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资金信息
花瑶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文件名称: 花瑶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6-0005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专项资金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虎管处
发文日期: 2016-12-31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6-08-08 有效期: 长期公开

为切实规范虎山-花瑶风景名胜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所资金拨付一律实行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经请示领导批准。

四、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制度和结算审计程序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发包合同会审制,5000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

(审核:刘顺安 刘顺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 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 隆回县数据局 (电话:0739-8242461) 网 址: www.longhui.gov.cn
湘公网安备:43052402000128号 备案号:湘ICP备20005264号 网站标识码:4305240029 地址: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桃洪东路450号
主办单位: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隆回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