三十五条 土地污染治理与保护重点
第十章村级土地利用控制
第三十六条 基本农田指标分解
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全镇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蚂蝗村、车田江村、田心村、麻塘居委会、高山村、南石村、茅铺垅村、羊楼村、南冲村、立志村、炭山园村、牛牯田村、朝塘村、黄土边村、荷叶塘村、罗子团村、树山村、石燕村、柳山村、东南村、太阳村、纠龙村、涧山村、横板桥居委会、曾家村、礼贤村、同福村、袁家村、扇塘村、金盆村、山界村、陡车村、生铁村、复兴村、树足村、稠树村、高龙桥村、雁鹅桥村,其2020年基本农田面积分别为148.2公顷138公顷103.3公顷102.2公顷100.2公顷98.1公顷86.2公顷75.9公顷72.4公顷70.2公顷68.9公顷68.3公顷66.7公顷65.6公顷58.1公顷57.7公顷56.4公顷53.1公顷49.8公顷41.6公顷36.7公顷34.4公顷34.1公顷31.8公顷29公顷27.3公顷24.7公顷24.6公顷24.3公顷23.5公顷23.4公顷19.9公顷19.6公顷19.5公顷17.6公顷16.9公顷6.8公顷
第三十七条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规划期内对农村居民点集中区建设实施规模控制,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区面积分别为:袁家村11.0公顷、朝塘村11.7公顷、炭山园村6.7公顷、山界村6.8公顷、荷叶塘村13.0公顷、田心村13.8公顷、纠龙村7.0公顷、蚂蝗村10.2公顷、高龙桥村13.1公顷、树山村12.3公顷、稠树村7.3公顷、礼贤村10.3公顷、牛牯田村9.0公顷、石燕村8.8公顷、曾家村9.7公顷、涧山村10.0公顷、太阳村10.2公顷、树足村5.4公顷、茅铺垅村9.0公顷、罗子团村8.1公顷、雁鹅桥村7.0公顷、黄土边村10.6公顷、生铁村6.4公顷、复兴村9.9公顷、扇塘村7.5公顷、立志村10.1公顷、横板桥居委会4.4公顷、南石村9.7公顷、东南村6.3公顷、柳山村9.7公顷、陡车村14.6公顷、大塘村11.5公顷、羊楼村8.9公顷、金盆村8.1公顷、高山村8.2公顷、同福村12.1公顷、车田江村13.5公顷、南冲村4.7公顷、麻场居委会10.5公顷、杨石村4.5公顷
第十一章近远期用地安排
第三十八条 近远期规划目标
2010年,将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90.6公顷以内;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316.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不超过9.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不超过5.7公顷。
2020年,将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8.5公顷以内;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308.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不超过32.3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不超过21.4公顷。
第三十九条 重点项目安排
近期水利建设重点项目3个,柳山水电站和车田江水电站,以及水库加工工程一个;远期旅游设施项目1个,803及周边;环保项目一个,在镇域范围内规划垃圾处理厂;其他项目一个,罗子团幼儿园,位于荷叶塘村;规划交通建设重点项目一个,怀邵衡铁路,经过大塘村、同福村、羊楼村、车田江村、麻场居委会、杨石村。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四十条 法律法规措施
根据新的土地规划管理理念和体制的要求,尽快整理和修编已有的或制定新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强调统一管理和分级分区管理相协调的指导思想。
第四十一条 行政管理措施
第四十二条 经济调控措施
培育完善的地产市场,实行土地有偿使用,逐步建立盘活存量,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增量的用地约束机制。
第四十三条 社会监督措施
逐步建立和完善规划听证、公众参与及公示制度,明确规划程序中公众的职责与权益、参与渠道与途径,通过集思广益,比较准确地表达社会需求,调整土地利用的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减少决策失误。
第四十四条 科技管理措施
加强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系统(RS)、全球定位系统(GPS)以及土地管理信息系统(LIS)等现代科技手段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广泛运用。
第四十五条 规划文件
第四十六条 规划实施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第四十七条 规划解释
本规划由横板桥镇人民政府解释并组织实施。

附表1 横板桥镇主要土地利用指标调控表
单位:公顷 平方米/
指标
2005
规划目标
指标类型
2010
2020
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2766.3
2316.5
2308.4
约束性
基本农田
1455.7
1917.0
约束性
园地
398.2
395.6
377.0
预期性
林地
4906.9
4936.7
4967.0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量
786.8
790.6
808.5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680.7
680.2
678.4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06.7
128.1
166.8
预期性
农村居民点用地
573.9
552.1
511.6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106.1
110.4
130.1
预期性
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
——
22.9
62.9
预期性
建设占用耕地
——
5.7
21.4
约束性
建设占用农用地
——
9.5
32.3
预期性
整理复垦开
任务量
——
29.8
113.7
约束性
发补充耕地
义务量
——
5.7
21.4
约束性
效益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150
126
约束性
(人/平方米)

