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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矿山开发生态环境问题严重”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邵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邵市发电[2022]1号)和《邵阳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邵突环改[2021]5号)相关要求,我县承办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矿山开发生态环境问题严重”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
矿山开发生态环境问题严重 |
整改目标 |
完成砂石土矿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关闭退出矿山“三到位”,淘汰落后矿山;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年度验收和基金管理、严格落实“边生产、边修复";完善矿权设置条件,加强有毒有害重金属成分管理;完成全县废弃矿山核查,分类分步有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
整改措施 |
1、 关闭淘汰落后砂石土矿山。 2、 加大违法违规采矿打击力度。 3、 加强有毒有害重金属成分管理。 4、 提升生产砂石土矿规模化开采水平,严格实施“边开采边修复边治理”。 5、 分类分步有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
整改成效 |
1、关闭退出并注销砂石土矿65个;2、拆除生产设施及机械设备46套,转型利用生产设施及机械设备19套;3、36家矿山完成生态修复通过县级验收, 29家矿山已全部编制生态修复方案,正在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规定的进度实施修复,拟于2022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修复;4、查处违法开采案件37起,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12起;5、完善矿权设置,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建成1家国家级绿色矿山,1家省级绿色矿山;6、完成2家生产矿山年度验收,坚持边开采边修复边治理;7、分类分步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经核查,全县共有废弃矿山93个图斑,分三年完成修复(即2022年至2024年),2022年已完成42个图斑的生态修复,修复面积34.7963公顷。 |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3日;
联系电话:0739-8232656
联系地址:隆回县花门街道桃洪西路141号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9日
(审核:隆回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