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隆回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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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隆交路政处罚决定〔2021〕6604号 |
袁愈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案 |
袁愈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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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愈财在240省道166K+100m处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房 |
依据《公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责令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部分,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12000元 |
限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户名:隆回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43001570065052501138。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隆回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武冈市人民法院起诉。但复议期间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2 |
隆交路政处罚决定〔2021〕6605号 |
李小治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案 |
李小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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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治在320国道1425K+150m处左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房 |
依据《公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责令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部分,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10000元 |
限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户名:隆回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43001570065052501138。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隆回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武冈市人民法院起诉。但复议期间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3 |
隆交路政处罚决定〔2021〕6606号 |
罗亮平、罗本武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案 |
罗亮平、罗本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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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亮平、罗本武在320国道1439K+600m处左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房 |
依据《公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责令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部分,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15000元 |
限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户名:隆回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43001570065052501138。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隆回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武冈市人民法院起诉。但复议期间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4 |
隆交路政处罚决定〔2021〕6609号 |
吕小秋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案 |
吕小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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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小秋在320国道1425K+100m处右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房 |
依据《公路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责令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部分,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12000元 |
限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户名:隆回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账号43001570065052501138。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隆回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武冈市人民法院起诉。但复议期间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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