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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村临坡切坡建房地质灾害工作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做好农村临坡切坡建房地质灾害工作的通知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1-00457 发文编号: 金政发〔2021〕11号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金石桥镇
发文日期: 2021-03-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3-10 有效期: 永久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做到地质灾害防治“两个坚持个转变”,有效减少和避免因临坡切坡建房、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引发的灾情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我农村临坡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组织开展调查、摸清情况

各村(社区)要结合汛前地质灾害排查对辖区内农村村民临坡切坡建房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排核査,对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调成果中临坡切坡建房户进行逐户实地排,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并对所调查的临坡切坡建房要逐户、逐栋登记造册,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调查登记台账

二、认真制定防治预案、防治措施

各村(社区)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隆政发[2018]1号),对本地临坡切坡建房按照危险程度和轻重缓急进行分类,确定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治预案及防治措施,做好临坡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加强临坡切坡建房用地管理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8]1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监管农村村民建房的主体责任,指导村民选择自然环境良好、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适宜建设的区域建房,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带建房,禁止在高山陡坡等区域切坡建房,严把村民建房第一关,切实强化源头管控,确保新增村民建房无地质灾害隐患。在规划编制和审批村民建房用地时,建立临坡切坡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制度,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严格控制临坡切坡建房。确因选址困难需临坡切坡的,应指导建房户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坡体防护,确保建房安全。对已经形成临坡切坡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风险的建房户,要鼓励、引导农户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自治或降险处理。可根据坡面岩土体性质、坡度,采取削坡减载、边坡工程排水、坡面防护与绿化、工程防护、边坡支护结构等工程防御措施,在场地施工条件、资金允许的条件下应降低坡高或采取排除坡面水减少坡面水下渗等方式,并结合边坡植物防护与绿化等措施稳定坡体

四、健全防控体系,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告知、宣传和预警

各村(社区)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切实配齐配强村(社区)专职管理人员;要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基层管理人员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等应急能力。各村(社区)要结合汛前排查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巡査等工作,按照“一房一卡”的要求对调査出的临坡切坡建房户逐户分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册》,对切坡建房住户要进行隐患风险提示,告知地质灾害隐患、防护措施、避险建议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防控责任人,做到对新增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早发现、早处、早制止。对于经技术单位核査,暂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村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易发区建房,一并纳入当地监测范围,在发布强降雨预警或地质灾害预警时,重点加强巡查监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村村民临坡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防治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制定具体可操作的防治方案,建立临坡切坡建房台账,扎实推动防治工作实施。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履职尽责,通力协作配合,形成防治合力自然资源办和农综心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及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和管理工作,并加强农村村民建房施工安全技术指导,加强农村村民建房使用林地审核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和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农村村民切坡建房防治工作。

(三深入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村村响、标语等形式,加大对建房选址安全、边坡防护、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积极引导群众支持、参与防治工作。

附件:1、临坡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提示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附件:1

临坡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提示

住户朋友你好:

你所住房屋周边进行了岩土切坡,高陡边坡在降雨等条件下容易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日常重视多加观测,发生异常报告村组,出现险情果断撤离,条件允许工程治理

让我们共同建设安全、幸福、美丽的家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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