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通告 > 公示公告
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5年度自评估报告
文件名称: 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5年度自评估报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6-0023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高新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6-01-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6-01-30 有效期: 长期


一、园区概况 1

(一)园区发展历程 1

(二)园区规划环评批复(含调扩区、跟踪评价)情况 2

(三)园区企业入园情况 2

二、环境管理情况 3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3

(二) 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17

(三)水环境管理 22

(四)大气环境管理 23

(五)土壤环境管理 24

(六)固体废物管理 24

(七)投诉及督察整改 25

(八)园区信用评价 27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28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29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30


一、园区概况

(一)园区发展历程

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代码S439086 ,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成立于2005 8月,2012 11月获批准为省级高新区(湘政办函[2012]187),自此更名为隆回工业集中区,20207

月更名为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主特产业指导目录》的通知(湘工信产业集聚[2025]6 ),隆回高新区以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导产业,以农副食品加工业为特色产业。

2.1-1   各区块位置关系图

2024 12 月,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长沙天心经济开发区等29 家园区调区的复函》(湘发改函[2024]64),在《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目录》(湘发改园区


[2022]601号)的基础上,调出91.13公顷,调出后园区总面积为为

389.03公顷。其中区块一:11.69公顷,东至东子冲村,南至花门路,西至花门路以西 160 米处,北至正山崂。区块二:19. 10公顷,东至隆回县紫阳中学,南至兴华路,西至农产品街,北至赧水。区块三:

358.24公顷,东至G60 沪昆高速公路,南至县桃洪镇寺山村石板江,西至滨江东路,北至G320国道。

(二)园区规划环评批复(含调扩区、跟踪评价)情况

2024 86  日,获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4]42号)。

(三)园区企业入园情况

2025 年底,主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 132 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企业数量 125 个,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7 个,本年度清退企业数量0 个。园区 132 个企业中38 个属环评豁免单位,应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94 个,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94 个,环评审批率 100% 。本年度新增建设项目7 个,环评审批7 个,未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有0 个。园区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且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65 个,其中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3 个,需办理验收的企业有8 个,大部企业因处于在建中,其他企业无需办理环保竣工验收。园区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17 个。根据《隆回工业集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 年修订版)所列企业风险程度分类,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可分步实施,重风险源企业优先编制,轻风险源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完成编制,重风险源企业未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有0 个。园区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93个,另外39 个企业正在办理、小作坊及环评豁免单位,应办理排污


许可企业已全覆盖。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1 、园区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2024年,委托湖南湘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开展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于2024 86  日获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4]42号)。园区跟踪评价批复落实情况详见下表。

2.1-1   (湘环评函[2024]42 号)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落实

结果

1

进一步优化园区规划布局。园区主(区块一)范围内规划存在较多居住用地,园区在下一步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布局,将空间管制融入园区规划实施全过程,从生态环境相容性角度统筹考虑区域功能布局,优先集中连片进行开发,从规划层面减少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对居民的影响。园区主区(区块一)与居住用地相邻地块限制引入气型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并加强对已有气型污染企业的污染控制。

园区正在进一步优化园区规划布局。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按照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布局,将空间管制融入园区规划实施全过程,从生态环境相容性角度统筹考虑区域功能布局,优先集中连片进行开发,从规划层面减少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对居民的影响。已落实园区主区(区块一)与居住用地相邻地块限制引入气型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并加强对已有气型污染企业的污染控制。

符合

2

进一步严格产业环境准入。园区后续发展与项目引进须符合"三线一"环境准入要求。优先引进技术工艺先进,低能耗、少污染、可循环、清洁生产水平高的企业。加强现有企业污染物排放管控。

已进一步严格产业环境准入。园区后续发展与项目引进均符合"三线一单"环境准入要求。优先引进技术工艺先进,低能耗、少污染、可循环、清洁生产水平高的企业。已加强现有企业污染物排放管控。

符合

3

进一步落实园区污染管控措施。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做好雨污分流,确保园区各区块生产生活废水应收

已进一步落实园区污染管控措已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做好雨污分流,确保园区各

符合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落实

结果

尽收,排入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做好推进隆回县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扩容工作,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区块一的新扩区域及区块三污水管网建设进度滞后,应加快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区块一新扩区域的企业建设要与污水管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使用;区块三在配套污水管网建成前,不得新引入增加废水排放的项目。加强园区大气污染防动园企业VOCs排放的治理,加大对园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及邻近居民区的企业废气治理措施运行情况及废气无组织排放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对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园区应落实第三方环境治理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强化对重点产排污企业的监管与服务。

区块生产生活废水应收尽收,排入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隆回县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扩容工作正稳步推进,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维护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区块一的新扩区域与道路同步建设管网,做到区块一新扩区域的企业建设与污水管网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使用;区块三在配套污水管网建成前,暂未引进新项目。已加强园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推动园区企业加强对VOCs排放的治理,加大对园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及邻近居民区的企业废气治理措施运行情况及废气无组织排放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废气收集与处理净化装置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对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园区已落实第三方环境治理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强化对重点产排污企业的监管与服务。

