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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设立隆回县花门街道自然星幼儿园和春野芳田幼儿园有限公司公示

来源:隆回县教育局  时间:2023-07-20   作者:隆回县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经举办者申请,通过现场评估办学条件等,拟同意设立隆回县花门街道自然星幼儿园春野芳田幼儿园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

隆回县花门街道自然星幼儿园  办学地址为:隆回县花门街道兴华社区滨江国际小区;办学内容:学前教育;举办者:黄花香。

隆回县花门街道春野芳田幼儿园有限公司  办学地址为:隆回县花门街道沿江南路隆回碧桂园小区内;办学内容:学前教育;举办者:何强、何韩龙。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2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受理举报单位: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受理地点: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739-8240050

                       

 隆回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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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单位:隆回县教育局责任编辑:隆回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