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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隆回县星悦艺术等两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来源:隆回县教育局  时间:2024-07-01   作者:隆回县教育局

 

刘荷英、郭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六条、湖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湘教发〔2022〕30号)第五条至第二十八条、邵阳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邵教发〔2023〕9号)中《附件:邵阳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评估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你们申请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材料齐全,通过现场评估,办学条件等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具备正式设立的条件,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批准正式成立,发放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隆回县星悦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办学地址:花门街道华悦住宅小区2号商铺1-17、18、19、20号门面;办学内容:非学科类培训;举办者:刘荷英。办学许可证号码:243052470000969。

隆回县速晨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办学地址:桃花坪街道朝阳路244号;办学内容:非学科类培训;举办者:郭彪。办学许可证号码:243052470000979。

以上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均为一年。

举办者郭彪,刘荷英在办学许可证颁发后 20 个工作日内,持办学许可证及其他法定登记材料,到县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到县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逾期未申请登记的,我局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收回办学许可证。

举办者完成法人登记后,须在2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资料进行备案,我局出具《办结通知书》,完成设立流程。

特此批复。

隆回县教育局

2024年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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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单位:隆回县教育局责任编辑:隆回县教育局)