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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负责景区资保护和环境保护、行使风景名胜区行政处罚权,负责管理和维护风景名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负责景区开发、建设用地监督。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人数为 14 人,实际人数 20 人,其中在职 20 人,离退休 人。小车编制数 1台,实际 1 台。遗属补助人数 人,房屋面积 500 平方米。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0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0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0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2000万元,主要用于景区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管理和维护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
(审核:刘顺安 刘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