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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南庙乡乔家等六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文件名称: 隆回县南庙乡乔家等六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2-0007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工程招标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2-11-05 公开形式: 主动
生效日期 : 2012-11-02 有效期: 长期公开
1、招标条件:
湖南金意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隆回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对隆回县南庙乡乔家等六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隆回县南庙乡乔家等六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隆发改字(2012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隆回县南庙乡乔家等六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2.2建设地点:南庙乡
2.3项目编号: JYZB2012-58-1#
2.4建设规模:约322.59公顷
2.5总投资:859.28万元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的标准和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性投标报名,且报名不对应具体标段,重复报名无效。招标范围包含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路桥、农田防护及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项目名称
标段
名称
建设地点
合理定价
(万元)
备注
隆回县南庙乡乔家等六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一标
南岳庙乡乔家村
200.00
公开
二标
南岳庙乡太平、粟塘村
230.00
公开
三标
南岳庙乡许家、新和、白石村
230.00
公开
(注:最终标段合同综合单价及总额以省财政厅下达预算为准。)
2.8工期:1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要的经济、技术实力。
3.2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经湖南省土地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最新公布的具备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资质的合格投标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备案信息严格保持一致否则不能参与投标。
3.3项目负责人应为在湖南省土地整治局网站上最新公布的合格项目负责人,且须持有湖南省土地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省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参与本项目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今后负责该项目的建造师,且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严禁挂靠和委托等违法违规行为。
3.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省整治局下发《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将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
3.7投标人资质、实力、信誉等级等情况经当地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审核发现有围标、串标、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和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按照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的规定,经省整治局核定的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年度省以上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时,经评审合格后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未抽中的可重新进入第一轮入围资格抽取),该奖励措施只能在本年度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3.10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包含部分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应于2012年11月13 日北京时间12:00点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从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12:00点以前必须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打印的到账时间顺序为准)。投标申请人在电汇单或转账单上需注明"隆回县南庙乡乔家等六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的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隆回县南庙乡乔家等六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申请人凭银行转账回单原件到代理公司开具保证金收据,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招标人指定号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 户 名:湖南金意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邵阳宝庆农商银行营业部
号:8511 1740 0014 2250 9012
话:0739-5326789 13607390087
联 系 人:李女士
4.0、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20121122012118,北京时间 9:0011:3014:3016:3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投标人在报名的同时获取招标文件且缴纳招标文件等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含招标文件400元/套和图纸及清单等资料费200元/套),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4.2 报名地点:隆回县友谊宾馆207房间
4.3投标申请人应安排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拟任项目经理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且携带:(1)报名时间内的单位介绍信、(2)企业资质证副本、(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和"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一致)、(6)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7)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相关资料。(以上所有证件资料须提交原件验证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鉴的复印件壹套)。
4.4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参与本次项目投标的申请人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报名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检、检察部门对报名单位进行备案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的单位,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经纪检、检察部门核查确认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土地整治局网、隆回县政府门户网发布。
8、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回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金意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邵阳市西湖路91号
联系人:戴女士 130****9622 梁女士 131****4324
真:0739-5320119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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