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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花门街道办事处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花门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 部门职责
花门街道办事处属县委、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县人民政府领导,行使县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基本职责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社区、行政村的工作,支持、帮助社区、行政村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街道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县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花门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包括: 6个党政机构,1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4个直属事业单位,属县财政直接预算,执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二)决算单位构成。花门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花门街道办机关及其所属全额拨款中心、大队、站所。分为街道办机关(行政人员)和二级事业机构(事业人员)。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总计4994.9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518.41万元,增长43.68%;支出总计4229.01,与2019年相比,增加752.46万元,增长21.64%。主要是因为村级运转经费的增加,扶贫、防疫等各项工作投入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994.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94.9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2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5.79万元,占94.25%;项目支出243.22万元,占5.7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994.9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518.41万元,增长43.68%;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229.01,与2019年相比,增加752.46万元,增长21.64%。主要是因为村级运转经费的增加,扶贫、防疫等各项工作投入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01.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2.46万元,增长21.64%。主要是因为村级运转经费的增加,扶贫、防疫等各项工作投入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01.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43.39万元,占67.6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16.54万元,占9.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3万元,占0.73%;卫生健康支出33.39万元,占0.79%;农林水支出876.87万元,占20.8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84.97万元,调整预算为4201.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201.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5.6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91.43万元,调整年初预算为866.59万元,支出决算为859.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22%,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伤残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尚未报账结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尚未报账结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5.05万元,支出决算为3.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0.4%,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肖爱军与市劳教所纠纷维稳经费尚未报账结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93.54万元,调整预算为1136.98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1268.36万元,支出决算为794.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2.61%,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神病住院治疗经费、六小设施建设资金等尚未报账结算。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46.67万元,支出决算为38.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24%,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烟叶税返回等尚未报账结算。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纪(工)委办公设备经费尚未报账结算。
9、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419.94万元,支出决算为416.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19%,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居环境“三大行动”整治专项经费尚未报账结算。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8.93万元,支出决算为8.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12.1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10.31万元,支出决算为10.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23.08万元,支出决算为23.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尚未报账结算。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71.2万元,支出决算为7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1029.98万元,支出决算为785.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6.28%,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村委会和党支部补助支出尚未拨付。
2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资金尚未报账结算。
2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85.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59.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7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926.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2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77万元,支出决算为49.92万元,完成预算的98.3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原因是均无预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6.79万元,支出决算为26.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增加25.96万元,增长320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扶贫等全国普查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3.98万元,支出决算为23.14万元,完成预算的9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运行维护费有所减少,与上年相比增加21.78万元,增长99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购买一辆公务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79万元,占53.6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14万元,占46.3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7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30个、来宾3426人次,主要是扶贫、防疫等各项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98万元,花门街道办事处机关更新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6万元,主要是购买新车保险费、日常加油、保养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6.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29.59万元,增长211.94%。主要原因是:扶贫、防疫等各项工作投入的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0.18万元,用于召开扶贫、防汛、驻村等会议,人数8950人,内容为召开扶贫、防汛、驻村等会议;开支培训费3.24万元,用于开展扶贫、农业生产、党员春冬培训,人数810人,内容为开展扶贫、农业生产、党员春冬培训。2020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花门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