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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隆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一) 收入预算
(二) 支出预算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 基本支出
(二) 项目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 政府采购情况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 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隆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 整体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 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是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二是组织实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在全县推行明码标价制度,指导行业的价格自律;三是负责健全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及明有效地制止各种乱收费、乱涨价行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负责建立群众性义务物价监督组织,并指导其开展工作,健全价格监督网络机制,指导新闻媒体和其他社会监督组织对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工作;五是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隆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为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直属副科级行政机构。内设三个股(室):办公室(加挂价格举报中心牌子)、价格监督检查股、收费监督检查股。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编制人数7人,实际人数30人(其中,在职 27人,离退休3人),遗属补助人数0人,小车编制数0台,实际0台,房屋面积900平方米。
第二部分 隆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隆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单位机关。
(一)收入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数257万元,同比上年减少7万元,减少2.7%,原因是:公车改革,小车减少为1台,其中:公共财政拨款24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部门预算数257万元,同比上年减少7万元, 减少2.7%,原因是:公车改革,小车减少1台,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57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数为25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部门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隆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26.68 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3.68万元,增长16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隆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采购预算总额6.4万元。其中: 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计算机设备预算2.8万元;政府采购空调预算0.4万元;政府采购办公桌椅预算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918230元,其中:车辆0辆,价值0元,其他通用设备156130元,办公家具652100元,房屋900平方米,价值2110000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五)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 个,投资总额257万元。其中,按收入性质分:公共财政拨款(补助)24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5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2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9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七: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税金及附加费用、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第四部分 附件
( 一审: 二审: 隆回县 三审: 隆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