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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形山瑶族乡关于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通知
文件名称: 虎形山瑶族乡关于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3-00075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应急知识 公开责任部门: 虎形山瑶族乡
发文日期: 2013-12-19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3-12-19 有效期: 长期公开

虎发〔201376

中共虎形山瑶族乡委员会

虎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根据《隆回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字[2013]112号)精神和县委县政府625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的部署,我乡于7月份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非煤矿山、尾砂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道路交通、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和人员密集场所、各旅游景点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没有整改到位,为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隐患整改

抓安全生产重点要抓隐患整改,此次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点多面广,涉及安全生产各个行业(领域)。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安全隐患整改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落实责任认真整治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各村、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资金。此次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每一处隐患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责任单位和各责任人要对各自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研究,按照"一处隐患,一名企业负责人,一抓到底"的要求,根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分解表》所限时间整改到位,并书面报请乡人民政府进行整改验收,由相关部门根据安全隐患是否完全整改到位,予以销号或延期备案。

三、坚决强化责任追究

对没有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资金的,或者在整改期间因监管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各村、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各责任单位在整改期限内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至乡党政办。

附:1、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责任分解表

2、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反馈表

中共虎形山瑶族乡委员会

虎形山瑶族乡人民政府

2013512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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