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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县纪委、县监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县纪委机关、县监委机关设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14个内设机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入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县纪委机关、县监委机关下设信息中心1个事业单位。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县纪委、县监委编制人数为146人(含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编制15人),现在职人员125人(委机关61人,派驻纪检组49人,信息中心2人,巡察办5人,巡察组8人),离退休 16人,目前由委机关统发工资人数102人。小车编制数4台,实际4台。遗属补助人数1人,房屋面积3160平方米。
三、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958.0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158.08万元,专项资金拨款8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95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8.08万元,项目支出800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我单位公共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58.0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158.0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及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选定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万元;其他支出79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教育、办案支出等方面。
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费1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4.7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开支,厉行节约。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我单位运行经费财政的拨款预算1158.0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54.18万元,增加129%,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派驻纪检组改革人员增加,纪检监察业务经费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采购预算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435071.9元,其中:车辆4辆,价值800017.1元,其他通用设备及办公家具4635054.8元。
(四)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18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七、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一审: 二审: 刘旭为 三审: 夏龙利 隆戟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