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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天福至山界回族乡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隆回县发改局以《隆发改【2016】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隆回县公益性公路建设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县级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隆回县天福至山界回族乡公路改建工程;
2.2、建设地点:隆回县;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全长2.886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千米每小时,路基宽8.5米,路面宽7.0米,采用沥青砼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
2.4、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1146.8531万元;
2.5、工期要求:12个月;
2.6、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
3.2、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最近六个月(即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和查询网址。
3.5、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最近六个月(即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和查询网址。
3.6、申请人在近三年内(2013年6月30日-2016年6月30日)至少完成一个不少于2.5公里且沥青混凝土路面不少于2万㎡的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经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的新、改建公路工程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必须能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9、招标人不接受在交通运输部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中均没有登记的单位的投标。招标人也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一年度D级、最近连续两年评为C级、最近连续三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投标。(最近连续三年指的是2013年-2015年)。
四. 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元);
4.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3、递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
4.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的规定。
五. 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
5.1.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有公证机关的公证书)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下述资料于 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每日上午 9 时~12时,下午 15:00~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隆回县交通运输局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查验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本企业员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原件(报名后原件押在招标人处)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查询网址、项目总工职称证原件(报名后原件押在招标人处)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查询网址。
(2)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两套。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6.1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件中的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8日上午9:00时整。
7.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 。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有公证机关的公证书)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会议。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隆回县政府门户网(http://longhui.gov.cn)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回县公益性公路建设公司
联 系 人: 龙先生、 王先生
电 话: 0739-82328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洞口县文昌南路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5842901587
2016年7月18日
(审核: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