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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转办隆回县人民政府第5批电X3HN202405130026号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
文件名称: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转办隆回县人民政府第5批电X3HN202405130026号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4-0124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4-05-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5-17 有效期: 7天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转办隆回县人民政府第5批电X3HN202405130026号信访件办理情况公示

  2024年5月14日,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5批电X3HN202405130026号环境举报问题,现已办结,办理情况现公示如下,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向我局进行反馈。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1、邵阳市隆回县北山镇高峰山盈利新型墙体材料厂毁坏高竹村11组集体山林,导致山体滑坡水土流失。山体开裂,严重危害村民生命财产安全。2、排放有害气体”

问题清单总序号

30号

问题清单分序号

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5月14日经北山镇人民政府、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及隆回县林业局调查核实:1、隆回县高峰山盈利新型墙体材料厂东北部山体2019年滑坡成灾主要是地质原因,原煤矿采空区塌陷引发开裂由山顶向四周辐射是次要原因,隆回县高峰山盈利新型墙体材料厂在原采矿区范围内未按规程切坡取土是直接原因,不是毁坏山林和树木非法盗采导致山体滑坡。2、对比2018年至2023年的历年遥感监测影像等,该厂东北部山体滑坡区域变化从2019年10月已形成,2019年10月至2023年10月山体没有大的变化(具体见遥感监测影像附件)。2023年11月,因连续下雨,巡查发现该厂东北部的山顶开裂变化较大,出现险情,威胁坡下厂区及厂内从业人员的安全,但因山体滑坡及开裂处300米以内无村民房屋及院落,所以只要做好预警和防护,对村民生命财产安全不构成威胁。3、2024年5月13日,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委托国检测试控股集团湖南华科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高峰山盈利新型墙体材料厂进行执法监测,监测结果为:二氧化硫74mg/m³,氮氧化物23mg/m³。均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没有排放有害气体。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9年引发的山体滑坡,因当时抢险施工导致树木、树蔸等证据没失,隆回县林业局于2019年7月30日按毁林9.9亩进行处罚,罚款19.8万元已全部收缴到位。对比影像图,2019年10月至2023年10月,该山体没有发生大的变化,未发生进一步的毁林行为。该厂于2024年5月3日、4日进行地质灾害应急排险施工时造成的非法采伐损坏林地2.82亩,已于2024年5月17日立案处罚,罚金3.762万元已收缴到位。

办结情况

已办结

公示反馈意见及联系方式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办公室:0739-8232656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3日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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