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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隆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成立于1984年2月,隶属县人民政府,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担负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服务的职能,负责全县人口发展规划的制订、人口出生的统计和人口数量的控制、出生缺陷干预、病残儿童医学鉴定、二孩生育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监管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隆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编制人数为57人(含二级机构),实际人数137人,其中在职113人,离退休24人。小车编制数3台,实际3台。遗属补助人数5人,房屋面积200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人口计生局机关及药具管理站、计划生育宣传站、流动人口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站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局。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51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51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510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51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66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干部职工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1、工资福利支出560.17万元
(1)基本工资151.74万元
(2)地方性津补贴259.9万元
(3)退休人员地方性津补贴42.32万元
(4)各项保险经费85万元
(5)奖金及其他工资福利费21.21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公务费、交通费、维修费、工会经费等)58.6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含遗嘱补助、住房公积金等)49.15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9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1)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县级配套资金47万元
(2)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县级配套资金5万元
(3)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提标资金45万元
(4)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治疗费及补助10万元
(5)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奖励经费10万元
(6)计划生育宣传经费15万元
(7)计划生育抽样调查经费10万元
(8)计划生育系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经费15万元
(9)办理“两非”及工作人员超生专案经费15万元
(10)计划生育生育关怀救济经费10万元
(11)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经费15万元
(三)对附属单位的补助经费645万元(用于基层计划生育事业开支)
( 一审: 二审: 刘敏华 三审: 刘述桂 阳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