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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建华 王碧华)
文件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建华 王碧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1-00780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1-08-1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8-18 有效期: 永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县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刘建华 王碧华 (2018)隆回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083(坐落于隆回县桃洪镇桃洪西路(怡然花园内)嘉和盛91单元301)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县支行

                      刘建华 王碧华

2021 817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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