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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生态事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虎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本级以及所属全额拨款中心、大队、站所,分为乡政府机关(行政人员)和二级事业机构(事业人员)。
第二部分
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34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8.41万元,增长31.33%,主要是因为2024年人员增加且本年度10月份以后县主管部门的专项经费通过预算内指标下达,导致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3.34万元,占80.03%;其他收入467.46万元,占19.9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8.85万元,占68.73%;项目支出731.96万元,占31.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73.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0.95万元,增长5.1%,主要是因为2024年人员增加且本年度10月份以后县主管部门的专项经费通过预算内指标下达,导致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73.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0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0.95万元,增长5.1%,主要是因为2024年人员增加且本年度10月份以后县主管部门的专项经费通过预算内指标下达,导致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73.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6.4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4万元,农林水支出589.9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7万元,灾害防止及应急管理支出2万元,其他支出19.9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73.3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7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
年初预算为1136.49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年初预算为93.8万元,支出决算为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年初预算为10.45万元,支出决算为1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
年初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城乡社区支出。
年初预算为4.14万元,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农林水支出。
年初预算589.96为万元,支出决算为58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交通运输支出。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9.67万元,支出决算为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灾害防止及应急管理支出。
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其他支出。
年初预算为19.93万元,支出决算为1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3.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2.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18.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7.2万元,完成预算的91.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完成预算的80.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0.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1万元,完成预算的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1.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1万元,占70.35%,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1万元,占29.6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82个、来宾3025人次,主要是上级调研检查指导、考察交流等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虎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维修(护)支出,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9.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78万元,增长15.15%。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且部分县级项目预算调整。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02万元,用于召开两会、安全生产会、禁毒会议、乡村两级干部会议、乡村振兴工作会议、退休老干部会议等各项工作会议,人数825人,内容为部署当前各项工作;开支培训费8.14万元,用于开展农业生产培训、旅游从业人员、民宿业主培训,党员培训、专业技能培训,人数6552人,内容为党内知识学习、旅游业及各项工作业务流程的学习;2024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21〕4号)的文件要求和指标体系开展评价,严格按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对虎形山瑶族乡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作出评价。2024年虎形山瑶族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设置分值共100分,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年度绩效指标80分(产出指标3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20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预算单位名称 |
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
||||||||
|
年度预 算申请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114.03 |
2340.8 |
2340.8 |
10 |
100% |
10 |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1853.41 |
其中:基本支出:23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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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性基金拨款:19.93 |
专项资金: |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
其他资金:467.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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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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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筑基固本,基层党建不断夯实 2. 做优做强,农业产业持续壮大 3. 强化治理,生态环境持续巩固 4. 提质培优,文旅产业蓬勃发展 5. 严防严控,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
完成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性 |
≧95% |
80% |
5 |
3 |
