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必须化解超大班额,即每个班的学生不能超过65人。2018年3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消除全省义务教育大班额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明确规定:2018年秋季开学时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产生新的大班额,即起始年级(一年级和七年级)不能超过55人。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区学校学位有限等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为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出台了《隆回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隆办字〔2018〕73号)。按照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学位申请条件和生源分类
(一)学位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登陆隆回政府网后访问隆回县教育局网站申请城区公办学校一年级和七年级学位(隆回县城区公办学校指桃花坪中学、城西中学、隆回九中初中部、万和实验学校、九龙学校、思源实验学校、东方红小学、梨子园小学、群贤小学、城南小学、隆回九中初中部分部<为化解大班额,设二中校内>,下同):
1. 截至2018年8月31日,户籍一直在隆回县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含迁出又迁回)和截至报名之日,父母至少一方与子女户籍迁入隆回县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且购房均在一年以上的常住户口子女。
2. 截至报名之日,在隆回县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务工或经商满一年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二)有关规定
1.小学一年级:年龄要求必须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其它要求见学位申请条件和生源分类。
2.初中一年级:已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六年级学生,必须重新核实就读城区公办学校七年级的资格。非城区学校小学毕业申请就读七年级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能申请隆回九中初中部学位。其它要求见学位申请条件和生源分类。
3.其它年级插班生:城区各学校只接收回原籍以及父母至少一方和子女户口均迁入城区招生区域范围内满一年的插班学生。按缺一补一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插班学生,8月31日前持相关资料到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教育局内)登记核查属实后,在有学位的前提下,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不同意统筹安排的,不予转学。
(三)生源分类:根据以上条件,共分为五类。
第一类:截至2018年8月31日,户籍一直在隆回县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含迁出又迁回),以及截至报名之日,父母至少一方与子女户籍迁入隆回县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且购房均一年以上的常住户口子女。
第二类:父母双方或单亲户在隆回县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务工购房均在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第三类:父母单方在隆回县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务工购房户均在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第四类:父母双方或单亲户在隆回县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务工租房均在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第五类:父母单方在隆回县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务工租房均在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二、城区各学校招生区域
思源学校(小学、初中):寺山村、集材村、南山村1-7组、烟霞村1-6、10-12组,双井社区、洪塘社区、紫霞园社区三个社区部分区域(以霞飞路、桃花路及白里路为界的以南区域)。
万和实验学校(小学、初中):双井社区部分区域(以霞飞路、桃花路及白里路为界的以北区域,不含原洪塘6、7组)、荷叶塘社区、白竹村、马芍村、白里村、紫溪村、南山村8、9组、烟下村7、8、9组。
九龙学校(小学、初中):小学部:长岭社区、横江社区、大院里社区、茶山社区、九龙村、铜盆江村、澄水村、茶场村、花门村、荫山村1组。
初中部:长岭社区(只含桃洪西路以滨河路为界的以西区域)、横江社区、茶山社区、澄水村1、2、3组;茶场村、花门村、荫山村1组。
隆回九中初中部:新隆社区、青丰村、木山村、铜江村、七里村、天福村、紫阳村、砚冲村、杨柳村、青云村、黄花村、资江村。
桃花坪中学:桃花社区、梨子园社区、大井社区、永胜社区;洪塘社区、紫霞园社区两个社区部分区域(以霞飞路、桃花路及白里路为界的以北区域);原洪塘6、7组。
城西中学:竹山塘社区、和平社区、大院里社区、长岭社区部分区域(桃洪西路以滨河路为界的以东区域)、荫山村(2-8组)、金门村、南松、木良小学招生区域。
东方红小学:大井社区;洪塘社区、紫霞园社区两个社区部分区域(以霞飞路、桃花路及白里路为界的以北区域)、原洪塘6、7组。
群贤小学:永胜社区、和平社区、新隆社区。
梨子园小学:桃花社区、梨子园社区、竹山塘社区、双井社区(6-7组)、荫山村(2-8组)、金门村。
城南小学:七里村。
九中初中部分部:九龙村、铜盆江村、澄水村4、5、6、7组。
三、申请学位程序及时间
1.资料准备:
第一类学生需准备:
①户籍证明;
②父母和子女的身份证;
第二类至第五类学生还需准备:
③务工证明:父母在县城的经商、务工经历,包括营业执照编号、每段务工经历的务工时间、具体地址、工种、务工对象等信息。