4

完善园区环境监测体系。园区应严格落实跟踪评价提出的监测方案,加强对重点气型污染排放企业,特别是生产废水零排放企业的监督性监测,杜绝因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而造成的污染物超标排放和偷排漏排情况。

已完善园区环境监测体系。园区严格落实跟踪评价提出的监测方案,加强对重点气型污染排放企业,特别是生产废水零排放企业的监督性监测,本年度未发生因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而造成的污染物超标排放和偷排漏排情况。

符合

5

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园区重要环境风险源管控,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园区已建设园区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体系建设。已建立专职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了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长效机

符合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落实

结果

制,编制了《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 )( 430524-2025-016-G)、430503-2025-006-G )、430524-2025-028-G(省),并建立了健全环境风险信息库和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全面提升了园区风险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无环境风险

事故发生。

6

加强对环境敏感点的保护。严格做好控规,杜绝在规划的工业用地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防止发生居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对于具体项目环评设置防护距离和搬迁要求的,要确保予以落实。

已加强对环境敏感点的保护。未发生在规划的工业用地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防止发生居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对于具体项目环评设置防护距离和搬迁要求的,均确保予以落实。

符合

7

做好园区后续开发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园区开发过程中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开发建设中的扬尘污染和水土流失。

已做好园区后续开发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园区开发过程中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已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开发建设中的扬尘污染和水土流失。

符合

2 、园区年度自行监测计划的落实情况

1自行监测计划要求

园区按照规划环评要求制定了2025 年年度自行监测计划,并按要求落实。

2.1-2    园区跟踪评价环境质量监测计划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时间和频率

大气

南山村 1

苯、甲苯、二甲苯、TVOC、臭气浓度

每季度 1次,

每次连续监

5

集材村3  

寺山村 10

寺山村3  

地表水

伏龙江白里路断面

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BOD5COD

NH3-N、总磷、CuPb

每季度 1次,

每次连续采

3

伏龙江沪昆高速断面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时间和频率

ZnCr6+CdHgAs

氰化物、动植物油、石

油类、硫化物、挥发酚、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

大肠菌群

地下水

隆回工业园东北

pH 、总硬度、耗氧量、MnCuPbCdHgAsCr6+、总大肠菌群、NH3-N 、硝酸盐、亚硝酸盐、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挥发酚类(以苯酚计)

每年监测1次,每次连续采样3天。

隆回工业园西南面寺山村

土壤

园区南部

CuPbCdHgAs

NiCr(六价铬);挥发

性有机物27 项;半挥

发性有机物 11

每年监测 1次,取样1

园区东南部

园区北部

声环境

500m×500m网格布点法进

行噪声监测布点,共设置 10

个点位

等效连续 A 声级(昼

间、夜间)

每季度1次,每期2天,分昼、夜进行

2)园区自行监测实际开展情况

1)污染源监测

隆回工业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在线监控系统 2025  年度达标率100% ,污水处理厂尾水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

2)环境质量监测

园区3 座环境空气小微站,监测因子为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湿度、温度、大气压力、风速、风向,运行正常,2025 年度园区企业未对周边大气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度园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园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声环境开展了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监测内容均达到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①环境空气


2.1-3    2025 年第1 季度环境空气监测和评价结果

监测项目

统计指标

监测值

标准限值

G1

G2

G3

G4

浓度范围

ND

ND

ND

ND

110µg/m3

占标率%

/

/

/

/

超标率

0

0

0

0

超标倍数

0

0

0

0

甲苯

浓度范围

ND

ND

ND

ND

200µg/m3

占标率%

/

/

/

/

超标率

0

0

0

0

超标倍数

0

0

0

0

二甲苯

浓度范围

ND

ND

ND

ND

200µg/m3

占标率%

/

/

/

/

超标率

0

0

0

0

超标倍数

0

0

0

0

挥发性有机

浓度范围

ND

ND

ND

ND

600µg/m3

占标率%

/

/

/

/

超标率

0

0

0

0

超标倍数

0

0

0

0

臭气浓度

浓度范围

ND

ND

ND

ND

20(无量纲)

占标率%

/

/

/

/

超标率

0

0

0

0

超标倍数

0

0

0

0

2.1-4   2025 年第2 季度环境空气监测和评价结果

监测项目

统计指标

监测值

标准限值

G1

G2

G3

G4

浓度范围

ND

ND

ND

ND

110µg/m3

占标率%

/

/

/

/

超标率

0

0

0

0

超标倍数

0

0

0

0

甲苯

浓度范围

ND

ND

ND

ND

200µg/m3

占标率%

/

/

/

/

超标率

0

0

0

0

超标倍数

0

0

0

0

二甲苯

浓度范围

ND

ND

ND

ND

200µg/m3


监测项目

统计指标

监测值

标准限值

G1

G2

G3

G4

占标率%

/

/

/

/

超标率

0

0

0

0

超标倍数

0

0

0

0

挥发性有机

浓度范围

ND

ND

ND

ND

600µg/m3

占标率%

/

/

/

/

超标率

0

0

0

0

超标倍数

0

0

0

0

臭气浓度

浓度范围

ND

ND

ND

ND

20(无量纲)