附表2 横板桥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
基期年
近期目标年
规划目标年
规划期间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
比重(%)
面积增减
土地总面积
9769.7
100.00
9769.7
100.00
9769.7
100.00
0.0
耕地
2766.3
28.31
2773.4
28.39
2798.4
28.64
32.1
园地
398.2
4.08
395.6
4.05
377.0
3.86
-21.3
林地
4906.9
50.23
4936.7
50.53
4967.0
50.84
60.1
 
牧草地
0.0
0.00
0.0
0.00
-0.1
0.00
-0.1
 
其他农用地
658.7
6.74
664.8
6.81
670.3
6.86
11.7
 
农用地合计
8730.0
89.36
8770.6
89.77
8812.5
90.20
82.4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81.9
0.84
99.9
1.02
135.9
1.39
54.0
设用
农村居民点
573.9
5.87
544.7
5.58
511.6
5.24
-62.3
采矿用地
24.9
0.25
24.9
0.25
26.3
0.27
1.4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0.0
0.00
2.0
0.02
4.6
0.05
4.6
 
小计
680.7
6.97
671.4
6.87
678.4
6.94
-2.3
 
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用地
24.9
0.26
28.2
0.29
36.2
0.37
11.3
 
水利设施
45.1
0.46
45.4
0.46
46.6
0.48
1.5
 
其他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0
0.00
0.0
0.00
11.2
0.11
11.2
 
建设用地
特殊用地
36.1
0.37
36.1
0.37
36.1
0.37
0.0
 
 
盐田
0.0
0.00
0.0
0.00
0.0
0.00
0.0
 
 
小计
36.1
0.37
36.1
0.37
47.3
0.48
11.2
 
建设用地合计
786.8
8.05
781.1
8.00
808.5
8.28
21.7
水域
87.9
0.90
87.8
0.90
87.8
0.90
-0.1
自然保留地
165.0
1.69
130.2
1.33
60.9
0.62
-104.1
其他土地合计
252.9
2.59
218.0
2.23
148.7
1.52
-104.2
附表3 横板桥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单位:公顷
 
基期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净增(+)减(-)
期末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耕地
增加合计
土地
土地
土地开发
其他
减少
建设
其他
保有量
整理
复垦
合计
占用
 
规划近期
2766.3
29.9
1.2
0.0
28.6
0.1
22.8
6.6
0.0
16.2
7.1
2773.4
1917.0
规划远期
2773.4
84.2
18.7
0.0
65.2
0.3
59.2
14.8
0.0
44.4
25.0
2798.4
1917.0
规划期
2766.3
114.1
19.9
0.0
93.8
0.4
82.0
21.4
0.0
60.6
32.1
2798.4
1917.0
年均增减
7.60
1.32
0.00
6.25
0.03
5.47
1.43
0.00
4.04
2.14
附表4 横板桥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单位:公顷
规划近期
规划远期
规划期合计
合计
占用
占用
合计
占用
占用
合计
占用
占用
农用地
耕地
农用地
耕地
农用地
耕地
一、城乡建设用地
9.06
8.94
6.50
20.62
17.18
12.29
29.68
26.12
18.79
1、城镇
5.21
5.19
4.16
13.09
10.38
8.31
18.30
15.57
12.47
2、农村居民点
2.70
2.60
1.97
4.48
3.98
2.73
7.18
6.58
4.70
3、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1.15
1.15
0.37
3.05
2.82
1.25
4.20
3.97
1.62
二、交通用地
0.70
0.57
0.03
1.50
1.13
0.07
2.20
1.70
0.10
三、水利设施
0.05
0.03
0.03
1.25
0.77
0.77
1.30
0.80
0.80
四、其他建设用地
0.00
0.00
0.00
6.62
3.70
1.70
6.62
3.70
1.70
总计
9.81
9.54
6.56
29.99
22.78
14.83
39.80
32.32
21.39
年均占地
0.65
0.64
0.44
2.00
1.52
0.99
2.65
2.15
1.43
附表5 横板桥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类型
耕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
合计
1.土地整理(如农田、农村居民点、工矿等用地整理)
16.37
0.24
1.07
0.00
0.39
18.07
2.土地复垦(如工矿、道路、废弃地等用地复垦)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土地开发(如荒草地、滩涂苇地等其他土地开发)
93.80
0.80
1.70
0.00
0.40
96.70
110.17
1.04
2.77
0.00
0.79
114.77
附表6 横板桥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年限
总规模
新增建设
用地
其中占用耕地
涉及村(镇)
备注
1、水利
车田江水电站
新建
2008-2011
0.1
0.1
0.1
车田江村
柳山水电站
新建
2009-2012
0.1
0.1
0.1
柳山村
水库加固工程
新建
2011-2020
0.5
0.5
0.3
横板桥镇
2、旅游设施
0三及周边
新建
2012-2020
10.3
10.3
1.0
横板桥居委会、车田江村
3、其他
罗子团幼儿园
新建
2010-2011
0.1
0.1
0.1
荷叶塘村
按农村居民点规划
4、环保
垃圾处理厂
新建
2011-2020
0.5
0.5
0.3
横板桥镇
5、交通
怀邵衡铁路
新建
2011-2020
6.5
6.5
0.1
大塘村、同福村、羊楼村、
车田江村、麻场居委会、杨石村

