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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公用事业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文件名称: 隆回县公用事业管理局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5-00017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公用事业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5-09-10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5-09-10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一、部门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城市公用事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制订和参与制订城镇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和科技发展规划。

3、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城镇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即城镇道路、路灯、广场、排水设施、人行道(除占破道的审批)等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4、负责城镇燃气行业管理(燃气、燃气器具)及隆回县燃气行业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对各建制镇公用设施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6、管理城镇公用事业国有资产,负责公用事业生产、计划、调查统计等有关工作。

7、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公用事业管理局编制人数为20人,实际人数74人,其中在职63人,离退休11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遗属补助人数1人,房屋面积136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354.7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08.7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2万元,本级专项资金拨款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354.77万元,是指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5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77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4.7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350.7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7.9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9.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1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是指单位用于燃气行业管理的专项工作经费。

(审核:邓文辉 王钧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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