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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2015】2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该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隆回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隆回县2015年度市县投资土地整治项目
2.2 建设地点:隆回县罗洪乡、羊古坳乡、荷田乡、石门乡等4个乡镇
2.3 建设规模:254.59公顷
2.4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路桥、农田防护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保修期一年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根据工程建设地点布置情况进行合理划分,共划分5个标段,各标段造价和建设地点详见标段划分表;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不分标段进行一次性投标,每一中标人只能获取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并年检合格的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水利、路桥、市政、房屋建筑工程等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参与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是同一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内(2012年10月1日-2015年10月1日)至少有一个通过公开招标且已竣工的类似本招标项目工程(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路桥、农田防护工程等)的施工经历,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签订时间必须是一年以上并且在2016年10月1日以前还具有法律效力。建造师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
(1) 没有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供齐全资料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
(2) 不符合本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的资质等级要求的;
(3) 被列入黑名单或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间的或有关部门对其处罚未到期的;
(4) 投标人在上年度参与隆回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考核评比中,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暂停一年参与投标资格的;
(5)本次招投标报名前,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并被上访投诉属实的;
(6)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有关资格规定的;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投标人请于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29日17:3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不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隆回县桃花路252号移动公司旁)进行报名,报名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合理价清单等资料,资料费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参与投标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
7.2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进行审查:(1)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开具时间不得早于本项目公告时间);(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7)建造师注册证及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9)拟任本项目的现场施工负责人身份证;(10)施工合同书(合同封面上必须经原业主单位写明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的姓名及“工程已竣工结算”并加盖原业主单位的公章);(11)与上述工程合同相符的已竣工工程彩色照片1张(8寸规格),并在照片背面注明施工时间(×年×月至×年×月)、地点(××乡(镇)××村××地名),并加盖原业主单位公章;(12)现场施工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务合同;(13)投标单位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告知函,上述资料除(1)、(11)项提供原件外,其他资料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中国隆回网()上发布。
10.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本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接受隆回县纪检监察、政府办、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11.其他
15.1 投标人从投标报名开始到项目实施全过程,直到本项目竣工验收结算,投标人的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不得中途退场或变更,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15.2 类似工程是指获得的隆回县辖区内的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路桥、农田防护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且已竣工并验收合格;
15.3招标人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按照标段数量与合格投标人数量以1:4的比例抽签确定参加下一步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名单,凡自2013年10月1日以来参加过隆回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工程建设,经隆回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综合验收考核,凡得分85分及以上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为直接进入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名单,剩余名额的投标人从除直接进入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以外的合格投标人中抽签产生。
15.4公示期满后,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到县政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回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隆回县桃洪镇
联 系 人:袁女士
电 话:151159099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
联 系 人:周女士 13973980702 陈先生 18007396811
电 话(传真):0739—8898889(8898899)电 话: 0731-85135397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