占标率%

/

/

/

/

超标率

0

0

0

0

超标倍数

0

0

0

0

2.1-5   2025 年第3 季度环境空气监测和评价结果

监测项目

统计指标

监测值

标准限值

G1

G2

G3

G4

浓度范围

ND

ND

ND

ND

110µg/m3

占标率%

/

/

/

/

超标率

0

0

0

0

超标倍数

0

0

0

0

甲苯

浓度范围

ND

ND

ND

ND

200µg/m3

占标率%

/

/

/

/

超标率

0

0

0

0

超标倍数

0

0

0

0

二甲苯

浓度范围

ND

ND

ND

ND

200µg/m3

占标率%

/

/

/

/

超标率

0

0

0

0

超标倍数

0

0

0

0

挥发性有机

浓度范围

5-437

22-420

7-436

9-430

600µg/m3

占标率%

超标率

0

0

0

0

超标倍数

0

0

0

0

臭气浓度

浓度范围

ND

ND

ND

ND

20(无量纲)

占标率%

/

/

/

/


监测项目

统计指标

监测值

标准限值

G1

G2

G3

G4

超标率

0

0

0

0

超标倍数

0

0

0

0

2.1-6   2025 年第4 季度环境空气监测和评价结果

监测项目

统计指标

监测值

标准限值

G1

G2

G3

G4

浓度范围

ND

ND

ND

ND

110µg/m3

占标率%

/

/

/

/

超标率

0

0

0

0

超标倍数

0

0

0

0

甲苯

浓度范围

ND

ND

ND

ND

200µg/m3

占标率%

/

/

/

/

超标率

0

0

0

0

超标倍数

0

0

0

0

二甲苯

浓度范围

ND

ND

ND

ND

200µg/m3

占标率%

/

/

/

/

超标率

0

0

0

0

超标倍数

0

0

0

0

挥发性有机

浓度范围

56-474

34-532

30-545

60-503

600µg/m3

占标率%

超标率

0

0

0

0

超标倍数

0

0

0

0

臭气浓度

浓度范围

ND

ND

ND

ND

20(无量纲)

占标率%

/

/

/

/

超标率

0

0

0

0

超标倍数

0

0

0

0

通过以上监测结果可知,园区自行监测过程中,各监测点位的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均达到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1中标准限值;臭气浓度达到了《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44-1993)中的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②地表水


