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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石桥镇2015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金石桥镇2015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15-00120 发文编号: 金政发〔2015〕37号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11-13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2015-11-02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各村(居):

《金石桥镇2015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和省、市、县扶贫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5年秋季学期起,根据国开办发〔2015〕19号文件要求,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政策落实到位,覆盖全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努力实现应学尽学,应补尽补。

二、扶持对象

扶贫助学补助受益对象为全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下简称贫困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

三、扶持条件

扶持对象享受扶持政策,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是指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贫困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四、扶持期限

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资助政策。

五、补助标准

扶贫助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3000元左右。具体标准以省扶贫办文件为准。

六、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七、申报审核

(一)上网申报。2015年秋季学期起,职业教育补助一律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方式分手机申报和网站申报两种。贫困家庭没有条件通过网络申报的,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在征得贫困家庭同意后,提供及时帮助和服务。

1、手机申报。登录雨露计划网站(网址:www.yulujihua.com),用手机扫描右上角雨露百事通,下载安装“雨露百事通”APP,通过手机号进行注册,选扶贫资金模块按提示填报。每台智能手机只能申报1人。

2、网站申报。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网址:www.yulujihua.com),进入系统登录页面实名注册后进行申请。若申请人为首次登录该系统,请从新人注册入口,并牢记注册时密码。若申请人为非首次登陆,请直接填写身份证号及密码,进行申报流程。

特别提醒:申请人,请注意填写正确的个人注册信息,农村信用社的支农惠农“一卡(折)通”账户名称、账号。

申报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11月20日零时以后,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自动关闭申报功能)。

(二)系统审核。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审核贫困家庭信息和学生在校信息。12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

1、对象资格审核与提交。县、乡镇、村运用信息系统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核(11月20日至11月30日)。村级管理员审核提交时间11月20日-11月25日为止;乡镇级管理员审核提交时间11月26日-11月28日为止;县级管理员审核提交时间11月29日-11月30日为止。

2、村级公示。经过村、乡镇、县三级对象资格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在本村进行公示(12月1日至12月7日)。

3、补助对象确定。县扶贫办、县财政局根据公示情况,最终确认补助对象(12月8日至12月10日)。

村级管理员12月8日-9日上传两张公示照片(近景和远景);乡镇级管理员12月10日查看、提交村级公示照片;县级管理员12月10日查看、提交公示照片,确认补助名单。

八、资金发放

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资金,从到省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中足额安排。2015年12月底前,补助资金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九、宣传动员

(一)媒体宣传。各村(居)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支持政策和雨露计划扶持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县扶贫办统一制作电视公益广告宣传片,县电视台播放宣传。编辑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政策信息,向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及其家长发送手机短信。

(二)宣讲动员。充分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的作用,进村入户宣传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动员贫困家庭家长支持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联合教育部门,深入校园开展职业教育扶贫政策讲座和咨询活动,引导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有质量职业教育。

各村(居)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确保贫困家庭普遍知晓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持政策和申领补助办法,并能顺利上网申报。

十、考核评估

自2015年开始,隆回县把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贫困村第一书记任职考核及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应学尽学。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应该全部参加职业教育;二是应补尽补。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家庭,应该全部及时得到扶贫助学补助。

一审: 二审: 三审: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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