附表7 横板桥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土地用途区
单位
行政辖区面积
基本农田
保护区
一般
农地区
城镇建设
用地区
村镇建设
用地区
独立工矿
林业
用地区
风景旅游
用地区
生态环境安全
控制区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面积
%
横板桥镇
9769.7
2256.3
23.10%
1531.8
15.68%
144.0
1.47%
511.6
5.24%
30.9
0.32%
5533.2
56.64%
11.2
0.11%
18.2
0.19%
附表8 横板桥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单位:公顷
地类
规划
基期
面积
规划期间调整至其他地类
期内
减少
期内
增加
净增减
规划
目标年
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
农用地
小计
城市
建制镇
农村
居民点
采矿
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小计
水域
自然保留地
土地总面积
9769.66
207.87
114.07
11.94
65.77
0.00
16.09
91.20
0.00
54.02
7.18
1.44
4.58
11.26
1.50
11.22
0.00
0.00
0.00
299.07
299.07
0.00
9769.66
小计
8730.01
93.10
3.90
10.90
63.00
0.00
15.30
32.32
0.00
15.57
6.58
0.52
3.45
1.70
0.80
3.70
0.00
0.00
0.00
125.42
207.87
82.45
8812.46
耕地
2766.27
60.60
0.00
10.60
36.70
0.00
13.30
21.39
0.00
12.47
4.70
0.52
1.10
0.10
0.80
1.70
0.00
0.00
0.00
81.99
114.07
32.08
2798.35
园地
398.20
28.30
0.20
0.00
26.30
0.00
1.80
4.89
0.00
1.70
0.58
0.00
1.11
0.30
0.00
1.20
0.00
0.00
0.00
33.19
11.94
-21.25
376.95
林地
4906.88
0.40
0.10
0.10
0.00
0.00
0.20
5.30
0.00
1.20
1.20
0.00
1.10
1.30
0.00
0.50
0.00
0.00
0.00
5.70
65.77
60.07
4966.95
牧草地
0.00
0.10
0.1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10
0.00
-0.10
-0.10
其他农用地
658.66
3.70
3.50
0.20
0.00
0.00
0.00
0.74
0.00
0.20
0.10
0.00
0.14
0.00
0.00
0.30
0.00
0.00
0.00
4.44
16.09
11.65
670.31
建设用地
小计
786.77
18.07
16.37
0.24
1.07
0.00
0.39
51.40
0.00
35.72
0.00
0.92
0.90
9.06
0.20
4.60
0.00
0.00
0.00
69.47
91.20
21.73
808.50
城市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建制镇
81.8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54.02
54.02
135.89
农村居民点
573.92
18.07
16.37
0.24
1.07
0.00
0.39
51.40
0.00
35.72
0.00
0.92
0.90
9.06
0.20
4.60
0.00
0.00
0.00
69.47
7.18
-62.29
511.63
采矿用地
24.86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44
1.44
26.30
其他独立
建设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4.58
4.58
4.58
交通用地
24.9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26
11.26
36.18
水利设施用地
45.09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50
1.50
46.59
其他建设用地
36.1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22
11.22
47.33
小计
252.88
96.70
93.80
0.80
1.70
0.00
0.40
7.48
0.00
2.73
0.60
0.00
0.23
0.50
0.50
2.92
0.00
0.00
0.00
104.18
0.00
-104.18
148.70
水域
87.87
0.10
0.00
0.00
0.00
0.00
0.1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10
0.00
-0.10
87.77
自然保留地
165.01
96.60
93.80
0.80
1.70
0.00
0.30
7.48
0.00
2.73
0.60
0.00
0.23
0.50
0.50
2.92
0.00
0.00
0.00
104.08
0.00
-104.08
60.93
期内增加
——
207.87
114.07
11.94
65.77
0.00
16.09
91.20
0.00
54.02
7.18
1.44
4.58
11.26
1.50
11.22
0.00
0.00
0.00
299.07
299.07
0.00
9769.66
附表9 横板桥镇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区表
单位:公顷
项目编号
项目区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所在地
项目规模
净增加耕地
实施年限
K01
复兴村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
复兴村
14.0
10.6
2006-2011
K02
树山村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
树山村
2.8
2
2007-2011
K03
柳山村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
柳山村
17.3
13.5
2009-2011
K04
麻场居委会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
麻场居委会
4.0
3.1
2010-2011
K05
阵斗村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
阵斗村
60.0
48.1
2011-2020
K06
蚂蝗村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
蚂蝗村
6.0
5.4
2011-2020
K07
罗子团园艺场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
罗子团园艺场
9.9
8.1
2011-2020
Z01
耕地整理
耕地整理
车田江村、横板桥居委会、同福村
36.0
1.1
2007-2011
Z02
耕地整理
耕地整理
陡车村
40.0
1.2
2011-2020
Z03
高龙桥村
村庄整理
高龙桥村
27.3
9.6
2011-2020

