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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交通运输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文件名称: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40029/2021-00281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 公开责任部门: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1-04-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4-14 有效期: 永久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2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2月18日全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动员会议精神,深刻吸取邵阳县五峰铺镇弄子景区“2.13”游乐设施机械故障伤人事故教训,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实施方案的通知》邵市交安监〔2021〕3号、县安委会《关于印发隆回县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把开展“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作为当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底线;要坚决压实行各部门监管责任,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全覆盖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实现全行业“零”事故、“零”亡人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取得实效,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界夫为组长,副局长范中军(常务)、周英鹤、周涌波为副组长,龙艳科、肖波、焦前飞、罗文明、米久华、龙泽波、王则文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运安股,由罗爱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个行动的具体协调与组织实施。

三、行动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共性内容

1)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各级各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

2)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养护、交通工程建设、城市客运等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定期召开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部署会议,协调指导、组织督促做好所属行业领域监管工作;

3)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集中整治、“春雷2021”“隐患清零”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建立健全、逐级上报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推动落实重大安全隐患“一单四制”整改,切实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5)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打非治违”工作主体责任,严防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造成安全事故;

6)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切实提升市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7)指导督促企业按照“一必须五到位”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组织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改,落实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8)强化安全督查检查,继续实行“领导带队、分片包干”的安全生产督察检查机制,严格发现问题事前问责,严肃行动期间事故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落实落地;

(二)职责分工

1.公路养护领域(责任单位: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1)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公路养护安全生产工作,具体组织开展公路养护营运领域“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履行全县公路建设养护营运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     

2)负责组织对公路两侧容易山体滑坡以及公路弯道、桥梁、事故多发、长大下坡等重点路段治理;

3)负责组织对普通国省道公路开展经常性隐患排查,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高风险路段要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按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逐一确定治理方案、制定有力措施、明确整治时限。对一时难以完成隐患治理的,要及时采取完善标志、标线、防护、警示等措施,并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竭力加以整治;

4)负责公路安全设施维护,将公路安全设施纳入行业部门养护范畴、定期按规定规范进行维护更新;

5)加强公路巡查,对损毁灭失及设置不规范、有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安全设施,及时进行改造或更新;

6)负责组织对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问题安全整治,建立生命防护工程台账,及时上报各类数据,努力完成全市国省干线(包含农村公路)大中修计划任务;

7)负责组织对全县国省干线、县道、农村公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老旧桥梁的维修、改造、拆除工程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施工和货运车辆超过桥梁限重、限速规定行径老旧桥梁等违法违规行为。

2.道路运输领域(责任单位: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1)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具体组织开展道路运输领域“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履行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

2)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全面清理整治挂靠经营行为和人为关闭、损毁监控终端以及建立完善“两客”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动态监控报警信息的抄告、共享机制和做好违法违规数据管控工作;

3)负责监督旅游包车经营者履行“三品”安全检查的情况;

4)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管理;

5)依法查处货物运输经营者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未经许可擅自运输不可解体物品行使公路的超限运输行为;依法查处货物运输经营者聘用无从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失效的驾驶人从事货物运输、指示或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超载运输货物行为;依法查处货物单位为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提供虚假装载配载证明行为;

6)负责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其维修保养货运车辆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从事机动车非法改(拼)装和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拼)装的货运车辆;

7)负责对各客运站场和驾培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全力维护交通运输市场持续。

3.治超治限领域(责任单位:县五里检测站、县路政执法大队

1)具体组织开展全县公路超限超载领域“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履行全县公路超限超载监督管理职能;

2)强化公路超限超载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分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公路超载超重违法行为。

3)联合交警部门,加强对货运车辆不通过引导车道进入超限检测站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4.水上交通领域(责任单位:县水运事务中心

1)具体组织开展水上交通领域“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履行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

2)负责对船舶检验、登记以及船员考试、发证工作的监督检查。

3)及时发布航行通告、航行警告,依法查处超载超员和恶劣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

4)负责对重点水域、渡口、码头和事故多发水域设立水上交通安全监控设施,并予以标识和公示;

5)加强渡船及渡口码头的安全监管,严禁船舶证书过期、配员不足、非法改装、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不全的船舶参与运输,依法打击非法营运等行为;

6)建立日常巡航制度,加强对重点渡口码头的日常检查,督促船舶所有人或乡镇严格执行“六不发航”“签单发航”等制度,在早晚乘客高峰时段,加强人流引导,加强学生上放学乘船交接制度落实,严禁超载行为发生,确保渡航安全。

7)督促涉水乡镇(街道)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机制。

5.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领域(责任单位: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

1)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在建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具体组织开展交通建设领域“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履行全县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

2负责组织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落实落地对标方案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监督职能;

3)落实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对在建交通施工单位的监督责任,严禁施工单位租赁和使用无牌无证、非法改(拼)装、报废车辆从事建筑材料运输;

4)监督在建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工地施工车辆管理办法,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限超载出入施工工地;

5)负责交通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抓实抓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6.城市公共客运领域(责任单位:县城市公共客运事务中心)。

1)具体组织开展城市公共客运领域“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履行全县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

2)集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检查县公汽公司、出租车公司是否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经营及不打表、拒载、乱收费等违规经营的进行重点查处。

7.局机关相关股室。

1)局财务室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安排5万元用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专项经费。

2)局其他相关股室结合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分别对所分管行业组织牵头抓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综合协调、督查检查和日常工作落实。

四、时间安排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全面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月中下旬)。各单位按照本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

(二)自查自纠、排查整治阶段(3月1日-3月31日)。

1.各单位要对照主要内容和检查方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行动,对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和责任人,并于每月25将开展情况和自查隐患台账向局运安股报备。

2. 各单位对在行动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隐患,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交办;对突出问题隐患要及时上报、挂牌督办;对所有问题隐患均要一盯到底,形成闭环,直至整改完成。

(三)督查整改,检查验收阶段(4月1日-5月31日)。

1.各单位要对照督查通报问题实施整改,对照重大隐患清单照单销号,逐一销号,对技术要求比较高,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请专家制定整改规划,做好防范预案,并派专人盯守。

2.局领导小组将结合隐患清零、三年行动专项整治、“春雷2021”、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履职不认真的严肃追责问责。

、工作要求

(一)突出工作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防范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突出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

(二)突出企业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贯穿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严格自查自改,做到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各有关单位要依法依规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突出监管执法。各相关单位要防止监管执法宽松软,要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检查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重大隐患不整治或整治不到位和发现非法违法活动不依法处置的,一律实施事前问责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致使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及时报送情况。局运安股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情况纳入2021年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

请各单位于2021年2月25日前、2021年5月31日前分别报送行动方案、行动总结至局运安股。

联系电话:18163832857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百日行动”督查检查发现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序号

行业领域

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情况简要描述

整改措施及建议

查出问题
时间

计划整改
时限

责任单位
(人)

整改进展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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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行业领域”突出“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养护营运、交通工程建设”等4大领域,在4大领域之外发现的突出、重大问题隐患,填”其它”;
2、此表要单位领导签字审核后,扫描件和电子板一并于每月25日前报市局安委办。

审核人:

填表人:

填报时间: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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