2.1-7   地表水监测和评价结果

监测项

统计因子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标准限

W1

W2

W1

W2

W1

W2

W1

W2

pH

监测值

7.7-7.9

8.3-8.5

7.4-7.5

7.4

7.1-7.4

7.1-7.2

7.2-7.5

7.1-7.8

6-9

标准指数

0.35-0.45

0.65-0.75

0.2-0.25

0.2

0.05-0.2

0.05-0.1

0.1-0.25

0.05-0.4

溶解氧

监测值

6.81-7.96

8.18-9.78

5.90-8.02

6.69-7.21

5.85-5.95

5.39-6.05

5.57-5.85

7.86-8.06

≥5

高锰酸盐指数

监测值

1.4-2.2

4.3-5.2

5.1-6.0

2.4-3.4

2.4-2.6

2.3-2.6

1.7-2.5

1.5-2.4

6

标准指数

0.23-0.37

0.72-0.87

0.85-1.0

0.4-0.57

0.4-0.43

0.38-0.43

0.28-0.42

0.25-0.4

五日生

化需氧

监测值

2.3-2.6

3.5-3.6

3.5-3.8

3.7-3.9

3.1-3.8

3.6-3.7

2.5-2.7

3.2-3.5

4

标准指数

0.575-0.65

0.875-0.9

0.875-0.95

0.74-0.975

0.775-0.95

0.9-0.925

0.625-0.675

0.8-0.875

化学需氧量

监测值

5-7

11-15

10-12

15-16

9-15

10-13

7-8

9-10

20

标准指数

0.25-0.35

0.55-0.75

0.5-0.6

0.75-0.8

0.45-0.75

0.5-0.65

0.35-0.4

0.45-0.5

氨氮

监测值

0.195-0.308

0.532-0.910

0.104-0.222

0.142-0.278

0.267-0.274

00.295-0.967

0.853-0.960

0.259-0.906

1.0

标准指数

0.195-0.308

0.532-0.910

0.104-0.222

0.142-0.278

0.267-0.274

00.295-0.967

0.853-0.960

0.259-0.906

总磷

监测值

0.04-0.08

0.12-0.18

0.04-0.09

0.07-0.09

0.03-0.09

0.05-0.13

0.02-0.05

0.02-0.04

0.2

标准指数

0.2-0.4

0.6-0.9

0.2-0.45

0.35-0.45

0.15-0.45

0.25-0.65

0.1-0.25

0.1-0.2

监测值

ND

ND

ND

ND

ND

ND

ND-0.184

ND

1.0

标准指数

/

/

/

/

/

/

/

监测值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0.05


监测项

统计因子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标准限

W1

W2

W1

W2

W1

W2

W1

W2

5.7×10-4

5.4×10-4

标准指数

/

/

/

/

0-0.0114

0-0.0108

/

/

监测值

ND-0.023

ND

0.017-0.028

ND

ND

ND

ND-0.199

ND

1.0

标准指数

0-0.023

/

0.017-0.028

/

/

/

/

六价铬

监测值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0.05

标准指数

/

/

/

/

/

/

/

/

监测值

ND

ND

1.4×10-4-

1.6×10-4

1.8×10-4-

2.4×10-4

1.10×10-3-

3.36×10-3

9.8×10-4-

2.07×10-3

ND

ND

0.005

标准指数

/

/

0.028-0.032

0.036-0.048

0.22-0.672

0.196-0.414

/

/

监测值

ND-4×10-5

ND

ND-6×10-5

ND-8×10-5

ND

ND

ND

ND

0.0001

标准指数

0-0.4

/

0-0.6

0-0.8

/

/

/

/

监测值

3×10-4-

4×10-4

3×10-4-

4×10-4

3×10-4-

5×10-4

3×10-4-

5×10-4

ND

ND

ND

ND

0.05

标准指数

0.006-0.008

0.006-0.008

0.006-0.01

0.006-0.01

/

/

/

/

氰化物

监测值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0.2

标准指数

/

/

/

/

/

/

/

/

动植物

监测值

0.33-1.16

0.33-0.95

ND

ND

0.06-0.09

ND-0.08

0.06-0.09

0.06-0.09

/

标准指数

/

/

/

/

/

/

/

/


监测项

统计因子

1季度

2季度

3季度

4季度

标准限

W1

W2

W1

W2

W1

W2

W1

W2

石油类

监测值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0.05

标准指数

/

/

/

/

/

/

/

/

硫化物

监测值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0.2

标准指数

/

/

/

/

/

/

/

/

挥发酚

监测值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0.005

标准指数

/

/

/

/

/

/

/

/

阴离子

表面活性剂

监测值

ND

ND

ND

ND

ND

ND

ND

ND

0.2

标准指数

/

/

/

/

/

/

/

/

粪大肠菌群

监测值

1.7×103-

2.8×103

3.5×103-

5.4×103

1.7×103-

2.4×103

1.1×103-

3.5×103

1.3×103-

3.5×103

2.2×103-

2.4×103

2.4×102-

3.9×102

1.7×102-

3.2×102

10000

标准指数

0.17-0.28

0.35-0.54

0.17-0.24

0.11-0.35

0.13-0.35

0.22-0.24

0.024-0.039

0.017-0.032

由上表可知,园区自行监测的各项地表水监测数据,各监测点位的各项监测因子均达到了《地表水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III 类。


③地下水

2.1-8    地下水监测和评价结果

监测项目

统计指标

监测值

标准限值

GW1

GW2

pH

监测范围

7.0-7.1

7.0-7.2

6.5-8.5(无量纲)

标准指数

0-0.05

0-0.1

总硬度

监测范围

323-328

303-305

450mg/L

标准指数

0.72-0.73

0.67-0.68

耗氧量

监测范围

1.18-1.34

0.99-1.16

3.0mg/L

标准指数

0.39-0.45

0.33-0.39

氨氮

监测范围

0.171-0.228

0.097-0.134

0.5mg/L

标准指数

0.342-0.456

0.194-0.268

监测范围

0.013-0.014

0.055-0.061

0.10mg/L

标准指数

0.13-0.14

0.55-0.61

监测范围

ND

ND

1.00mg/L

标准指数

/

/

监测范围

ND

ND

0.01mg/L

标准指数

/

/

监测范围

3.4×10-4-4.4×10-4

2. 1×10-4-3.5×10-4

0.005mg/L

标准指数

0.068-0.088

0.042-0.07

监测范围

ND

ND

0.001mg/L

标准指数

/

/

监测范围

ND

ND

0.01mg/L

标准指数

/

/

六价铬

监测范围

ND

ND

0.05mg/L

标准指数

/

/

总大肠菌群

监测范围

ND

ND

30MPN/L

标准指数

/

/

硝酸盐(以N计)

监测范围

0.09-0.10

0.09-0.10

20.0mg/L

标准指数

0.0045-0.005

0.0045-0.005

亚硝酸盐

监测范围

0.004-0.005

0.007

1.00mg/L

标准指数

0.004-0.005

0.007

氯化物

监测范围

3.67-4.19

3.23-3.60

250mg/L

标准指数

0.015-0.017

0.013-0.014


监测项目

统计指标

监测值

标准限值

GW1

GW2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监测范围

ND

ND

0.3mg/L

标准指数

/

/

硫化物

监测范围

ND

ND

0.02mg/L

标准指数

/

/

挥发酚类(以苯酚计)