横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横 板 桥 镇 人 民 政 府


第一章乡镇基本情况
第一节区位概况
横板桥镇位于隆回县西南部,东邻荷香桥镇、石门乡,南抵南岳庙乡,西接洞口县,北连西洋江镇、六都寨镇,距县城28公里,离320国道5公里,县道X39以及乡道横礼公路和复窑公路横贯东西,县道南麻公路和乡道罗莎公路沟通南北。
第二节社会经济概况
横板桥镇辖 38个村和2个居委会,415个村(居)民小组。2005年全镇总人口4.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287人,城镇化水平9.18%2005年全镇地区生产总值为12368万元,固定资产投资6440万元。镇内803小区是全县重点扶持经济园区。
第三节土地利用概况
2005年,全镇土地总面积9769.7公顷,其中农用地873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36%。耕地2766.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8.31%;园地398.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08 %;林地4906.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50.23 %;其他农用地658.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74%。建设用地78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5%。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与其他建设用地分别为680.7公顷、70.0公顷、36.1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6.97%0.72%0.37%。其他土地25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9%

第二章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
第一节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
《横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快速增长、土地供给约束日益加大的形势下,坚持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的控制和引导,妥善处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供了科学依据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用地总量、用地布局、用地方向和用地时序,即"定量、定位、定性、定序"4个方面对土地利用加以控制。通过制定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严格执行建设用地预审制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等措施来促进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使土地用途管制具体化、科学化。
二、耕地保护得到强化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为促进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的有效供应奠定了资源基础。为保证耕地不减少,横板桥镇一方面通过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项目努力增加耕地总量;另一方面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对新增建设用地均采用先补后占的方式,确保占补平衡的实现。
三、较好地满足了建设用地需求
在上轮规划控制与引导下,横板桥镇的城乡建设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提升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这一过程中,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保障各项建设用地的供应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节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土地生态安全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不够
上轮规划注重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而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生产条件改善重视不够。随着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性发展、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新理念的倡导,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必然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二、规划弹性和权威性不高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方案编制时以刚性为主,弹性不足,对土地利用变化缺乏适应性,规划的用地位置与项目实际选址要求不符,造成规划修改比较频繁。同时因为社会对规划重要性缺乏认识,虽然规划在法律上的地位较高,但在实施管理中却随意性较大。
第三节对新一轮规划修编的启示
一、增强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
本轮横板桥镇土地利用规划在深入分析本镇社会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的基础上,与隆回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衔接并以土地用途分区控制为主,科学划定建设用地允许建设与有条件建设区,增强规划的弹性和应变能力。
二、搞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涉及到多部门、多行业,其政策性和前瞻性很强,必须协调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统筹协调各行各业用地及需求。
三、加强规划的公众参与力度
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完善规划的编制、听证、审批和公示制度。尽快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增强公众对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支持力度和社会对规划的可接受性。
第三章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及工作过程
第一节技术路线
以土地经济学理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理论为指导,深入分析横板桥镇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土地供给与需求、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生态安全之间的相互关系,坚持实地考察与室内分析相互配合、政府宏观调控与民众参与彼此协调,拟订技术路线如图3-1所示。

