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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金发〔2021〕3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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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委会、各部门:
当前,正值建党100周年特护期,且高考刚过、暑假将近、气温偏高,居家学习的未成年人出门次数增多,加之主汛期各河塘库等水量增大,不安全因素增加。为切实做好防范学生溺水等工作,保障中小学学生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人员,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镇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南保
副组长:廖 勇 胡健璞 邹明亮(常务) 范立中
袁贵文 彭育勇 杨子江 贺明明 邱智伟
王艳芳 陈凤妨
成 员:王庆云 李传义 肖正英 卢金梁 李谟强
阳海霞
各学校、教学点负责人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谟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的开展。
各学校(教学点)、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学校(教学点)、本村(社区)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提高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各学校(教学点)、各村(社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重要决策部署,把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重点,压紧压实各方工作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精准有效加强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二是各村(社区)要对所辖水库、山塘、河流要按照“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山塘、水库、河流巡查责任人为防溺水巡查劝导报告责任人;水库、山塘、河流防汛值守人员在认真做好防汛值守、隐患排查、巡查等日常工作的同时,要对私自下水学生及时进行劝阻和报告;三是各学校(教学点)要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做好宣传教育、校园管理等各项相关工作;班主任老师为学生在校期间防溺水主体责任人,要履行好日常管理职责,加强家校联系,做好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提醒工作;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要履行好上、下学途中和其他离校期间对孩子的监护监管责任。
三、突出重点,强化工作措施
1.强化宣传教育。各学校(教学点)要持续深化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把学生到水域附近游玩、下水游泳和周末节假日安全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教育内容,结合本地、本校和学生实际情况,常态化开展防溺水警示“六个一”活动: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节日、暑假放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赛或知识展板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工作家长专访活动;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文。引导教育学生不得私自下水洗澡,遇有紧急情况时,切记不要盲目救援,及时报警、求助。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微信、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禁止学生私自下河、塘、水库游泳及临水玩耍等危险行为,普及快速救援和急救等知识。
2.强化水库、山塘、河流的日常巡查。水库、山塘、河流防汛值守人员在汛期要坚持日巡查制度,做好防汛巡查及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遇高温晴热天气时要增加巡查频次。巡查中发现下水游泳人员要告知其野外游泳的危险性,积极劝阻其离开,特别是对于身穿校服在水域边玩耍或疑似未成年游泳者,必须在劝阻劝离的同时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或镇中心校。要充分发挥镇、村(社区)两级义务巡逻队作用,发现学生私自涉水,及时对其劝阻劝离并报告村(社区)、镇政府。村(社区)、镇政府发现或接报在校学生私自下河(湖、塘、库)等洗澡或其他危险性涉水行为的,应及时通知、提醒涉事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对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通报学生所在学校,并建立相应台账。
3.加强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各村(社区)要加强辖区内的水域管理和巡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村组、学校周边河流、渠道、堰塘、涝池等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完善、规范警示标识、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对于山塘、中小型水库等有防汛责任的水利工程,要在大坝醒目处或方便下塘(库)游泳的位置,设置“禁止下塘(库)游泳”的警示牌,在险要地段加装防护栏,防止人员意外跌落。
4.规范水库泄洪管理。水库泄洪前,要按照相关防汛应急预案规定,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播放警报,通知下游群众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水库泄洪时,要按照“由小到大,逐渐缓慢加大到批准的泄洪流量”原则进行规范操作,谨防突然泄洪造成人员伤亡。
5.强化家校监管。各学校(教学点)要根据汛期不同阶段情况,将学校教育和家庭监护紧密结合,形成家校管控合力。在校期间,学校要通过有效途径及时告知家长上下学时间,密切家校联系;要加强学生管理,对于在校生要加强学生休息时间段的监管,对于走读生,要求回家后及时给班主任老师报平安,遇有恶劣天气,学生上下学途中要通知家长(监护人)负责接送;对于临时有事需要出校的学生,一定要履行请假手续,如规定时间内未及时返校,要第一时间联系其家长。对于因厌学、逃学、在家反省教育等原因缺课的学生,学校要随时掌握动向,开展送教劝返工作,并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暑假期间,学校要发动教师深入开展家访活动,提醒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监管意识,孩子外出要“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
四、举一反三,守牢安全底线
各学校(教学点)、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认真研判分析“七一”大庆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在全镇、各职责范围内开展以“杜绝溺水事故”为主的各类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活动,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五、加强督查,严明工作纪律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遵循“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各自职责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镇将组织纪委、应急、教育等部门对各村(社区)的防范学生溺水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综治、安全考评的重要内容。凡因工作未到位、责任未落实、措施不得力等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金石桥镇委员会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