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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田乡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文件名称: 荷田乡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2-00085 发文编号: 荷政发〔2012〕17号
公开目录: 县政府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荷田乡
发文日期: 2012-08-12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2-03-26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发[200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确保我乡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经乡安全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如下考核实施办法。

一、类别划分

2012年乡政府对全乡30个行政村和乡属相关单位及所有工矿企业进行考核评估,将考核对象划分为三大类别。一类单位,广庄宏兴石灰厂,青龙碎石场,阳范如碎石场。二类单位,阳子超红砖厂,阳恩明红砖厂,阳力红砖厂,荷田楠竹加工厂等。三类单位,荷田教育办,乡林业站,乡农机站,乡计生服务所,乡企业站,荷田中学,长鄄中学,荷田信用社,长鄄信用社和30个行政村。

二、奖惩措施

1、一、二类企业年终考核得分9095分退回风险押金,不奖不罚;得分95分以上为先进单位,责任人给予先进工作奖;得分80分至90分扣险风险押金20%;得分在70分至80分扣除风险抵押金50%70分以下(含70分)为不合格单位,风险押金全扣,被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奖励按乡人民政府奖励办法执行。

2、一、二类企业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3、三类单位年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为先进单位,责任人给予先进工作奖,考核得分7095分不奖不罚,70分以下(含70分)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当年不能评先评优。

三、考核办法

以乡人民政府与各单位签订的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为考核依据,按百分制进行考核,乡安监站将采取平时抽查与乡安全领导小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责任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平时检查占40分,年终检查考核占60分。

荷田乡人民政府

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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