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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实做好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隆财绩[2019]1号)文件精神,经相关业务股室全面综合评价,我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等级“良”。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本单位隶属于隆回县交通运输局,副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编制人数16人,目前全所共有干部职工15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0人。单位内设综合股、安全监督股(船舶船员股)、运输管理股、航道管理股、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股。
(二)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水路交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实施水路交通地方性规章、规划和技术规范。
2、依据法律法规授权和主管局委托权限,负责辖区内水路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工作;负责监督落实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和学生乘船交接制度;负责监控、整改水上交通安全隐患;负责对码头、渡口、船舶和水上设施进行日常安全检查;负责水上交通一般等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挖砂船碍航性审核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4、负责辖区内渡工和小型船舶船员的培训、考试与发证工作;负责船舶登记资料收集和三类及三类以上船员注册和船员适任证书申请受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长度20米以内非载客船舶、水上设施和20客位以内载客船舶的建造检验;负责船舶、水上设施的劳动检验。
6、负责辖区内水路运输及运输服务市场、港口装卸搬运市场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港口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港口行政许可的初审;负责组织运力调配,协调水路战备军事运输工作。
7、负责辖区内航道行政管理、航道养护、航标设施及通航设施管理工作,参与协调水资源综合利用;负责辖区内中小型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8、负责辖区内水路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采集上报工作。
9、负责辖区水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
10、参与编制河道采砂规范计划、河道采砂办理许可证会签工作。
11、承办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一)2018年度预算基本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经费和专项预算经费。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财政预算收入442.9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442.96万元,非税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42.9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支出442.96万元。
(二)2018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1、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度总收入:442.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2.96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收入0万元。
2.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2018年度总支出44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96万元,项目支出315万元。
基本支出127.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6万元。
项目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僵尸船”专项整治和“非法砂石码头”专项整治。
(三)基本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18年度基本支出127.96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6.44万元。
(四)“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1.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6.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圆满完成水路春运运输任务。
2018年春运,我县共投入水路客渡船25艘,完成旅客运输量2.5万余人次,与去年同期略有增加。出动海事执法人员90人次,检查船舶100余艘次,纠正船舶违章20余艘次;发布手机信息400条;编辑水路春运简报2期。
(二)“僵尸船”暨非法砂石码头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显著。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河长2、3、4号令和《邵阳市开展“僵尸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隆回县非法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整治要求,确保辖区水域内的航运安全、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我处全体海事人员全力以赴积极参加县“僵尸船”暨非法砂石场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并圆满完成整治任务。全县共拆解193艘“僵尸船”,拆解率100%;32处182个民用船舶汛期固船桩全部竣工,并在全县范围内发布公告;11处涉砂船舶汛期停泊区全部建成,已投入使用;28个违法砂石场已全面关停,砂石场清理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在用船舶200余艘全面落实“五个管理措施”;14个留用砂石码头正在逐步规范。
(三)水路视频监管力度明显。为确保水上安全视频监控发挥全方位监控作用,今年我处采取五项措施强化管理。一是严格值班制度。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月编排值班表,严格考勤考核。二是明确岗位责任。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值班时必须认真记录违章情况,发现违法违章情况后及时通过电话或高频发出整改指令,必要时向领导请示汇报。三是突出监控重点。根据水上安全工作实际和监控资料的汇总分析,及时调整明确一段时期内的监控重点。四是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立即通知当事人或相关乡镇马上进行处理,并跟踪落实的整改情况。五是加强设备管理维护。今年超载、不穿(拿)救生衣(浮具)过渡等违法行为基本得到了遏制。
(四)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我处一是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思想不动摇,强化“一把手”负责制,着力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二是加强水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一方面认真组织全体海事人员参加干部职工大会和每周五的学习例会,学习领会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水上交通法律法规,交流经验,提高海事执法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筑牢海事人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另一方面采取集中教育、分片组织等方式加强辖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及时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对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11月6-9日召开了“2018隆回县水上交通培训会议暨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培训会议”,部署相关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共组织执法巡查148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0次,累计检查船舶300余艘次,共查处安全隐患56项,当场立即整改52项,均100%整改到位。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件,共计罚款3000元。
