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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隆回县国土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件名称: 2016年隆回县国土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7-00586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资金使用情况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国土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17-11-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7-11-3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根据《隆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17〕1号)要求,我局就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隆回县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1、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县国土资源规划和战略,开展全县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健全征地拆迁裁决机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县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和地质遗迹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对土地开发进行监督、检查、验收,承担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6、承担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登记、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土地储备的责任。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承担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8、承担规范土地、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统一管理全县测绘市场,规范测绘市场行为,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登记、审批、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指导全县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监督地方地质勘查项目和重大地质勘查专项实施,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指导、协调、监管全县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监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应急处置,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依法依规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依规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草案编制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4、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工作。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县性或重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科技项目。依法审查申报测绘单位的等级资质,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审查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我县测绘的事项;管理全县的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

15、管理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根据授权审核发布本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隆回县行政区界线标准样图,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

16、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目前,隆回县国土资源局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不动产登记股等13个股室;局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征地拆迁办公室、土地储备中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土地信息中心等7个二级单位和26个乡镇国土资源(中心)所。现有编制人数196人,实际人数370人,其中在职337人,离退休33人。

(二)2016年的重点工作

一是严格用地管理。全面调查用地需求,科学编制土地储备和土地供应计划,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制度,严控调规和改变土地用途行为,严把产业项目准入关。进一步健全用地报批协调机制,确保完成报批土地2000亩,加快县级重点项目用地报批步伐。

二是规范土地供应。全面调查分析我县土地资产市场形势,寻找提升土地资产价值的有效方法。畅通土地储备渠道,做到应储尽储,储备土地2000亩,实现土地出让金收入3亿元。

三是加快项目建设。娄邵盆地基本农田重大工程2015年度隆回县北山镇、雨山铺镇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总规模2370.50公顷,总投资8179.07万元,涉及北山镇观音塘村、南阳村和雨山铺镇白竹村、白茅村等30个行政村。项目工程已于2015年9月30日招标,2015年10月开工,计划2016年4月竣工,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52%。同时要积极做好土地开发项目的选址、建设和验收。

四是做好地灾防治。抢抓隆回纳入全省地灾项目重点扶持县的机遇,加大地灾隐患治理力度,督促周旺镇中心小学滑坡和麻塘山乡桥家湾村兴隆湾滑坡治理工程完工;对大水田乡广坪村桐子排滑坡、小沙江镇江边村湖凼滑坡等10个中小型地灾隐患实施工程治理,总投资10000万元;完成搬迁安置100户。严格按标准收取矿山资源使用税费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同时要加大找矿力度,按时按要求对辖区内的探矿权进行年检。

五是狠抓矿产管理。扎实开展违法开采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确保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无事故。

六是强化卫片执法。加大与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力度,巩固打非治违成果,规范农村土地管理。

七是依法依规拆迁。做好怀邵衡铁路、沪昆铁路、工业园、东环路等项目征地拆迁。

八是实现不动产登记。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职责整合,确保人员编制到位到岗,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

九是抓好“一张图”工程。加强国土资源(中心)所的信息化建设,做好“一张图”工程。

  二、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决算基本支出3703.08万元,主要是维持本系统正常运转的各项经常性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046.5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和资本性支出656.5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决算项目支出3715万元,主要是用于灾毁耕地开发复垦补助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改善农业生产条年项目等,以及其他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111.9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元

2、公务接待费715095元、

3、公务用车费40433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4338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三、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加快发展第一要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四个突出、五大提升”发展战略,奋力创先争优,各项工作实现了整体推进、健康发展,全县国土资源保障和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为推进富民强县提供有力的国土资源支持。

用地需求保障有力。多措并举解决建设用地难题,全县依法报批和供应的各类建设用地面积均居全市前列,全年拿回省政府土地征收、农用地转批文22宗,面积2269亩,市政府农用地转用批文2宗,面积28.8亩,年底组织上报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项目14个,面积1358亩,确保了隆回大道、城镇用地第一、二、三次、大健康产业园、兴隆大道、怀邵衡铁路站前广场等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从严从紧开展执法行动,采取集中行动96次,拆除非法建筑面积10020平方米,制止非法采矿36宗。

耕地红线保护到位。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娄邵盆地项目第三期工程已完工,总投资8179万元,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370.5公顷;市县农村整治项目正有序推进,超额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连续17年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占补平衡。

地矿管理成效显著。完成《隆回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311个地质灾害点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投资1300万元完成麻塘山乡桥家村、周旺镇中心小学等2个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完成了102户452人的搬迁避让。

土地市场更趋规范。加强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工作;全年完成出让工业用地2宗,工业用地41.7亩,经营性用地11宗,出让面积110亩;收缴土地出让金1.228亿元。

基础工作全面夯实。认真抓好不动产统一登记,至今已颁发证书共6000余本;认真抓好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运行开始运行,建立了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数字隆回”和“一张图”工程建设已开始启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固定资产核算欠规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目前,本系统固定资产损毁严重,可能造成资产台账与账面资产金额存在差异,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二)内控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目前,我局根据省、市、县财务管理制度、“三公经费”要求,制订较为健全的内控制度,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近年来,全县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标准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但从单位实际支出执行情况看,存在较大口。主要体现如下:一是部分项目无定额,无预算。如业务招待费、印刷费、会议费、劳务费等。二是部分项目定额标准较低。如办公费、交通费,定额标准偏离实际。目前,国土资源部门在依法行政过程中,行政成本比一般执法部门要高,但预算标算标准上同政法系统、城管、环保等部门要低很多,而实行政支出较大;其次受减负、收费政策调整、突出事件等因素,各种矛盾凸显,预算执行面临巨大的压力。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将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本系统年初预算,避免年初预算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切实提高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积极推进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公开,不断提高理财透明度。

  (三)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符合本系统实际的内控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刘秀 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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