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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我所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办理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制定受监工作监督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具体实施;监督检查受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督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工程总体质量是否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组织或委托有资质贩检测单位对农村公路交(竣)工程质量检测和鉴定,编写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和监督总结,签发《工程质量鉴定证书》;组织或参与农村公路交(竣)工验收;组织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端;对在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属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查处范围的,按照《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依法进行处罚。
2.机构情况:我所为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位,按一级预算单位管理,事业编制11人,内设三个股室,即综合股(含办公室、人事教育、财务工作职能)、质量安全监督股和监理检测股。
二、单位基本情况
2017年末单位编制人数为11人,实际人数10人,其中在职10人,离退休4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2台(其中1台为皮卡车,用于装载检测工具);房屋面积1309平方米,固定资产245.69万元。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64.46万元。比上年增加24.53%。总支出149.80万元,比上年增1%。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164.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2016年增加8.3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工资和绩效工资调标及补助2016年的伤残人员补助。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149.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6.73万元,与2016年增(减)1.6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调标。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06.68万元,比上年增加8.4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06.68万元,比上年增加8.4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06.68万元。比上年增加8.48%。财政拨款支出106.68万元,比上年增8.48%。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0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5万元。与2016年增加8.3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调标。
(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106.68万元。基本支出: 106.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5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2016年增8.3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调标。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5万元,决算数为2.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1.6万元,公务车辆保有2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65万元,决算数为0.65万元,公务接待12批128人次。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0.96万元,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公开表注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5.18万元。与2016年增加0.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总额0.38万元,办公室购置了1台电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456908.44,其中:车辆2辆,价值256648元,其他通用设备71986元,办公家具55550元,房屋5364.7平方米,价值2122724.44元。
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部门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决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龙杨青 龙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