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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隆回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文件名称: 2020年度隆回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1-0006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8-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8-15 有效期: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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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隆回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公用事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建设、城市绿化设施及公园的运行和维护服务,负责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照明、城区排水管网、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道路交通隔离护栏、地下管廊等市政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服务;负责县建制镇的市政公用设施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三)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隆回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财务部、园林绿化部、城市照明维护部、排水维护部、道路维护部、技术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隆回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隆回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899.70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389.44万元,增长11.09%,主要是因为其他收入增加;2020年度支出总计1759.05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95万元,比上年减少5.12%,主要是因为城乡社区支出和其他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34.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3.08万元,占71.30%;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占0.9%;事业收入24.11万元,占1.08%;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597.04万元,占26.7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5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5.18万元,占40.09%;项目支出1053.87万元,占59.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85.27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178.33万元,减少5.30%,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7.91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42.12万元,减少2.41%,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7.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9%,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12万元,减少2.41%,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7.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1705.57万元,占99.86%;卫生健康支出2.34万元,占0.1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4.3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0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02.69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705.57万元,支出决算为170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市政设施维护维修业务量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08万元,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健康体检经费未及时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4.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2.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1.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7.14万元,完成预算的65.5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预算的55.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21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上年度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万元,本年度公务接待业务增多,导致与上年度相比增幅过大。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9万元,支出决算为4.93万元,完成预算的71.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49万元,增加242.3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随着城区扩大,市政公用设施增多,市政设施维修维护业务量增大,公务用车增多;2、我单位市政工程作业车辆逐年老化,维修维护费用及油耗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1万元,占30.9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3万元,占69.0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0个、来宾300人次,主要是迎接各项业务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3万元,主要是维修费及车辆保险费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年初部门预算中小车编制数1辆,2020年4月由于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封存停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2.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27万元,减少8.2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05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培训,人数3人,内容为2020年度工程预决算定额培训;2020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8辆(指其他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其他用车),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皮卡车和货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其他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其他用车8辆均用于市政公用设施维修维护,没有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每年从预算大盘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支出,计入经济科目“其他交通费用”。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隆回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2:公用事业单位服务中心2020年整体支出服务评价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隆回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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