④房产或租房证明:购房户请准确填写xx小区xx栋xx号;房产证编号或备案号;已购房尚未办理房产证手续的,房屋预告登记证、土地登记证、备案登记证明、购房发票、税务发票、银行凭证和水电落户、缴费发票等,可作为认可依据。
租房证明:在社区警务系统中登记的居住地址(包括街道名称、小区名称、楼房栋号门牌号等)及居住起始时间;居住在工业园区工厂宿舍的的务工就业经商人员,以务工起始时间为准;
⑤初一学生需素质报告发展手册和全国统一的学籍号。
以上资料除第一类需上传户口本扫描件,其他资料均不需上传,只需将信息填写清楚、准确。
2.提出申请。凡符合条件拟在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就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学生,由家长或委托代理人在任何地点登录隆回政府网后访问县教育局网站点击链接进入“隆回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系统”申报。
3.分批次申报。按生源的分类依次分三个批次报名。
第一批次第一类申报时间:2018年6月10日-6月14日。
第一类学生,因购房等特殊原因需调剂的,必须在6月12日前到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房产证明、调剂申请等资料进行审批,在申请就读学校有学位且接收学校和所在中心学校同意的前提下,方能同意调剂,逾期不予受理。
6月15日后,本地户籍的网上报名将不再受理,若有特殊原因未按时申报的,请家长持特殊原因证明、家长及孩子户籍、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资料到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6月24日前未报名登记的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学生将不保留学位。
第一批次第二、三类申报时间:2018年6月20日-6月24日;
第二批次(第四类)申报时间:2018年7月10日-7月14日
第三批次(第五类)申报时间:2018年8月1日-8月4日
所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若有造假,取消报名资格。每个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只能填报一次资料,不可重复填报。每批次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该批次的报名,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资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请确认信息无误后再提交。
报名时,第一、二、三类按县教育局划分的招生区域填报相关学校,第四、五类报名时只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填报具体学校。若报名至某一批次(类)经核实学位已满,则停止下一批次(类)报名。
每批次的审核结果届时将在县教育局网站和隆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注意查看。
在城区招生区域内上班的正式国家工作人员(不含借调、跟班等临时抽调人员)子女学位申请,由家长持编制证、工作调动证明、单位介绍信、家长及孩子户籍、身份证明、房产或租住证明于6月13日前到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4.审核。
①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第一类的资格审查;
②对第二、三、四、五类申请就读人员,实行双核查。即先将申请就读人员名单发给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核实,确保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就读。经查实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各乡镇中心校填写《隆回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审批表》,签具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在此基础上,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组织桃洪镇中心校、县直学校交叉核查。
③开学一个月后,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教育局组织人员联合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其隆回县城区公办学校就读资格。
5.录取。
按分类依次录取原则,分三个批次录取。第一批次:第一、二、三类;第二批次:第四类;第三批次:第五类。
(1)分批录取:分批录取时,若录至某一批次(类)学位已满,则不再录取下一批次(类);若某一批次(类)填报的学校学位不能满足此批次(类)所有申报者,则该批次(类)实行摇号录取。该批次(类)未摇中者,参与调剂录取。
(2)调剂录取。分批录取时,某批次摇号未中者,在其他公办学校剩余的学位能满足所有摇号未中者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服从调剂的,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不服从调剂的,不参与派位录取。
(3)派位录取。分批录取、调剂录取完成后,若城区公办学校学位能够满足所有务工租房户子女就读,则一次性随机派位录取;若城区公办学校学位不能满足所有务工租房户子女就读,则根据剩余学位情况先摇号,再等额随机派位录取。
6.公示。分批次在户籍所在村(居)、录取学校和相关媒体公示录取名单,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7.报到注册。被录取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按弃权处理。
选择去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到金利来小学、诺贝尔学校、湘才学校、育才学校、资滨学校、东兴中学办理入学手续。
四、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8231756
桃洪镇中心学校:8232180
隆回九中初中部:8113005
九中初中部分部 :8380662、8381669
隆回县教育局
2018年6月4日
稿件单位:隆回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