通过
收集资料
通过
公众参与,部门协调
公众参与,部门协调
土地变更调查
技术准备
确定土地利用目标、任务
重大问题论证研究
资料整理、汇总
内业调查
外业调查
土地详查资料及图件
自然、社会经济资料
土地供需状况分析
土地供给潜力分析
土地需求量分析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和空间配置研究,土地利用分区,用地综合平衡,方案草图编制
方案定稿,文本说明编写
不通过
不通过
规划方案论证
审批
实施
村镇人口分布形态预测
村镇体系规划
城镇规模和居民点用地规模及布局规划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
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工程用地规划
土地生态建设规划
乡镇企业及独立工矿用地布局
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规划

3-1横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第二节编制过程
本轮规划工作于2008年11月下旬开始,2010年11月结束,分阶段完成。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811—20091月)
制定工作、技术方案,落实工作经费,成立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规划修编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二、基础资料调查研究阶段(20093—20094月)
收集规划修编基础资料和部门资料,重点组织镇域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农村居民点用地、土地整治潜力实地调查,校核规划修编基础数据。
三、目标确定阶段(20095—20096月)
科学预测规划期内横板桥镇建设用地、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等重要指标,并充分与《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衔接,在落实上级规划调控指标的基础上,依托前期调查研究,确定本轮横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
四、方案编制阶段(20097—201010月)
在确定规划目标的基础上,编制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方案。进一步明确镇域基本农田调整与布局、建设用地安排、生态用地保护、土地用途分区、土地整治安排、村土地利用控制、近期用地安排、规划保障措施制定等。
五、公众参与和报批阶段(201010—201011月)
规划成果编制基本完成后,在社会公共媒体上公布,充分征求并吸纳社会各界特别是相关权利人的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报邵阳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予以公示。

第四章规划基础数据的采用与规划成果
一、社会经济数据
编制规划所需的农业、林业、气象、生态、土壤、地貌、城乡建设、工矿、交通、水利等专项资料和历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包括人口),以及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规划、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等综合资料均来自政府和各部门,提供资料、数据全面可靠。
二、土地利用基础数据
按湘国土资办发[2010]111号文件要求,以国土资源部检查意见修改后的横板桥镇20091231号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数据为基础,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确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分类和转换方法,对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数据进行转换,转换后的数据减去横板桥镇20062009年已批准和变更的各类用地面积,形成横板桥镇200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经横板桥镇第二次土地调查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数据回推形成的200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核准的横板桥镇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确认数据之间的差别见表4-1
第二节主要规划成果
一、文字成果
(一)横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
(二)横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2006-2020年)
二、图件成果
(一)横板桥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
(二)横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
(三)横板桥镇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2006-2020年)
(四)横板桥镇土地整治规划图(2006-2020年)
4-1 横板桥镇拟采用规划基数与2005年确认数据、2009年二调数据对比表
单位:公顷
2005年拟采用规划基数
2005
确认数据
2009
二调数据
土地总面积
9769.7
9805.7
9769.7
耕地
2694.0
2694.0
3052.0
园地
447.6
447.6
140.00
林地
4281.0
4281.0
4854.4
其他农用地
1137.0
1137.0
672.2
农用地合计
8730.0
8559.6
8718.5
城乡建设用地
建制镇用地
81.9
26.3
91.9
农村居民点
573.9
433.7
585.4
采矿用地
24.9
0.0
24.9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0.0
24.4
0.00
小计
680.7
484.4
702.2
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
用地
铁路用地
0.0
0.0
0.00
公路用地
24.9
30.8
24.9
小计
24.9
30.8
24.9
水利设施
水库水面
42.5
43.0
43.3
水工建筑物用地
2.59
3.5
1.8
小计
45.1
46.5
45.1
其他
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0
0.0
0.0
特殊用地
36.1
36.1
36.1
小计
36.1
36.1
36.1
建设用地合计
786.8
600.8
808.3
其他土地
水域
87.9
168.0
87.9
自然保留地
165.0
477.3
155.0
其他土地合计
252.9
645.3
242.9

