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推广应用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场所标识码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推广应用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场所标识码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2-00302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横板桥镇
发文日期: 2022-02-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2-19 有效期: 永久

关于推广应用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场所标识码的通知

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各事业站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推广应用湖南省居民健康码场所标识码的通知》(隆疫指发2022〕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的“四方责任”,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全镇将全面推进“场所码”的使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快速推进“场所码”使用,全面精准掌握进出各公共场所封闭空间人员的流动轨迹,便于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现密接、次密接的快速分析研判;及时限制红码、黄码以及隔离、管控人员进入公共场所,辅助支撑风险地区流入我人员的管控工作。

二、推广程序

(一全面推广。在全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医疗卫生、文旅广体、教育、娱乐、服务、餐饮等公共场所,车站、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场所,沿街门店、公共停车场、社区、工厂、企业等场所进行全面推广。

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负责指导“场所码”的应用推广工作,明确各场所的管理单位及责任人,安排专人督导、专人值守。

镇派出所负责本单位及公安监管场所、执法办案场所公安窗口、酒店、宾馆旅馆等“场所码”应用推广工作,提供二维码标准地名地址信息,并保证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基于数据开展流调分析。

镇交警中队、运管所负责本单位及公共交通工具“场所码”应用推广工作,严格落实进站、上车人员扫码。

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本单位及餐馆、药店、冷链经营场所等“场所码”应用推广工作。

中心校:负责辖区内所有学校“场所码”的应用推广工作,严格落实入校人员的扫码工作。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及督促所管辖企、事业单位“场所码”应用推广工作,提供场所及各类入口底数、明确负责人员,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社区负责辖区内的各公共场所“场所码”的全面推广使用,做到应用尽用,不留空档。

(二如实申领。各场所管理员通过登录湖南居民健康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在线上进行申领,如实登记场所信息,申领各场所的“场所码”(具体申领流程见附件,重点场所有多处入口的,按一门一码申领。申领过程中的第三步,在描述内填写详细地址以便后台自动识别审核,未填写的不予以审核通过)。

(三及时审核。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专人负责属地内重点场所的“场所码”审批。

(四)规范使用。各场所管理员在申领“场所码”后及时打印并粘贴,无论“平时”、“战时”,安排专人负责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扫码工作,严格执行“一门一码、逢进必扫”要求,确保进入场所人员信息收集完整精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村(社区)、各部门,要把推广使用“场所码”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责任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切实把“场所码”的推广使用工作抓实抓紧抓准抓细。

(二迅速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对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切实落实全面推广使用“场所码”的总体要求,精准把握“场所码”的操作要点、程序和方法,严格规范操作,确保查验落地落实。

(三确保工作实效。村(社区)书记、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调度“场所码”应用推广情况,负责指导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场所码申领使用方法,对督导发现“场所码”推广不力、管理流于形式,未落实“应张贴未张贴、应扫码未扫码”的场所和主管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造成在出现本地感染病例时,导致数据采集困难的,将开展责任倒查和实行顶格追责。

(四加强督查调度。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不定期组织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场所码”推广使用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强化数据分析和预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指挥部“场所码”应用技术指导员:*,联系电话:136****6476

横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9  

附件:湖南省场所码操作手册-手机端


附件:

湖南省场所码操作手册—手机端

1“场所码”申领入口

使用微信打开“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公众号,点击“健康卡”进入健康卡首页后点击“便民服务——场所码”。

1 2

或者直接扫以下二维码直接进入申领“场所码”。

2、申领“场所码”

第一步:进入“场所码”主页面,点击“申领场所码”(图 3)进入申领信息填写页面(图 4)。

3


第二步:如实填写责任人信息、场所信息,选择场所基本地址后会跳转到地图选点页面(图 5)选择具体位置后会自动帮您填写详细地址。

4 5

第三步:填写入口名称(同一场所的入口名称不得重复)以及描述信息,确认无误后点   “确认提交”。(注:描述内填写详细地址以便后台自动识别审核,未填写的不予以审核通过。)

6


3、查看申领记录

在主页面点击“申领记录”,即可查询当前微信用户申领的场所码信息(图 7)。可通过手机、身份证进行精确查询。

一、在查询列表点击记录上的“修改场所信息”按钮可对场所的基本信息进行修改操作。

二、在查询列表点击记录上“一门一码”的“查看”按钮,可查看入口对应的“场所码”或者修改入口名称(图 9)

三、 在查询列表点击记录上“新增入口”按钮,可新增一门一码的入口信息

注:对已审核通过的记录无法进行修改场所的基本信息

7 8


9 10


4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工作人员登录湖南省疫情防控系统,选择场所码管理,选择区县、街道。点击查询,从列表中找到需要审核的场所,点击审核,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通过,审核完成。




11


点击查询,刷新审核状态,审核成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审核人员对其审批的场所负责监管该场所场所码的运行情况。

12


5、领取下载“场所码”

点击下载场所码,点击确认,点击下载,打开查看,场所码下载完成。


13


6、打印、张贴

生成的场所码如下图所示,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采用A3彩色打印,压塑覆膜,并统一指导在场所入口明显处粘贴、悬挂。为方便群众扫码,建议防疫场所码粘贴、悬挂上边缘距离地面高度1.7米。

(样图)

一审: 二审: 三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数据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