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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升旺燃气有限公司六都寨液化石油气充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文件名称: 隆回县升旺燃气有限公司六都寨液化石油气充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1-0140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发文日期: 2021-08-0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8-09 有效期: 永久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隆回县升旺燃气有限公司六都寨液化石油气充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189日至8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邮编:422200

联系电话:0739-82324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六都寨液化石油气充气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隆回县六都寨镇金龙温冲村

建设单位

隆回县升旺燃气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邵阳荣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隆回县升旺燃气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6万元),在隆回县六都寨镇金龙温冲村建设六都寨液化石油气充气站,占地面积9946m2,建设3100m3的液化石油气卧式储罐(地上)和150m3的卧式残液罐(地上),建成后预计年充装液化石油气8万瓶(1200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中必须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工程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建筑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修建废水隔油沉淀池,对施工污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降尘,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按照市、县人民政府《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管理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工地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做好土石方平衡,施工弃土及时回填,建筑垃圾按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妥善处置,采取封闭运输措施。

2、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充装车间通风换气,定期对设备与管线组件进行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项目有机废气厂区内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附录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

3、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储罐喷淋降温水经凉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地施肥;初期雨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周边雨水沟渠。

4、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合理布局运转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基底加厚,设置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等措施降低项目运营期的厂界噪声。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来源液化气罐瓶检验时产生的不合格钢瓶、液化气钢瓶抽残产生的残液、员工产生生活垃圾。不合格钢瓶送有资质的钢瓶处理单位处理。钢瓶残液、初期雨水沉淀池废油、油泥等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2013年修改单管理。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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