第五章社会经济指标预测与规划目标确定
第一节社会经济指标预测
一、地区生产总值预测
2005年横板桥镇GDP为12368万元,根据近年来经济发展趋势和旅游产业的发展前景分析,结合横板桥镇"十二五"规划及横板桥镇实际情况,预计全镇2006-2010年GDP增长率为15.0%,2011-2020年GDP增长率为12.0%。利用平均增长率对GDP进行预测的公式为:
式中:P0—预测基年的GDP
Pn—预测目标年的GDP
r—预测期间GDP的增长率
n—预测目标年与基期年的时间间隔
根据此公式及平均增长率取值,预测得到全镇的GDP值2010年为24876.4万元;2020年为77262.5万元。
二、人口总规模预测
根据1997-2005年的人口资料,求出每年的平均增长率,以2005年的人口为基数,预测2010年和2020年横板桥镇的人口数量。其测算公式为:
式中:第n年人口数;
基期年人口数;
人口平均增长率;
资料最早年的人口数
通过上述预测方法的计算,并参考横板桥镇"十二五"规划及《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隆回县城镇体系规划等相关规划对全镇人口的预测结果,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横板桥镇总人口数2010年为4.83万人,2020年总人口为5.34万人。
三、城镇化水平预测
横板桥镇2005年城镇化水平9.18%,采用趋势外推法、逻辑曲线预测法对镇域城镇化水平进行预测,并考虑到横板桥镇城镇化水平将处于快速发展期,参考横板桥镇"十二五"规划、《隆回县城镇体系规划(2004-2020年)》等关于城镇人口的预测结果,进行综合平衡,最终确定横板桥镇城镇化水平2010年为14.68%,2020年为24.68%。
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确定
本规划中提出的横板桥镇2006-2020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等规划目标,是在对横板桥镇地区生产总值、总人口、城镇化水平等重要社会经济指标进行预测的基础上,按照《隆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调控指标,结合横板桥镇实际情况分解落实的。土地利用规划目标既满足了社会经济发展对各项用地的实际需求,又充分与上级下达指标进行了衔接,具体衔接情况见表5-1。


5-1 横板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对照表
单位:公顷
主要调控指标
上级下达指标
本级规划指标
(基数采用05确认数据)
本级规划指标
(基数采用二调回推数据)
指标
属性
2005
2010
2020
2005
2010
2020
2005
2010
2020
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2766.3
2316.5
2308.4
2694.0
2316.5
2308.4
2766.3
2316.5
2308.4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1455.7
1917.0
1454.5
1917.0
1455.7
1917.0
预期性
园地
398.2
390.5
375.1
447.6
580.3
608.3
398.2
395.6
377.0
预期性
林地
4906.9
4928.0
4970.2
4281.0
4508.7
4566.3
4906.9
4936.7
4967.0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786.8
790.6
808.5
600.8
604.7
622.6
786.8
790.6
808.5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680.7
680.1
678.4
484.4
484.0
482.2
680.7
680.2
678.4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06.7
128.1
166.8
50.7
72.0
110.8
106.7
128.1
166.8
预期性
农村居民点用地
573.9
552.1
511.6
433.7
412.0
371.5
573.9
552.1
511.6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106.1
110.4
130.1
116.4
120.7
140.4
106.1
110.4
130.1
预期性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22.9
62.9
——
15.8
71.0
——
22.9
62.9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9.5
32.3
——
9.5
32.3
——
9.5
32.3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5.7
21.4
——
5.7
21.4
——
5.7
21.4
约束性
补充耕地任务量
——
25.5
101.6
——
41.8
122.9
——
29.8
113.7
约束性
效益
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82.00
80.00
76.0
39
45
50
——
150
126
约束性