监测范围

ND

ND

0.002mg/L

标准指数

/

/

从上表的监测数据可知,园区地下水自行监测数据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④土壤

2.1-9    土壤监测和评价结果

监测项目

监测值

GB36600-2018

1 第二类用地筛

选值

园区南部

园区东南部

园区北部

35.3

27.3

31.7

60

0.10

0.12

0.07

38

24

23

28

800

0.34

1.33

0.27

65

25

21

31

18000

32

27

53

900

六价铬

ND

ND

ND

5.7

四氯化碳

ND

ND

ND

2.8

氯仿

ND

ND

ND

0.9

氯甲烷

ND

ND

ND

37

1, 1-二氯乙烷

ND

ND

ND

9

1,2-二氯乙烷

ND

ND

ND

5

1, 1-二氯乙烯

ND

ND

ND

66

1,2-二氯乙烯

ND

ND

ND

596

1,2-二氯乙烯

ND

ND

ND

54

二氯甲烷

ND

ND

ND

616

1,2-二氯丙烷

ND

ND

ND

5

1, 1,1,2-四氯乙烷

ND

ND

ND

10

1, 1,2,2-四氯乙烷

ND

ND

ND

6.8


监测项目

监测值

GB36600-2018

1 第二类用地筛

选值

园区南部

园区东南部

园区北部

四氯乙烯

ND

ND

ND

53

1,1,1-三氯乙烷

ND

ND

ND

840

1, 1,2-三氯乙烷

ND

ND

ND

2.8

三氯乙烯

ND

ND

ND

2.8

1,2,3-三氯丙烷

ND

ND

ND

0.5

氯乙烯

ND

ND

ND

0.43

ND

ND

ND

4

氯苯

ND

ND

ND

270

1,2-二氯苯

ND

ND

ND

560

1,4-二氯苯

ND

ND

ND

20

乙苯

ND

ND

ND

28

苯乙烯

ND

ND

ND

1290

甲苯

ND

ND

ND

1200

-二甲苯+-二甲苯

ND

ND

ND

570

-二甲苯

ND

ND

ND

640

苯胺

ND

ND

ND

260

硝基苯

ND

ND

ND

76

2-氯酚

ND

ND

ND

2256

苯并[a]

ND

ND

ND

15

苯并[a]

ND

ND

ND

1.5

苯并[b]荧蒽

ND

ND

ND

15

苯并[k]荧蒽

ND

ND

ND

151

ND

ND

ND

1293

二苯并[a,h]

ND

ND

ND

1.5

茚并[1,2,3-cd]

ND

ND

ND

15

ND

ND

ND

70

从上表的监测数据可知,园区土壤自行监测数据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1  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限值要求。

④噪声


2.1-10    环境噪声监测和评价结果    位(dB(A)

序号

监测时间

监测值

标准限值

是否达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N1

1季度

52.4-53.2

43.4-43.6

60

50

达标

2季度

50.9-54.9

41.9-46.9

60

50

达标

3季度

49.8-50.6

45.3-45.9

60

50

达标

4季度

48.0-50.7

45.3-46.6

60

50

达标

N2

1季度

53.6-54.7

44.4-45.0

60

50

达标

2季度

53.1-58.5

42.3-48.5

60

50

达标

3季度

55.7-57.9

47.5-47.9

60

50

达标

4季度

55.3-55.7

46.3-47.7

60

50

达标

N3

1季度

53.3-53.9

43.0-44.4

60

50

达标

2季度

45.4-56.0

39.2-48.0

60

50

达标

3季度

51.8-57.3

40.5-40.8

60

50

达标

4季度

57.4-58.2

45.4-45.8

60

50

达标

N4

1季度

59.3-59.3

48.1-49.5

60

50

达标

2季度

53.5-55.3

45.6-48.1

60

50

达标

3季度

57.5-58.3

46.4-47.4

60

50

达标

4季度

58.2-59.0

45.5-46.2

60

50

达标

N5

1季度

56.3-57.0

46.3-46.6

60

50

达标

2季度

53.1-56.4

42.6-45.1

60

50

达标

3季度

58.6-58.6

47.7-47.9

60

50

达标

4季度

58.7-59.2

45.6-47.2

60

50

达标

N6

1季度

54.6-56.3

44.5-45.5

60

50

达标

2季度

54.4-59.3

45.3-45.5

60

50

达标

3季度

55.2-56.1

42.1-45.9

60

50

达标

4季度

58.1-58.7

45.6-47.5

60

50

达标

N7

1季度

54.8-56.2

44.5-45.4

60

50

达标

2季度

54.3-59.2

42.7-45.6

60

50

达标

3季度

58.4-59.3

40.7-47.5

60

50

达标

4季度

59.9-59.9

46.9-49.1

60

50

达标

N8

1季度

55.6-58.9

45.8-48.3

60

50

达标

2季度

53.0-54.6

42.3-44.8

60

50

达标

3季度

58.6-59.9

48.6-48.8

60

50

达标


序号

监测时间

监测值

标准限值

是否达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4季度

58.8-59.5

46.9-49.2

60

50

达标

N9

1季度

52.1-52.8

42.6-43.2

60

50

达标

2季度

53.1-58.0

42.2-45.6

60

50

达标

3季度

55.2-56.0

47.6-48.7

60

50

达标

4季度

55.1-58.5

42.8-43.8

60

50

达标

N10

1季度

57.9-58.1

46.1-47.5

60

50

达标

2季度

52.7-58.5

44.5-48.5

60

50

达标

3季度

55.7-58.0

41.9-42.8

60

50

达标

4季度

55.7-56.9

47.7-49.0

60

50

达标

从上表的监测数据可知,园区监测数据中,各监测点声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根据环保部2016 10 26  日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文)的要求,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本次分析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实施过程中与“三线一单”管控及符合性分析以“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依据,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线一”的落实情况见下表。