(五)确保汛期水上安全。今年汛期未发生1起船舶走锚事件,保障了辖区船舶安全度汛。我处结合网格化监管和汛期工作计划,一是加大检查频次,兵分三路,除了开展每周不少于2次的水、陆巡航巡查,还结合各类专项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严厉查处客渡船舶超员超载、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二是主汛期前“地毯式”排查各类隐患,确保洪峰过境辖区安全无险情。在主汛期前,我处安排执法人员对辖区固船桩、32个停船区进行了“地毯式”排查,确保锚地、缆桩等系缆设备安全可靠,要求业主加强值班值守,加强系缆设备日常检查,保持手机通畅,及时接受、响应海事机构及其它机构发布的大风、洪水等预警信息,及时报告险情,做好应急准备。三是认真抓好汛期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落实值班人员,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四是持续加强视频监管,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督促和指导视频监控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履职。汛期期间,值班人员坚守岗位,没有出现漏岗、离岗等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传递。五是加强水情、汛情及天气预警信息传递。积极与当地气象、水文、水电部门沟通协调,掌握信息,利用水情平台及时发布辖区江河水位及气象情况,果断采取停航封渡或限制通航等交通管制措施。同时要求所有海事人员牢固树立保安全、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真正抓紧、抓早、抓实,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健全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好救援装备及物资,确保其处于临战状态。
(六)开展应急演练。根据辖区实际及时完善和修订应急预案,重视应急队伍建设,补足相应的安全环保应急设施设备。落实企业应急救援主体责任,指导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活动自主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演练。6月19日,在三阁司镇付家渡开展了渡口安全度汛应急演练,演练科目分“人员疏散、设备抢救;地灾抢险、群众疏散、水上救援;伤员抢救;漂浮物打捞”四个项目。此次演练旨在提高海事执法人员及全体水上从业人员自身应急救援能力。
(七)督促指导乡镇抓好安全管理。我处抓住安全例检、“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的时机,及时督促和指导有船乡镇配齐船舶管理员,建立和完善好水上安全制度和各类资料。还常派出执法工作人员参与乡镇安全例会,对水路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并对当前重点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协助乡镇抓好自用船舶的管理以及各类船舶的安全检查,认真督促各有船乡镇把“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救生衣“两个100%”等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要求管船人员严格检查旅客随船携带物品,防止人货混装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船。督促各重点渡口码头乡镇管船员、签单员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职,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超载、冒险和冒雾航行等违法行为。
(八)抓好执法装备管理及渡船维修管理。我处重视执法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指定专人负责执法车辆和海巡船艇及渡船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健全了海巡艇安全管理制度,细化了船艇管理、巡航、维修、维护工作。并制定了科学的合理的值班制度,坚持从严、定时不定时地进行抽查,防止人员脱岗、漏岗和误岗,确保了24小时有人值班管护海巡艇。本年度,未发生一起因执法设备故障导致的事故。
(九)抓好涉水环境保护。多措并举,全面落实赧水隆回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到安全、环境“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坚决落实和船舶污染防治各项环保措施,加强辖区船舶防污染治理监管工作。通过船舶及渡口码头污染治理专项工作的开展,达到船舶油污、垃圾上岸处置,码头生产生活垃圾分类堆放,渡口码头周边水域水上无油污、漂浮物,砂石码头道路硬化并安装喷淋设施、料堆全覆盖、加工设备全封闭,彻底达到低粉尘、低噪音、干净、整洁、卫生,并在6月份前陆续关闭了28非法砂石码头。严禁船舶向水体排放残油、废油、倾倒船舶垃圾或其它污染物,督促企业完善相关记录和规范档案资料。重点对我县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进行防污染检查。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思想不动摇,强化“一把手”负责制,着力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参加,班子成员坚持巡航巡查安全联系责任制,切实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十)做好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一是抓好责任落实。成立七江镇新元村精准扶贫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处党书记罗辉亲自负责蹲点,村层层落实责任,包组包户开展帮扶工作。二是帮难解困。把对贫困户的帮扶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点工作来抓,不仅在节假日慰问困难党员、贫困户,而且常常在深入基层一线时,主动跟帮扶对象拉家常,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帮扶单位和责任人的关心和温暖。三是进村入户心连心。积极开展驻村入户真情大行动,掌握了解帮扶村基本情况,进村入户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走访所有农户,重点针对“七类”对象户,了解家庭情况和达标情况,建好台账,做到底数清、任务明、真情帮;制定补短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四是扎实帮扶投入。采取单位帮、个人扶的方式,节约单位经费和个人开支,加大对村和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投入。
四、 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我县辖区通航水域近76公里,其中渡口24处,客运码头2处,渡船24艘,客运船舶1艘。由于财政投入少,加之渡运属公益性质,收费低,导致渡口渡工收入低,渡船维护、运营费用高,没有人才及年轻劳动力进入,极度缺乏后备力量。我县白沙渡因找不到渡工,造成停渡两年,群众意见很大,乡镇船舶非法载人监管难度增大,水上交通安全风险不可控因素增多。建议增加渡工、签单员补贴及渡船维护财政性资金投入,提高从业人员待遇,破解水运从业人员进入瓶颈,吸引更优秀的劳动力进入水运行业。在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的前提下,增加财政性资金投入。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7月30日
附件3
隆回县地方海事处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基础数据表
(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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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盖章) |
