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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田乡开展村级扶贫、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件名称: 荷田乡开展村级扶贫、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8-00143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荷田乡
发文日期: 2018-11-15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8-11-15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发电〔2018〕10号)和中共湖南省纪委《关于印发<湖南省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纪发〔2018〕2号)精神,认真开展村级扶贫、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聚焦乡、村责任主体,坚持问题导向,用1个月的时间,集中力量深入整治村级扶贫、民生领域“雁过拔毛”“以权谋私”“虚报工程量”等突出问题,构建村级扶贫、民生领域廉洁建设长效机制。

二、整治内容

扶贫、民生领域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

1、整治范围:

全面清查2014年以来各村的扶贫、民生项目实施情况;集体资产收入与处置情况。

2.整治对象:

违纪违规的乡属部门、村支两委干部及其他相关人员。

3、整治重点:

(1)扶贫资金与项目的安排、资产的处置,未经集体研究,搞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的行为。

(2)扶贫与民生项目的立项、预算、招投标、变更工程量、验收结算付款等环节,索拿卡要的行为;通过多头、重复、虚列项目和虚增工程量等方式骗取项目资金的行为。

(3)在扶贫资金的安排与使用中,中饱私囊、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乱发滥补等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搞优亲厚友,破坏公平的行为。

(4)不按规定执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

本次全乡扶贫、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由乡党委负主体责任,成立乡扶贫、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陈林习担任,副组长为欧阳向湘、胡乐清(常务),成员为陈立平、黄金武、邱清龙、刘建群、胡胜伦、邹坚、李简军、刘协、刘波勇,全面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由邱清龙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肖海冬、阳林、阳树江、谭鸣凤,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

各村设专项整治核查组:组长由驻村干部担任,成员为村监督委员成员。

四、工作步聚

此次专项整治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8年11月13日

在乡政府大会议室召开关于开展扶贫、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动员大会,进行工作部署。

参会人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巡察组人员、乡属部门负责人、各村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报帐员。

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村务公开栏张贴、村村响、各微信群进行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初步核查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16日

各村核查组严格对照整治内容,先广泛收集本村2014年以来的扶贫与民生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形成各村收支摸底表(不能漏,核查组签字后报专项整治办一份),再去核查收支清单的真实性,务必核实项目实际工程量。核查后形成实际收支核查清单,核查人员要在上面签字,签字后的实际收支核查清单复印件在全村各组公示,原件于11月16日前交到乡专项整治办。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核查组人员签字后上报乡专项整治办。

第三阶段:交叉复查2018年11月17日-2018年11月23日

对各村上报的实际收支核查表,乡党委本着利益回避原则,安排力量组成复查组,进行交叉复查,复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并签字,交乡专项整治办保存。

第四阶段:汇总分析 (2018年11月23日-2018年11月25日)

由乡专项整治办对各村的收支摸底表、核查表、复查表和核查、复查问题清单,以及群众反映举报材料进行归纳汇总,进行系统分析形成专题报告,交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安排整改。整治办收到的表格、清单同时复印一份连同形成的报告与乡党委整改意见报县委巡察办。

第五阶段:整改落实(2018年11月26日-2018年12月12日

本次专项整治,乡党委要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整治整改。对清查出来的问题,按一般性、违规、违纪、违法分类处置。方案、分类处置结果报县委巡察办。

第六阶段:建章立制 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14日

制度是治本之策,本阶段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根源,建立起切实管用的廉政防控制度,形成群众监督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扶贫、民生领域突出问题。

五、工作纪律要求

此次专项整治,是为了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的重大政治行动,也是对村支两委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全体乡村两级干部务必认真落实乡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村支两委及村民必须积级配合核查组的工作。

核查与复查中出现核查不实、包庇、隐瞒行为的,对应该发现的问题而没发现的按失职处理,对发现问题故意隐瞒不报的按渎职处理。

核查与复查过程中,对阻拦等不配合工作的,以对抗政治巡察论处,工作人员一律先停职,再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不是工作人员的,一律以妨碍公务论处,由政法部门依法进行打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中共荷田乡委员会

2018年11月12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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