2.2-1    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落实情况一览表

管控维度

清单中管控要求

高新区落实情况

空间布局

1.1 禁止建设制浆造纸等废水、废

园区现有湘丰纸业、康业生物和瀚星


管控维度

清单中管控要求

高新区落实情况

约束

气、噪声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

纸业3 个造纸企业都不属于制浆造纸等废水、废气、噪声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

1.2 合理优化工业布局,在不同性质的工业企业间、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其他配套服务用地间设置合理的间隔距离,防止互相干扰。

园区已优化工业布局,建设地块因项目建设需要,分类规划,区块之间以干道或支路进行间隔、互相干扰。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废水

2.1.1 区块一的新扩区域及区块三加快配套截污管网建设,实行雨污分流。

2.1.2 区块一城东南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引入隆回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报水;区块二城南食品加工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引入隆回县华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入赧水。

2.1.3 区块三迈迹塘区食品加工废水和生活废水引入隆回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赧水。

1 、区块一的新扩区域管网与道路同步建设,实行雨污分流。区块三加快配套截污管网正在论证阶段。

2区块一城东南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已全部收集汇入隆回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后排入赧水河。区块二城南食品加工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已引入隆回县华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 标准后排入赧水。

3、区块三迈迹塘区食品加工废水和生活废水规划引入隆回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赧水。

2.2废气

2.2.1 对各企业工艺废气污染源,配置废气收集与处置净化装置,

1、园区工业企业按环评要求进行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工业废气以企业处理为主,分别采用脱硫、脱硝和除


管控维度

清单中管控要求

高新区落实情况

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达到排放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咸少园区内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大气排放重点企业执行<<隆回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限产限排要求。

2.2.2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改造升级低效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实施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原料替代、排放全过程控制。

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和减排。

尘除处理,涉及VOCs企业,按评价要求安装了废气收集处理装置。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大气排放重点企业严格执行《隆回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限产限排要求,以及上级要求开展。

2 、已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改造升级低效挥发性有机物处理设施,实施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原料替代、排放全过程控制。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协同治理和减排。

2.3固废:

2.3.1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2.3.2 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在线监管。

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了危险废物监管领导小组,并发布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监管实施方案,加强日常管理,采取分类收集,大力引导企业开展综合利用,对一般不于自身不能利用的采取返回原生产厂家进回收利用或由原供应商处置,对无法利用的采取委托方式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由涉危企业自行收集并分类暂存于自设的危废暂间进行安全贮存,及时转运,转运时执行转让运联单制度。

环境风险防控

3.1  园区应严格落实<<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严防环境突发事件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

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了环境风险应急领导小组,编制了《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 年修)(号:


管控维度

清单中管控要求

高新区落实情况

力。

430524-2025-016-G          430503-2025-006-G        430524-2025-028-G(省),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由管委会管理层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主要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和维护以及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工作等;工作机构为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现场抢险组、物资保障组、应急监测组、疏散警戒组。

3.2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对产生危险废物量较大的企业单独制定应急预案,其他在园区应急预案中制有专章。

3.3 以腾退工矿企业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园区无地块纳入风险地块,不存在修复问题,暂不需进行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能源:鼓励采取综合能源方式,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低碳能;持续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和

园区已于2017 年底取缔了燃煤锅炉,代之以成型生物质锅炉和集中供热。2025 年对园区内2 蒸吨及以下生物质


管控维度

清单中管控要求

高新区落实情况

绿色园区创建工作;2025 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233476.56 吨标准煤,单位 GDP能耗为0.1927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5745

标准煤/万元,"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强度降低 16% ,能源消费增74682.48吨标准煤。

锅炉进行了淘汰。

4.2 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实施节水行动,强化工业节水减排,推行工业水效"领跑者"制度;推进水资源化利用;2025 年,园区指标应符合相应行政区域的管控要求,隆回县用水总量不超过3.771 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 年下 12.13%

2025 年,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实施节水行动,强化工业节水减排,推行工业水效"领跑者"制度;推进水资源化利用。

4.3 土地资源:

强化土地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通过追加投资、转型改造,提高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和使用效率。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达到220万元/亩,工业用地地均税收 13万元/亩。

强化土地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鼓励对现有工业用地通过追加投资、转型改造,提高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和使用效率。

根据以上分析可知,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并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高新区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未超过原规划环


评近期总量控制指标值,能够确保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类资源利用程度并不会超出预期,能满足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准入负面清单,对入驻企业进行调控。因此,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后续开发过程持续加强对入园企业的管理的前提下,总体上能够满足“三线一单”的要求。

(三)水环境管理

1 、园区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1 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 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隆回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 1.5 m3/d ,实际处理规模约 1.2m3/d ,污水处理工艺为曝气沉砂+水解酸+A/A/O+气浮过滤+紫外消毒,在线监测达标 100%

