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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将拟协议出让地块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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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号 |
面积 (平方米) |
地块位置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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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隆回县城西片区02-04地块东侧部分 |
4254.2(面积最终以勘测定界成果数据为准) |
花门街道茶山社区 |
专业市场批发用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 |
商业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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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
自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13日。
二、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3.申请人为单位和组织的需出具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地点:隆回县自然资源局权益股212号
联 系 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739-8249523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3日
( 一审: 二审: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三审: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