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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供销社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供销社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9-0002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供销社
发文日期: 2019-03-1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08-2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隆回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本辖区供销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实施新网工程,打造为“三农”服务平台,创办专业

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农民经济人协会,指导、扶持成员社的发展,发挥供销社在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做好企业改制后的维稳工作,承办本系统改制职工有关政策的

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本单位设办公室、政工股、财会股、业务股四个股室。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供销社单位编制人数为 12 人,实际人数 46人,其中在职 14 人,离退休 32人。小车编制数 0 台,实际 0 台。遗属补助人数 3人,房屋面积 500 平方米,价值298420元。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55.69万元。比上年减少8.5%。总支出255.69万元,比上年减少8.5%。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25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69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与2016年减23.7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津贴直接拨到社保站发放没有进入本单位收支账务,而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金单位部分去年没有通过本单位上交,而今年通过本单位上交社保站,二者共同影响所致。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25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3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49.98万元,与2016年减少23.7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津贴直接拨到社保站发放没有进入本单位收支账务,而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金单位部分去年没有通过本单位上交,而今年通过本单位上交社保站,二者共同影响所致。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40.69万元,比上年减少13.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69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40.69万元,比上年减少13.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40.69万元。比上年减少13.9%。财政拨款支出240.69万元,比上年减少13.9%。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40.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69万元, 2016年减少38.79万元。减少原因同前。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40.69万元。基本支出: 180.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0.56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5.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01万元。项目支出: 60.1万元。与2016年减少38.79万元。减少原同前。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6.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车辆保有0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6.84万元,公务接待81批510人次。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0.1741万元,是本单位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本单位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本部门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5.02万元。与2016年减少4万元。减少原因是预算及支出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总额2.32万元,包括:购置打印机、电脑主机8280元、购置打印机、电子显示屏、办公椅、电脑桌9108元、购置办公椅1600元、购置饮水机、装订机426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100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好。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如: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隆回县供销社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隆回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决算批复表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彭志堂 罗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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