隆回县地方海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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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数 |
16人 |
实有人数 |
1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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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概述 |
负责全县所辖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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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入(万元) |
县财政预算安排 |
442.96万元 |
非税收入 |
无 |
合计 |
442.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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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省市安排资金 |
无 |
其他收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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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出 (万元) |
基本支出 |
127.96万元 |
项目支出 |
315万元 |
合计 |
442.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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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三公经费支出 |
6.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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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情况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情况 |
是否存在超编超配人员: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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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管理情况 |
是否制定“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是√ 否□ 招待费用是否明确招待标准和招待人数:是√ 否□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是否比上年度下降: 是√ 否□ 三公经费是否比年度下降: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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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
年度非税收入是否完成: 是√ 否□ 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 否□ 有无截留、坐支、转移等现象: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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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及金额 |
年度是否制定了政府采购计划:是√ □否 应采购金额 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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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 |
本年度是否追加了预算:是√ 否 R 本年度是否有结余: 是 否√,结余金额 0万元 预决算信息是否公开: 是√ 否□ 公开时间: 2018年 7 月 8日 公开方式:门户网站√ 单位内部□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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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是否制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 是√否□ 会计机构是否按规定设置: 是√ 否□ 会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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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
是否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是√ 否□ 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 有√无□ 资金使用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资金、乱发津补贴奖金现象: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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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
是否制定资产管理制度: 是√ 否□ 资产管理、保存、处置是否合理规范: 是√ 否□ 资产是否产权清晰、两证齐全:是√ 否□ 账、表、实、卡是否相符: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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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履行 |
重点工作是否全部完成且质量达标: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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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主要绩效 |
1、圆满完成水路春运运输任务。2、“僵尸船”暨非法砂石码头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显著。3、水路视频监管力度明显。4、加大安全监管力度。5、确保汛期水上安全。6、开展应急演练。7、督促指导乡镇抓好安全管理。8、抓好涉水环境保护。9、做好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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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结论 |
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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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建议 |
1、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 2、 完善资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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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
主管部门(盖章): |
填报人: 封洁艳 联系电话:138****6835 时间:2019年 7月 30日
注:自评结论填“优、良、中、差”。
( 一审: 二审: 刘敏华 三审: 张先哲 封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