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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政发〔2022〕7号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金石桥镇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金石桥镇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2日
金石桥镇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工 作 方 案
为了认真做好我镇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镇养殖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2年邵阳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全镇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三种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达100%,牲畜挂标率、发证率、建档率达到100%;家禽发证率、建档率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对猪瘟、鸡新城疫、狂犬病实行自费全面免疫。对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牛结节性皮肤病、羊痘、猪蓝耳病根据流行状况进行强制免疫。
2、畜禽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3、加强养殖场(户)生物防控,确保年内全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4、春季集中免疫在4月10日前完成牲畜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的免疫工作,4月30日前完成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等常规病种的免疫工作。秋冬季集中免疫在10月30日前完成牲畜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的免疫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等常规病种的免疫工作,全面完成集中免疫工作,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5、免疫工作进度实行周报告制度,免疫注射时发生过敏反应等应激死亡情况,24小时内报告镇动物防疫站和驻村防疫员,同时留存养殖户联系方式、地址、照片,畜牧人员作好勘验记录。
二、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镇长廖勇为指挥长,副镇长王艳芳为常务副指挥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实行联点领导联村,驻村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村、组,镇村(社区)动物防疫员逐户逐栏打针、卡耳、发证、建档。纳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驻村干部、村干部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与动物防疫员一起进村入户进行免疫工作,保证免疫进度。实行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保免疫密度,动物防疫员保免疫质量的工作机制。
2、推行免疫新模式。散养户免疫: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在防疫员责任包村到人的基础上组队开展春、秋防集中免疫。动物防疫员以2人为一组,由驻村干部、村干部带队,实行整村推进。规模养殖场:由专人进行免疫监督管理,督促场主自行免疫到位,并督促填好养殖档案。
3、加强疫情监测,完善应急处置。一是加强疫情监测及报告。由村(社区)副书记任动物疫情测报员及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动物疫情测报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发生动物异常死亡的,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上报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切实加强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力度,重点抓好规模养殖场、活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等场所的监测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镇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巩固重大动物疫情突发应急处置预备队。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应急分队,做好应对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果断处置疫情。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8832304、13973941720。严格执行举报核查和快报制度,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必须按照预案规定,果断处置疫情,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防止疫情扩散和人员感染。
4、广泛宣传。各村(社区)要召开党员、组长会议贯彻动物防疫会议精神,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让全镇人人知晓牲畜口蹄疫、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知识,改变传统的养殖方式,对畜、禽实行圈养,搞好环境卫生,改变病死畜禽乱抛弃的陋习,提高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
5、坚持集中免疫与常年免疫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免疫常态化。集中免疫结束后,要扎实做好新填栏畜禽、免疫已过保护期畜禽的补免工作。动物防疫员要根据母畜台帐,搞好窝边注射和市场补注,以保证常年免疫密度。动物防疫员要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免疫工作实效。
6、团结协作,以检促防,依法规范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一是行政、公安、食监、市管、畜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流通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强化产地检疫申报值班工作,同时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确保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不出场、不出村。三是强化屠宰场检疫监管,完善检疫和监管记录,督促屠宰场做好“瘦肉精”“非洲猪瘟”自检工作,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
7、扎实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一是规范生产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饲养场、屠宰场、散养户要将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在远离住宅、水源、道路的高燥荒地采取深埋、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通知县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上门收集(联系电话:17752815422)。二是建立举报机制;举报电话:8832304、13973941720。禁止弃置动物尸体;禁止将无害化处理后的产品作为食品销售或者用于食品生产。
8、加强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为使“免疫为主”的综合防疫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镇指挥部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纳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在责任期内,因思想麻痹、防疫不到位、监管措施不落实、疫情频繁发生、导致疫情扩散,经上级检查不达标或出现重大动物疫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部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三、工作保障
1、落实防疫经费。按照上级的有关文件规定,我镇继续加大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资金的支持力度,全年预算25万元,保障疫苗冷链、扑杀补助经费配套到位,增加防控工作经费,并统筹使用。村(居)干部带队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工资补助。根据各村(居)人口多少进行补助,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村(居)补600元/年;人口在2000-3000人的村(居)补1200元/年;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居)补2000 元/年。
2、加强督促检查。为使免疫为主的综合防疫措施得到落实,今年将进一步改革完善检查方式,镇里将以暗访为主,确保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督促检查中发现防疫员的责任区免疫密度未达到标准,抗体检测不合格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在岗或免疫出现空白村的实行待岗处理;对驻村干部不协助防疫员或免疫密度未达标准的,实行扣绩效分或待岗处理。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规定,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对因思想麻痹、防疫不到位、监管措施不落实、疫情处置不及时,甚至调出产品引发其它地方发生疫情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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