隆回县工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工业污水处理厂厂内建设隆回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二期)工程,2025已完成前期手续,二期建成后工业污水处理厂规模由 1.5×104m3/d 升至3×104m3/d,污水处理厂拟采用“厂外污水→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AO生化池→二沉V型滤池→紫外光消毒池→出水”工艺,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

2 、园区涉水企业情况

2025 年园区现有工业污水排放的企业20 个,2025 度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约488.70万吨,日均排放量约 1.2万吨;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20 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 100%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35.67吨,HN3-N 0.62吨,其他因子(重金属等)0 t/a

3 、工业污水处理厂纳入水体环境质量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为元木山电站水坝下游控制段面,水功能区划三类,监测达标率 100% ,未出现超标因子,最大超标倍数0 倍。

4 双源地下水监测建设情况

根据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处地理位置,周边地域无集中式地下水供水点,园区污水经隆回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赧水,不影响地下水,因此,园区不涉及双源地下水监测事项。

5 、黑臭水体整治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 个,已完成整治0 个,未开工的0 个,修复中的0 个。

(四)大气环境管理

1 、园区涉气企业情况

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涉废气排放的企业35 个,其中涉VOCs企业为25 个,各企业建设时依照环评要求中废气污染物特性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并根据运行情况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改造。

2025 年,园区废气污染物排放分别为二氧化硫 12.3t/a ,氮氧化9.2t/a VOCs 7.3/a ,其他 0 t/a

2 、园区小微站运行情况

园区3 个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站,监测因子为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湿度、温度、大气压力、风速、风向。由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营运,根据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2025 年在线监测数据隆回高新区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较好。

3 、园区废气污染管理情况

2025年度,隆回高新区对辖区内所有涉生物质锅炉企业进行了


全面核实、汇总,分类建立了管理台账。确定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企业名单,并对相关企业进行走访沟通,已对5 家企业2 /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进行淘汰,整改完成率 100%

隆回高新区已引进隆回聚森清洁能源供热有限公司,总投资 1560万元建设生物质能集中供热项目, 目前湖南湘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隆回群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湖南和诚医药化学品有限公司、隆回县枫林工艺品有限公司、隆回县众星纸业有限公司5 家企业已采用集中供热。

园区无VOCs 重点监管企业单位。

(五)土壤环境管理

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在地原属于耕地、旱土及部分村民居住地,不涉及土壤污染,已做到达标排放。园区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管理,一般固废尽量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外运处置,对园区土壤不产生污染,无需进行土地整改或修复。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 100% ,没有超标因子,无土壤环境恶劣化现象。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0 个,已完成修复0 个,未开工修复的0 个,修复中的0 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2025 年,园区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 132个,其中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29 个。园区内小部分企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不规范,收集没有分类,混装现象较多,该利用的没有进行综合利用,将可利用的一般固废混入生活垃圾一并处理,减少了资源利用。园区涉危险废物企业均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收集、储存,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外运处置,在转运过程中严格执行转运联单制度。


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身没有工业固废处理能力,处理能力0t/a 。但根据现有条件已建设垃圾中转站 1 个,垃圾转运点2 个。园区已引进隆回县绿隆环保有限公司,建成废矿物油收集、储存中心建设项目,贮存类别主要为HW08900-199-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 900-249-08),贮存能力为960/年;该项目建成系统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移不及时、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加快补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管理短板,有效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最后一公里。

2025 年,固废通过综合利用、委托处理等方式对因废进行有效处置。年度内一般工业产生量4356.4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 32.65t/a自行处置0t/a ,外委处置4521. 12t/a 。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29 个,产生量 116.338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0t/a ,自行处置0t/a ,外委处 116.338t/a ,处理率 100%

(七)投诉及督察整改

1日常巡查

为全面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园区环境安全,根据省、市关于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的总体要求和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的统一步署,园区应急预案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2025 年,园区组织生态环境、 自然资源、城管等园区分局和执法队相关人员对和诚医药等重点化工企业和园区有可能涉重金的相关工企业进行排查,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集中执法、联合执法以及专项整治等形式,出动排查人员50余次,排查企35 余家。通过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已核查的企业无安全隐患,部分企业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也得到及时纠正。

2025年,经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园区内没有因环境风险


问题致整改的项目,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0 件,已完成整改0 件,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0 件,完成率 100%

检查内容包括:

①水污染处理。查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污泥处理、处置情况;

②大气污染处理。检查处理设施运行状态,台账记录,历史运行情况及处理效果等;

③固废处理。对一般固废,查看企业是否做好三防措施,对危险废物,查看其贮存是否合规,处理台账,运输是否有危废转移联单,危废处理单位是否有处理资质;

④检查生产车间的原料,是否有购买记录;

⑤检查生产现场、排污设施的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⑥查看各个排污口,是否标准规范;

⑦企业污染物外排的,是否对污染物进行检测,检测是否达标。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2025 年度未发生危废非法倾倒、转

移及处置事件。

2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情况

2025 1月园区完成了《隆回县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24  年修订版)》 编制及备案,备案号:

430524-2025-016-G(县)、430503-2025-006-G(市)、430524-2025-028-G(省)。

②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清单及相关管理制度

应急物资、装备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的重要物质保障,也是


保证应急队伍有效开展工作的基础。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企业内部应急资源和外部应急资源,园区建立了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装备紧急调度机制,做到应急装备资源共享,使有限的资源在应急处置中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根据应急预案的调查,园区配备了医用急救箱、应急照相器材、应急录音设备、防爆对讲机等应急物质及装备。一旦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对事件的可能影响进行分析、应急物资与设备的紧急动员与调用。

③应急演练

2025 年度,园区于2025 1028  日在隆回县绿隆环保有限公司开展了 1次隆回高新区“危废安全-202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2025 年度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八)园区信用评价

根据《湖南省2024 年度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结果》,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为合格园区。2025年,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完善。

2025年,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等规定的各项要求,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隆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在《湖南红网邵阳站》、《湖南省开发区网》、《华声在线邵阳频道》、《隆回新闻网》和《隆回政府门户网》以及各级网络、电视台等其它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开信息60 余条。

园区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坚持自行监测,适时完成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湘丰纸业、空气小微站等有在线监测的单位及上传在线数据,2025 年,各企业上传数据及时、完整。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1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

根据国家省市环保政策要求,园区聘请了第三方环境治理服务单位,在园区开展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工作,对园区及企业开展了环保知识宣贯及环境应急处置知识培训,对园区企业的环保设施进行排查及检查,及时梳理总结问题,指导企业规范建设、使用及维护相关环保设施,确保企业达标排污,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园区加强环境空气微站设施的运营管理及园区信息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及联网管理,保证园区在线监测数据与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平台及省监控平台实现稳定传输,并定期开展区域环境质量监测,园区生态环境质量良好。园区严格按照最新环保产业政策要求引进新企业、新项目,为入园企业提供选址优化、审批办理、排污许可、环保管理等链条式、全方位指导。

2 、统筹兼顾,环境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

根据生态环境部对工业园区管理的新思想,园区修订了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线一单”生态管控要求,园区的产业定位和产业布局严格执行已发布及正在修订的“三线一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的要求,对发展空间和产业准入进行严格管控,形成规范化环境准入管理机制。同时,园区已启动调区扩区工作,园区企业布局统筹考虑园区扩区规划布局,进一步优化企业及产业布局,推动园区产业及企业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发展及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新入园项目在投产前均已办理环保手续,且与园区产业准入条件不冲突。

3 、加强监管,环境管理措施进一步提升

园区已建立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并与省级监管平台联网。对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出口废水水质进行了联网,适时监控园区重点排


污单位的废气、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园区依托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的监察执法能力,对园区企业进行监察管理,主要包括环保督查、巡查、入驻项目审核及审批、项目的执法检查等。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加强园区的日常监督管理,包括企业环保检查、入驻项目预审核、园区企业环保指导、环保制度宣贯等。

园区在园区环保管家的技术支持下,开展对企业环保方面的帮扶,指导企业按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申报、及时完成企业环保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企业不断完善环保治理设施。在日常监管中及时指出企业的环保问题并督促企业整改。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园区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4 、加强园区污水管网设施维护工作

2025年度园区,进一步加强污水管网的检查检修及维护工作,同时对企业内部的排水管网进行定期巡查,督促企业及时修复排水管网,确保企业废水完全接至隆回县工业污水处理厂。

5 、企业环保意识及环境应急水平有所加强

企业环保意识有所加强,园区于2025 开展了企业环保知识培训,并进一步向企业宣贯环保制度及强调了环保的重要性,企业对环保法律法规认知有所提高,企业主动办理环保手续及按要求完成自行监测事项进一步提高,2025年度,园区在产的重点、简化管理企业均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开展了自行监测。园区及企业环境应急水平有所提高,园区于2025 10 月开展了一次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演练现场处置井然有序,动作比较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园区及企业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主要问题和难题


2025年,隆回高新区尽管在多方面取得较大成绩,但在园区生态管理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其表现如下:

1 、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难平衡。园区始终以经济发展与环境质量齐头并进共发展为目标,以生态优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抓手,积极开展生态经济项目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园区环保管理的资金投入较大,本地财政压力很大,园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依然任重道远,需保障生态经济持续提升。

2 、企业环保执行力度不够,园区无环保执法权力。园区设置专人负责园区环境管理方面的工作,并聘请第三方治理服务单位,但园区无执法权,对企业相关环保问题整改的执行效果不够,环保监管主要依托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园区环保自行监察能力及环保管理能力需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1 、依托智慧管服平台,提升园区治理水平。强化隆回高新技术业开发区智慧运行服务平台在风险监测、安全监管、节能环保、运行分析、应急处置等业务方面的管理效能,提升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治理、经济运行、安全风险、综合服务等管控能力,助力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2 、强化“三线一单”刚性约束,严格环境准入,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强化证后监管,加大环境违法查处力度。

3 、强化环保知识培训,推动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学习,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企业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环境法制观念,提高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企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除险保安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4、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继续聘请第三方环保管家开展环保


一审: 二审: 三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数据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