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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界:
为了争取省级租赁奖补资金,2016年2月,县湘商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湘园办通知精神,将位于县湘商产业园内已经建成并投产的企业悉数向市湘商产业园申报租赁补贴,面积合计15.73万平方米。2017年12月5日,市湘商产业园办向我县下拨省级湘商产业园租赁投产企业租金补贴283.07万元。
根据隆办发〔2015〕6号文件第十七条规定:“对标准厂房新入驻企业登记并投产之日起按省里规定的年租金15%的标准予以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按年租金10%标准予以补贴,补贴期3年”,经租赁企业书面申请、园区管委会职能部门审核相关资料和实地查看,拟认定: 2015年度租赁投产企业8家,面积合计1.2796万平方米,2016年度租赁投产企业27家,面积合计6.356万平方米。经县湘商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对上述35家租赁企业的租金进行补贴,其中2015年度省级补贴9.21312万元,县级配套补贴6.14208万元;2016年省级补贴140.5755万元,县级配套补贴93.717万元。2个年度合计奖补资金249.6477万元,详情见附件1-4。所需经费从2015年度省级租赁投产企业租金补贴中进行调剂拨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8年5月2日-8日),如有异议,欢迎举报,举报电话0739-8168283。
隆回湘商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核:陈建军 刘旭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