第六章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说明
第一节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一、布局优化思路
协调好经济建设占地与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合理分配耕地与基本农田指标,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内不布置基本农田,但充分发挥耕地生态功能,将耕地纳入城乡生态系统,在城镇合适位置及边缘地段适当安排耕地作为生态农业用地。
二、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方案
考虑到未来镇区的空间增长,逐步调减在镇区扩展边界内的耕地。在城乡结合部建设蔬菜、花卉生产基地,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为1917.0公顷,主要分布在蚂蝗村、车田江村、田心村、麻塘居委会、高山村、南石村、茅铺垅村、羊楼村、南冲村和立志村。
第二节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优化
一、布局优化思路
在考虑耕地质量空间分异以及生态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基于用地适宜性分析,依托城镇已建设用地现状及已有的基础设施分布,按照集约用地、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的要求,围绕社会经济空间发展新格局,并参考《横板桥镇总体规划(2008-2028年)》对横板桥镇空间拓展构想,确定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重点拓展区域及村镇。
二、城镇工矿用地布局方案
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原则,根据横板桥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横板桥镇总体规划(2008-2028年)》,按照镇区用地规模边界控制城镇建设用地的发展,城镇建设用地布局为十字形空间结构,并向纵深发展,形成块状布置。十字中部为老镇区,十字北部为镇北商住区,十字南部为镇南工贸区。镇区发展方向主要是依托老镇区,适当发展北部,控制中部,重点发展南部。
第三节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优化
一、布局优化思路
基于农村居民点分散布局现状以及山区聚居特点,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协调农村居民点与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布局的空间关系,统筹安排集镇村庄建设用地;评价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划分农村居民点重点整理区域,有序推进农村居民点拆并整治工作,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集中布局。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调整方案
结合隆回县村镇体系规划与村庄布点规划,根据集中布局原则,统筹安排农村居民点用地,适时优化空间布局,以新农村建设为突破口,中心村为重点,基层村为纽带,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引导农民向中心村和基层村集中,构建"中心村—基层村"的村庄发展体系。优先整治零星分散的农村居民点,做好车田江村、立志村、羊楼村、石燕村、田心村、罗子团村和太阳村的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工作。

第七章土地用途分区说明
第一节 土地用途分区原则
从区域自然地理条件和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横板桥镇各地域的土地利用优势与限制因素,综合考虑不同地区土地利用方式、主导方向及治理重点,对全镇土地利用进行用途分区。优先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宜性;同一土地用途区内,主导用途和管理措施保持一致;保障土地用途区的划分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相关规划相协调;促进土地利用效益最佳,即兼顾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土地利用方向与土地资源特征高度一致;保持相对集中连片与行政界线相对完整。
第二节 土地用途分区思路
综合考虑建设适宜性、生态敏感性、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采用"生态优先、充分协调城乡建设用地与基本农田布局"的基本思路划定土地用途分区。按照保护区域资源与生态环境的规划目标,优先划定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为保障横板桥镇城乡建设用地发展需求并充分协调其与基本农田的保护关系,综合考虑隆回县城镇体系空间发展战略,划定村镇建设用地区,并在此基础上,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确保需要用作城乡建设的用地区域内不布置或少布置基本农田;最后划定林业用地区与一般农地区。
第三节土地用途分区结果
基于土地适宜性评价及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将全镇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林业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8个用途区(详见表7-1)。

7-1 土地用途分区表
类型
总面积(公顷)
面积比重(%)
主要范围
土地主导用途及重点管制规则
基本农田保护区
2256.3
23.10%
蚂蝗村、车田江村、田心村、麻塘居委会、高山村、南石村、茅铺垅村、羊楼村、南冲村和立志村
以基本农田保护为主,禁止各项非农建设,区内耕地不得闲置、荒芜。
一般农地区
1531.8
15.68%
交错分布在林业用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之间
以发展种植农业、牧业为主,限制城镇工矿发展与农地转用,鼓励农基地建设。
城镇建设用地区
144.0
1.47%
主要包括横板桥居委会建制镇用地
以城镇发展和重点工矿建设为主,区内土地使用须控制在规划下达指标以内,并符合集约节约利用要求。
村镇建设用地区
511.6
5.24%
车田江村、立志村、羊楼村、石燕村、田心村、罗子团村和太阳村等
以农村居民点建设为主,应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合理控制各项建设用地规模,充分挖掘村庄整理潜力。
独立工矿区
30.9
0.32%
主要分布在麻场居委会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区内土地利用应符合集约利用要求并实施环境约束。
风景旅游用地区
11.2
0.11%
主要分布在803小区及周边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林业用地区
5533.2
56.64%
主要分布在横板桥镇与隆回县其他镇区交界地带,以杨石村、高龙桥村、炭山园村最多。
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生态环境安全
控制区
18.2
0.19%
主要包括横板桥西洋江水域、横板桥镇高压走廊。
区内限制城乡发展建设,严格审批在此区域内的大规模建设活动,禁止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非农建设行为。

第八章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说明
第一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思路
为保护镇域内西洋江水域和高压走廊等特殊需要,优先划定规划期内需要禁止各项建设与土地开发的空间范围边界,形成禁止建设区;按照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及其空间发展战略,划定镇区、中心村、基层村等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确定性,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规划期内可选择布局的扩展边界,形成有条件建设区;最终划定限制建设区。
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结果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全镇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土地利用和城镇化格局,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角度出发,围绕镇区十字空间布局战略,将横板桥镇划分为允许建设、有条件建设、禁止建设和限制建设4个分区,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见表8-1)。

