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隆回一中刘佳汝同学为湖南省
优秀学生候选人的公示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湖南省普通中小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湘教通〔2016〕89号)要求,经县教育局评审小组联席会议通过,隆回一中刘佳汝同学被推荐为2015-2016学年度湖南省普通高中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至3月28日前可向局纪检监察室举报。举报电话:8233710。
隆回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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