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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乡村振兴中药材产业融合示范基地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乡村振兴中药材产业融合示范基地(项目名称)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隆回县乡村振兴中药材产业融合示范基地备案证明(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回星辉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回星辉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隆回县乡村振兴中药材产业融合示范基地
2.2 建设地点:邵阳市隆回县,涉及9个乡镇(街道)30个村,具体包括虎形山瑶族乡草原村、麻塘山乡兴屋场、小沙江镇小沙江社区、荷香桥镇天马山村、三阁司镇温塘村、北山镇观音塘村、桃花坪街道旺龙村、花门街道迈迹塘村、司门前镇石山湾村等。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4500亩,其中龙牙百合种植基地流转土地16500亩,金银花种植基地流转土地18000亩,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龙牙百合种植基地建设
项目流转农用地16500亩(其中水田4629.8亩、旱地9721.9亩、园地2148.3亩),建设龙牙百合露天种植基地14000亩和大棚种植基地2500亩。露天种植基地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及土壤改良13580亩,建设衬砌渠道16464米、蓄水池5390m3、电灌站7座、排水渠14156米、机耕道11620米、基地输配电6141米。大棚种植基地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及土壤改良2350亩,建设输水管网3675米、衬砌渠道1606米、水泵房3座、智能连体温室大棚833337.5m2(合1250亩,含智能温湿度控监测系统和4套水培设备)、单体圆拱大棚733337.0m2(合1100亩)、生产路5500米、机电工程2688米,并购置灌溉及水肥一体化设备3套、农产品检测设备2套。
(2)金银花种植基地建设
项目流转农用地18000亩(均为林地),建设金银花种植基地。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17460亩,建设衬砌渠道18787米、电灌站10座、排水渠18012米、机耕道33210米、蓄水池5500m3。
2.4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1)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 号令(2019 修订版)及国家相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隆回县乡村振兴中药材产业融合示范基地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内容,具备范围为:
(1)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2.8其他: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设计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1.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执行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施工负责人相应资格条件),无在建项目。
3.1.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8施工机械设备:
3.1.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制,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具体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20〕208 号文执行。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 2 家,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及责任;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工作量的内容和比例,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 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 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 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 其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于 2025 年 10月12 日起在 2025 年 10 月 17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在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招 标 人:隆回星辉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隆回高新区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30****3777
招标代理机构: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花门街道某小区
联 系 人:谭先生 项目负责人:黄先生
电 话:138****6088
( 一审: 二审: 三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