偏差原因:项目支出由上级追加预算,预算编制难以全部纳入。改进措施: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 |
||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95% |
100% |
5 |
5 |
|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90% |
95% |
5 |
4 |
偏差原因:因文旅发展,三公经费基本使用完。改进措施: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50% |
60% |
5 |
5 |
|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5 |
5 |
|
|||
|
工作实际完成率 |
=100% |
100% |
5 |
5 |
|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100% |
100% |
5 |
5 |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5 |
5 |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健全 |
健全 |
5 |
5 |
|
|||
|
成本指标 |
经费保障 |
2340.8万元 |
2340.8万元 |
5 |
5 |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
有效促进 |
促进 |
10 |
10 |
|
||
|
社会 效益 指标 |
服务对象人口数 |
≧17000 |
18415 |
10 |
1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整治情况 |
有效整治 |
形成 |
10 |
10 |
|
|||
|
绩 效 指 标 |
|
可持续 影响指标 |
长效管理机制 |
形成 |
形成 |
5 |
5 |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 对象 满意度 指标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98% |
5 |
5 |
|
||
|
总分 |
100 |
97 |
|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我乡紧紧围绕县、乡确定的目标发展战略,凝心聚力促发展,担当作为抓落实,统筹推进各项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年度目标任务,全乡经济社会事业呈现良好态势。
1.筑基固本,基层党建不断夯实。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围绕党纪学习教育目标任务,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围绕党纪学习教育主题开展集中学习3次,12个村党支部分别通过召开会议及“三会一课”等方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3次以上,覆盖党员458名。二是抓好党建业务工作。对全乡12个村党支部的基层党建工作完成了两轮全覆盖督查,并且顺利完成对辖区12个村级党组织的届中分析及经济审查,确定了2个重点关注村及完成了对12个村的后备人才摸底,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26名;三是坚持“关键少数”带头。抓好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四月份10名发展对象参加了县委党校培训,全部合格,截止11月底,有9名发展对象接收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9名预备党员转正;四是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严格按照机构改革文件要求,完成机关机构改革。乡里共设4办3中心1大队1站和完成3名乡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候选人选。
2.做优做强,农业产业持续壮大。一是粮食种植规模持续稳定。2024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2万亩。在白水洞村办点核心示范面积500亩,引种优质水稻品种在白水洞村进行生态富硒种植500亩,崇木凼村水稻景观种植30亩,粮食产量达到0.96万吨。二是农业特色产业多点开花。主打一村一特,着力发展金银花和高山延季“富硒”生态蔬果和生态茶等特色产业。富寨的猕猴桃,茅坳的金银花,铜钱坪的四季豆,崇木凼的水苔,草原的辣椒、土豆、萝卜、白菜,白水洞的富硒水稻、茶叶与羊肚菌,万贯冲与水栗凼的腊制品等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截至2024年,我乡金银花种植规模达3万亩,产值达1.5亿元,富硒水稻规模种植达3000亩,产值达600万元,羊肚菌规模种植达360亩,产值560万元,有机生态茶种植规模达4500亩,产值达3000万元,土豆、辣椒、四季豆、萝卜、白菜等蔬菜规模种植达1.2万亩(复种面积),产值6000万元,水苔种植1000余亩,产值1000万元;同时,全乡现有专业蔬果种植等其他合作社12个,打造了“白水洞”富硒高山水稻、“虎久雾语”高山生态绿茶品牌。三是乡村振兴持稳步进。全面开展集中排查。我乡共排查农户4681户,其中入户排查4157户,电话、微信等排查542户。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截止11月底,全乡12个村村集体经济收入总计243余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超10万元的村6个,超过50万元的村1个。稳步推进项目建设。我乡乡村振兴项目15个,总计金额496.8万元,现已拨付449.6万元,支出进度90.50%;继续做好防返贫监测工作。做到应消尽消,应纳尽纳。2024年度共纳入监测对象4户7人,消除15户43人。村庄规划编制已全部完成,并已报市里进行审核。
3.强化治理,生态环境持续巩固。一是持续抓好人居环境整治。着力开展好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专项整治,全年完成农户卫生改厕30座、公厕1座,并已通过乡里验收,3月顺利通过创“国家卫生乡镇”初步验收。二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2024年完成造林任务70亩,公路绿化5公里。在邵阳市启动的2024年第一轮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电话调查中,我乡在全市205个乡镇中排第3名(全县第一);三是做活做优生态经济。创新生态+旅游模式,充分利用旅游优势,结合生态资源,发展壮大了以“虎久雾语”、“羊肚菌”为代表的产业。羊肚菌规模种植达360亩,产值560万元,有机生态茶种植规模达4500亩,产值达3000万元。
4.提质培优,文旅产业蓬勃发展。一是文旅活动精彩纷呈。在“五一”假期期间,组织花瑶姑娘,在亲云街开展抛绣球、手鼓舞、山歌对唱和秧歌舞等活动,8月成功举办了花瑶“讨僚皈”暨华夏瑶服出行第五届非遗音乐会等活动,9月,在白水洞村举办了第四届收割节;二是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我乡聚焦文旅领域突出问题,推行“乡镇+县直部门”模式,开展了为期百天的文旅领域综合整治行动,旅游环境明显改善。截至当前,我乡共有民宿、宾馆190家,出租房8家,总计198家。当前已安装好身份入住登记系统155家,安装比例达81.6%;已办好特种行业许可证148家,办证率接近80%。民宿产业已发展为我乡支柱产业,年产业收入过亿元。三是文旅融合成效进一步彰显。旅游旺季期间,来景区旅游游客,最多1天达到6.8万人次,2024年旅游总收入超4亿元。
5.严防严控,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一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积极开展餐饮消防安全“五个严禁、五个必须”行动,组织检查民宿餐饮场所222家,检查小作坊及各旅游景点摊位350余个,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广泛宣传《全省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五个严禁、五个必须”》内容和要求,做到了宣传全覆盖;二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共查获无证摩托车53起,摩托车超员62起,酒驾46起,未戴头盔73起,货车超载21起;三是大力化解信访问题。组建乡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村支两委的多元化解平台及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未发生赴京、省、市上访事件;四是扎实开展未成年保护。在本辖区及小沙江镇开展宾馆、民宿开展是否落实实名登记,是否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等问题联合执法检查16次;五是全力推动禁毒反电诈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铁腕最强硬的措施,做好禁毒反电诈工作。分管领导带队,联合派出所副所长前往广东地区对毛发应检人员走访2次,涉毒人员毛发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表格(略)
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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