8-1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类型
总面积(公顷)
面积比重(%
主要范围
土地主导用途及重点管制规则
允许建设区
678.4
6.94%
镇区规模边界以内除生态保留地以外区域
保障全县工业发展与城镇村建设的用地需求,区内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应简化用地许可程序。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有条件建设区
8.1
0.08%
城镇扩展边界与规模边界之间除生态保留用地以外区域
协调规划指标控制和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矛盾,增强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弹性。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禁止建设区
18.2
0.19%
主要包括横板桥西洋江水域、横板桥镇高压走廊等
重视保护生态与环境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与开发活动,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限制建设区
1551.7
15.88%
规划区范围内的其它生态保留用地、林业用地、一般农业用地
以农业生产空间为主导,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控制城镇村及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九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第一节农村土地污染问题
随着工业化、居住集中化、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横板桥镇因各种外源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自净能力而导致的土地污染问题已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和农产品安全。
一、畜禽粪水及居民生活废水外排对环境的污染
家庭或规模养殖的畜禽粪水以及居住区生活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向溪沟排放,粪水中的有机质和病菌对水体和空气造成污染。污水不仅对流经的溪沟产生污染,而且渗透到地下,对地下水产生污染,造成受污染地域的人畜用水困难。
二、工业废弃物与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一些被淘汰的工业企业废水、废渣、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农村土地环境的污染影响大。农村对生活垃圾大部分采取自然堆放的处理方法,侵占了越来越多的土地,不仅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妨碍环境卫生,且固体废物以及渗出液会破坏土壤的生态平衡,降低土壤活力。
三、农药化肥过量使用和农副产品的不当处理对环境形成面源污染
化肥与农药超量使用、农膜残存土地,造成耕地通透性变差,其分解产生的有毒物质也污染土地;秸秆被焚烧或随意弃置,焚烧产生大量CO2污染空气,且容易引发森林火灾。随意弃置影响环境卫生,腐烂后对水体也产生污染。
第二节农村土地污染治理重点
一、保护饮用水源,治理水土流失
合理布局工业用地,加强水环境监测工作,防止水源污染;合理划定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加大保护力度;加大河道清障力度,畅通水系,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和调蓄能力;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实行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并行,生态建设与产业开发结合,突出重点,以小流域为单元搞好综合治理,有效遏止水土流失。
二、积极推进环保设施建设,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保障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设施项目用地,改善人居环境。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综合治理,积极地转化与利用农作物秸秆、藤蔓资源,推广应用生物活性有机肥,对农用塑料薄膜进行回收利用,降低农药、化肥等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作用。
三、加强农村土地污染治理制度建设
建立农村土地污染摸底排查制度,为土壤标准的制定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建立土壤生态补偿基金制度,专项用于指导农民如何恢复和提高土壤功能、如何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并对造成污染的农村土地进行补救治理。落实完善土地污染的治理政策和机制,充分运用价格、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促进企业减少对土地的污染。同时,强化领导责任,确保经费投入,加强部门配合和舆论宣传,强化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保障土地污染治理落到实处。

第十章规划协调论证与公众参与
第一节规划方案的可行性
本方案强调保护与发展并重、定量与定位结合、增量与存量统筹、生态与经济兼顾,建设用地指标、耕地保护目标以及生态保护目标均比较适中,规划方案可行性比较强。
一、基础资料详实可靠
本规划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采用基数由横板桥镇2009年确认数据进行回推得到,其它资料采用国民经济统计年鉴或各主管部门的最新调查并进行反复核实的资料,数据真实可靠。规划图件编制以数据库提取的图件为工作底图,具有较强的准确性和直观性。
二、规划重点突出,用地配置较为合理
规划方案设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采用系统分析、综合平衡、突出重点的方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妥善解决各部门的用地矛盾,优先保证重点交通、水利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重点规划项目用地均与主管部门多次协调,具有科学性、动态性、指导性和可行性,用地配置较为合理。
三、高度的统一性与协调性
本规划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的要求,并充分利用横板桥镇已有的各级各类规划,做到了与上级要求的高度统一性,以及与相关规划之间的高度协调性。

第二节规划公众参与情况
横板桥镇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中"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注重公众广泛参与。
通过在设立公众参与信箱;在网站设立专门的规划修编栏目,实时与公众进行沟通;公布修编办电话和电子邮箱,通过多种形式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对公众的建议进行公开讨论,广开言路。同时,明确修编办一名工作人员专门收集汇总公众的建议,及时将合理化建议运用到规划修编实际操作中。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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